温梨连忙站了起来,用手指着人影倒下去的方向,
“我们快去看看是咋回事!”
“行,你别急,先坐下穿上鞋子。”
江阎尘将龙虾扔在一旁,摁住温梨的肩膀让她坐了下去,他抓起她湿漉漉的小脚,往自己肚子上放,用自己的衣服把她的脚擦干,然后再给她套上袜子穿上鞋。
他自己也胡乱地擦了擦脚,套上鞋后就和她一起奔向那人影所在的地方。
走到那倒下的人身边,发现是个女孩子,头上扎着两个麻花辫,穿得很简单的一件蓝灰色的上衣,下身穿着一条洗得发白的灰裤子,衣服上全是破布补丁。背上背着一个简单的布包裹,有点像逃荒时装盘缠的包裹。
“这是谁家的小姑娘啊?怎么晕倒在这里了呢?”
温梨拉了拉江阎尘的衣角,
“老公,你认识她吗?”
江阎尘摇了摇头:“没见过,应该不是青连村的。”
“那先把她扶起来吧,带去卫生院救治一下,看看是不是生了什么病。”温梨说着,便把那姑娘给扶了起来,“不管怎样,咱总不能见死不救!”
江阎尘重重地点头,看着自家媳妇儿救人的模样,感觉她浑身上下都散发着耀眼的光芒。
他的小媳妇儿,真善良啊!
江阎尘连忙搭手,一起将那小姑娘给扶了起来,小姑娘瘦成一个皮包骨头,身上全是骨头,根本就碰不到肉。脸上面黄肌瘦的,沾着草灰和泥,麻花辫上也满是草木的碎渣,看上去狼狈又可怜。
“怎么有一种很熟悉的感觉?”
江阎尘皱了皱眉,总感觉这姑娘在哪见过。
温梨扭头看他:“啊?你认识她吗?”
江阎尘摇了摇头:“不认识,又感觉认识。”
“那就先把她带到卫生院,之后的事情等她醒了再说吧。”
……
卫生院里。
小姑娘在病房里睡着。
医生给她做了一个诊断,身体没问题,就是饿了太久,身子骨又虚,所以饿晕过去了。
温梨让江阎尘回家给她端点白米粥来,她则在医院里守着这小姑娘。
没过一会儿,江阎尘端着白米粥来了,江晓英也小跑着跟在他后面。
正好是饭点,江晓英回去做午饭,听到江阎尘说有个陌生但又熟悉的小姑娘晕在了小溪边,心里有种预兆指引着她,所以就和江阎尘一起来了。
待看到病床上的小女孩时,江晓英眼神中是藏不住的吃惊和诧异。
尘封的往事在脑海中被唤醒。
“妈,你认识她吗?”
江阎尘看着江晓英的神情,更加确定了病床上的这个女孩他曾经见过。
江晓英点了点头,她颤抖地走上前去,将小姑娘额前的草木渣取下来:“阿尘,她是你的表妹云云啊!”
“啊?云云?”
江阎尘拼命地回忆小时候的事情,努力将面前这个瘦不拉几的小女孩和之前那个跟在他屁股后面叫他哥哥的小女孩联系在一起,
“她是小姨的女儿,云云?”
江晓英点了点头:“没错,她和你小姨夫长得一模一样。”
虽然多年未见,但是她不可能认错,她是她妹妹江晓莲的女儿,是她的外甥女秦如云。
温梨走到江阎尘身边,攥住他的衣角:“那为啥她会晕倒在小溪边呢?”
对于江阎尘家里的背景,原主也不关心,所以温梨的脑子里也没有太多有关这方面的记忆,她只知道,江阎尘父亲在他没出生的时候就离开了,江晓英一个人含辛茹苦地将江阎尘拉扯大,这一路上受了无数的辛酸和冷眼。
至于这些七大姑八大姨的,她真的啥也不清楚。
“等她醒了问问她。”江晓英心疼地擦着她脸上的污渍,“这好好的一个小姑娘,现在怎么瘦成皮包骨了呢?”
三人在病房里等了一会儿,病床上的小姑娘睁开眼睛,第一个动作就是指着自己的嘴巴。
温梨赶紧给她倒了一杯水,江晓英接过水,喂她喝了下去。
一杯水下肚,秦如云才感觉自己活了过来。
看到面前的江晓英,她惊喜地落下眼泪,嘴里呜咽着,却说不出话来,一把扑进她的怀里。
她走了三天三夜,足足一百多公里,终于走到了青连村,见到了她的大姨。
“孩子,你告诉大姨,到底发生啥事了?你咋成这个样子了?”
秦如云咿呀了几句,却吐不出一个完整的句子,她松开江晓英,左右寻找着自己的包裹,温梨像是和她有心灵感应一样,连忙将柜子上的布包裹递给她。
她打开包裹,从里面掏出了一张纸,递给江晓英。
“姐,我是晓莲,见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应该已经不在了。这辈子没能和你好好做姐妹,下辈子我们一定要继续做姐妹,一起投胎在好人家,不要再这么苦了。
你离开秀水村不到三年,阿福就去世了,我一个人带着小云,日子也不好过,有一次她发烧,我在外面干活没能及时把她送进医院,结果被耽误,害了这孩子,让她说不了话……成了个哑巴……
后来,在大哥的介绍下我带着小云嫁给了张强。一开始他还对我们可以,时间久了本性就暴露了,动不动就对我和小云拳打脚踢,我生下小武后,身体一直不好,无数次想要带着小云小武离开,可是都没有机会。
最近,我的身体越来越差,我感觉自己快要熬不下去了,所以就给你写了这封信……
张强那个人不是个东西,他一直想把小云卖给我们村地主家傻儿子当媳妇,我的小云虽然说不了话,但是她怎么能够嫁给一个傻子呢?我不想她和我一样经历这种痛苦的婚姻生活,但又找不到能够救她的人,大哥那人也不是个好东西,爸妈偏心大哥也帮不了我,我只有你这么一个姐姐,所以只能将她拜托给你了,求求你了,姐,请你一定要帮我好好照顾她……
我的小云,是个命苦的孩子,真的,她太苦了……
求求你了,姐,我们下辈子再见……”
“没想到这些年竟然发生了这么多事情……晓莲年纪轻轻的,竟然就撒手而去了……”
江晓英握着信的手不停地颤抖着,读完信,眼眶里已然氤氲起热泪,她悲伤的情绪中透露出愤懑,
“那张强真不是个东西,你们大舅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当年,江阎尘的父亲不告而别后,江晓英才发现自己怀孕了,因为他们没有举办婚礼也没有见过家长,所以被认为是未婚先孕。
生下孩子后,她无处可去,只能住在娘家,但她一直很勤劳耐吃苦,怕成为娘家人的累赘,出了月子就开始劳作,什么活都抢着干,田里的农活她拼命干,家里的家务也统统包揽。
那时候,秀水村的村民都明里暗里戳他们江家的脊梁骨,在背后编排他们,爱人的突然离开,村民的恶意,接踵而至的坏事已经让江晓英喘不过气来,可身为亲人的大哥也骂她嫌她,用各种难听的话来侮辱她,甚至还扬言要把不到五岁的小江阎尘给摔死。
为了不拖累一大家子人,也为了江阎尘能在一个好一点环境生活,江晓英选择了离开秀水村,临走前,江晓莲把自己的私房钱全部给了她当盘缠,姐妹二人抱着哭了一晚上,第二天一早,她跪别了父母后,便带着小江阎尘毅然离开了。
直到她离开的那一天,那个所谓的大哥还在一直辱骂她,咒她带着江阎尘这个野种死在外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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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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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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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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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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