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梨睡了一个午觉起来,就去厨房里倒腾了,她打算今天晚上给他们露一手,好好给江晓英和江阎尘补补身体。
家里还有青椒猪肉西红柿鸡蛋,她打算做两个菜,一道青椒炒肉,一道西红柿炒鸡蛋。
至于虎肉?这东西还是算了吧,她怕处理不好浪费了,而且这玩意儿,她也不太敢吃。
这个年代调料品没有现代的调料多,同时也没有那么多的海克斯高科技,因此菜品也更原汁原味。
将西红柿去皮后切成块,青椒切成丝备用,又把瘦肉切成丝后放了盐和大酱进行腌制,最后在碗里打了三个笨鸡蛋,用筷子搅散后放在一旁备用。
锅里放了一点点猪油,油热倒入腌制好的瘦肉,霎时间,锅里噼里啪啦地油点四溅。
翻炒几下后,猪肉的香气便被激发出来,下入青椒丝,翻炒个几分钟,放了一小勺子辣椒粉,猪肉事先用盐和大酱腌制过,所以也没有再继续放盐。一盘青椒炒肉就这样做好了,厨房里满是肉香味。
可别说,猪油炒菜确实是香,以前外婆还在的时候,她还能吃到外婆炼的新鲜猪油,之后外婆不在了,她便再也没吃过这么正宗的猪油炒的菜了。
记得小时候,盛一碗米饭,用筷子挑一筷子冻猪油,再放一点酱油拌一拌,就是一碗香喷喷的猪油拌饭了。
看着灶台上摆好的青椒炒肉,温梨心里美滋滋的,做着饭,等着家人们回来,不失为一种天大的幸福。
她尝了一口,味道确实不错,就是没有葱姜蒜这些调味。这个年代,普通人家能吃饱饭就不容易了,哪里还有多的钱去买这些调味品呢?供销社里也难得买到这些,只能等下次找个机会,去黑市里多买一些回来,种到院子里,随用随挖。
温梨没刷锅,趁着锅里还有一点油气,又放了一点点猪油,等猪油化开之后,下入鸡蛋液,炒好后盛在盘里,再把番茄块放进去,撒一点点盐,炒出番茄的汁水。这个时代的番茄真的很容易炒出沙,不像她以前买的番茄,根本就炒不出什么汁水来,而且没什么番茄味,还得加点番茄酱。
不得不说,江阎尘家里的条件,算是好的了,虽然把钱全部借出去了,导致平时吃的也不怎么好,但好歹家里还是有油水的,时不时的还能打点猎物回来,一家人开开荤。温梨看好多年代文里的男主角家里都穷得揭不开锅,还是靠穿书女主用空间里的物资救济的。
温梨下入之前炒好的鸡蛋块,让金黄的鸡蛋均匀地裹上番茄的汁水,橙红的番茄汁,黄灿灿的鸡蛋块,构成了一幅色彩鲜艳的画卷,香气扑鼻。
虽然只放了一点盐,但是味道已经很好了,吃的原汁原味,番茄味和鸡蛋味都狠浓郁。
炒完这两个菜,温梨开心地叉着腰,烧水洗锅。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幸好现在天气热乎了,也不用担心饭菜会变凉。
正准备去院子里坐着等他们回来的时候,突然想到一个很尴尬的事情,那就是,她没有蒸米饭。
于是乎,温梨连忙淘水蒸饭。
所幸一切还来得及!
江晓英一走进院子,就闻到了饭菜的香味,正疑惑时,温梨从厨房里走了出来。
“妈,饭菜已经做好了,等阿尘回来,我们就可以吃啦!你先把东西放下,坐着休息一下。”
“等等!”江晓英从这句话里读到了许多关键词,“饭菜已经做好啦?小梨你会做饭?还有,你刚刚叫阿尘啥来着?”
“嘿嘿嘿。”温梨站在厨房门口,靠着门檐,一脸娇憨地笑着,“对啊,我会做饭。”
“如果我没听错的话,你刚刚是在叫阿尘吧。”江晓英脸上带着疑惑,心里却乐开了花。
咋回事,这俩孩子的关系怎么一下子好了这么多?!
“对啊,妈你没听错。”温梨抿了抿唇,“好了,不要揪着这句话不放了,妈你先洗个手吧,等着吃饭。”
“好嘞!”江晓英麻溜地去井边打水洗手,“小梨,闻着好香啊,你做的饭菜一定很好吃!”
“奇怪啦,他怎么这么晚还没回来?”温梨将菜已经摆到了桌上,就等江阎尘回家了。
“小梨,辛苦你做饭了,你肯定饿坏了,要不咱们先吃吧,不等他了。”
“不行,咱们一家人一起吃,嘿嘿。算了,妈你饿了就先吃。”
“好好好。”江晓英露出了慈祥的笑容,这两孩子真好啊,这小日子真的走上正轨了。
“对了妈,差点忘记了,我给你带回来了一串糖葫芦,你等着,我拿给你。”
温梨立刻去大厅里,将糖葫芦拿出来,递给江晓英,
“白天太阳太大了,糖葫芦都化了,沾到纸上了。”
“不碍事不碍事,你能给妈带回来,妈就很高兴了。”江晓英尝了一口,甜甜的糖衣,就像他们甜蜜的生活。
真好,真好啊!
“小梨,以后你们的钱,自己攒着,不用给妈买吃的。妈这么大年纪了,还吃什么好东西?”
“哎呀,妈可别说这种话。”温梨又从口袋里掏出五十块钱,“妈,我们今天去黑市里卖了不少钱,给五十块钱给你,你要是去供销社买什么东西,就用这钱买。”
“不不不,我哪能要你们的钱呢?”江晓英连忙推开她的手,“五十块钱这么多,我一个老婆子,哪里能花这么多钱?”
“妈,你要是不收下,我可就生气了!”温梨佯装严肃地看着她,“听话,快点收下。”
温梨将钱塞到她的衣服口袋里。
江晓英吸了吸鼻子,差点又要哭出来了。
她何德何能,能有个这么好的儿媳妇?
“我回来了!”
正在此时,江阎尘的声音在院子外响起,紧接着他就推开了虚掩的院子门走了进来。
“快点洗手来吃饭,今天是我做的菜哟!”
温梨一看到他,眼里便是止不住的笑意。
她的目光顺着他的脸往下移,直到看到他右手上拎着的两只兔子。
“啊!小兔子,你又去山里了?”
“没,还没进去,就在山脚下的田里捡了两只笨兔子。”
江阎尘也笑了起来,目光和她对上,散落漫天星辰,
“给你养在家里,陪你玩。”
温梨走到他面前,从他手中接过兔子,开心地看着他:“嘿嘿,谢谢你。”
看着她开心的样子,江阎尘心里也高兴不已。
像变戏法一样从口袋里掏出了几个红彤彤的野果子,摊开手心:
“喏,给你。”
“哇,是树莓!”
温梨抱着小兔子,看着他手上的红果果,眼里放光,
“骗子,还说没去山上呢?这不就是山上摘的吗?”
江阎尘笑了笑,宠溺地看着她,没有辩驳。
他说没上山是怕她担心,没想到他的小媳妇儿太聪明了,这么快就识破了他的谎言。
温梨腾出手来,拿了一颗树莓直接塞到了嘴里。
“好甜,好好吃啊!”
她激动地手舞足蹈。
好多年没吃过野生树莓了!
江阎尘勾了勾唇,目光一片柔情。
真是个小朋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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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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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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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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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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