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征在即,老将军事务繁忙,不必如此客气的。”
武三娘奉上茶果,双方落座,李秘也是客套起来。
程务挺却是个直爽的,也不拐弯抹角。
“无妨的,具体事宜都有人在做,老朽也是偷个闲。”
“今番若非二郎举荐,老朽也没有这个机会再度领兵征伐,这个人情,老朽记下了。”
作为大唐朝这个时期最能打的将领,没人比程务挺更清楚,得不到武则天的信任,会是什么样的后果。
大唐朝开国之初,将领发挥的作用确实能左右战争的胜负。
可发展了这么多年,又经历了贞观之治,缔造了大唐盛世出来,大唐朝已经构建了完善的军事制度。
这个时候,军事制度运营起来,只要将领不是太蠢太怂,打胜仗还是非常容易的。
当你得不到武则天的信任,出征的机会自然就少,想要积累战功就没可能了。
经过了李宗臣一案,程务挺被牵扯进去,差点满门抄斩,即便得到李秘的帮助,为他洗刷了冤屈,但武则天对他还是产生了怀疑。
这段时间来,程务挺几次三番提请要回到边疆去讨伐突厥,抗击吐蕃的侵扰,但都被武则天否决了。
原因也只有一个,那就是武则天的疑人不用。
若非李秘今次极力推荐,程务挺连前往扬州平叛的机会都得不到。
扬州这是内乱,相较于边疆征伐,平乱剿匪实在太过容易,只要能大获全胜,程务挺回归边镇也就有希望了。
程务挺很直接,李秘也不必跟他拐弯抹角。
“人情就不用记了,老将军若果真有心,李秘想向老将军推荐一个人。”
程务挺抱拳道:“二郎用人从善,但有良才,举贤不避亲,老朽必委以重任,不在话下。”
李秘想了想,朝程务挺道:“我想耽误老将军一点点时间,带老将军去见一面,当面看看会比较好些。”
程务挺也无二话:“那便请二郎带路。”
李秘带着程务挺出了门,很快来到了武侯铺子。
旁人看来,只怕真要误认为李秘是要趁机安插自己的亲信了。
因为武侯和坊丁之类的基层人员,并没有什么真本事,诸如坊丁,不过是坊中青壮充任,很多都是街头的不良子。
而武侯铺里的武侯,底子也好不到哪里去。
终究不过是些城狐社鼠罢了。
李秘已经许久没有来过武侯铺。
兄弟们见得李秘,也是惊喜连连。
李秘赶忙奉上武三娘替他准备好的伴手礼。
家里头毕竟有钱了,李秘出手又阔绰,虽然只是伴手礼,但诸多兄弟见了也是两眼放光。
“穷不走亲,富不还乡,二郎许久不来,弟兄们还以为二郎风光了,不认人了。”
他们说话也没个顾忌,毕竟是真把李秘当兄弟了。
“哪能啊,我也是麻烦缠身,无暇分身,曹帅呢?”
“在这呢。”
也不消通禀,曹不凡自个儿从里屋走了出来。
“曹帅,这是左骁卫大将军程务挺程老将军。”
曹不凡也是大吃一惊,当即行了个军礼:“旅帅曹不凡,拜见大将军!”
曹不凡竖起大拇指,放在左胸前,躬身行礼。
见得这手势,程务挺也讶异了起来:“你曾是我麾下士卒?若是旅帅,老夫不可能不认得才对……”
程务挺之所以能成为不败名将,是因为他用兵如神,更因为他爱兵如子,漫提旅帅之类的基层军官,便是一些普通士卒,他也记得很清楚,有一些甚至能跟他称兄道弟。
但曹不凡却是面生,他自是疑惑。
曹不凡也不敢怠慢:“在下入伍之时,便在大将军的麾下,当时只是个辅兵,大将军不认得我也正常……”
“做了几年辅兵?”
“六年。”
李秘印象之中,曹不凡就是个杀神,十足杀人不眨眼的悍卒,没想到他的起步这么低,竟是从辅兵开始做起。
“能做六年辅兵,不错了。”
李秘对大唐朝的军制并不了解,所以无法明白这“不错了”这三个字的赏识程度,更不明白六年辅兵意味着什么。
大唐朝实行府兵制,能进入正规军的,其实都是稍微有钱的人家。
因为正规军的武器装备需要自己准备,而不是朝廷配发,没有钱就没法用最精良的装备,在战场上就很难活下来。
既然如此,为什么有钱人还要去参军?
因为朝廷对正规军有着一系列的优待政策。
首先可以免除赋税,这是最基本的。
然而就是授田,也就是说,你自带干粮去打仗,朝廷就给你田地,你甚至可以雇佣佃户来替你种田。
除此之外,朝廷对有功将士的赏赐也极其丰厚,而且军户都可以世袭,如此一来,田产会越来越多,军阶也会越来越高。
所以正规军都会拼命去争夺军功,出现武懿宗那种杀良冒功的事情也就不难理解了。
而那些没钱没势的,就只能去做辅兵,辅兵没有武器装备,只能修桥铺路,运送补给,充当后勤。
实战当中,辅兵还有一项最重要的作用。
那就是充当诱饵和炮灰,那是真正拿身体骨肉,那自家性命去拼前程。
曹不凡能做六年辅兵而不死,最后成为正规军,也就可见他的意志和韧性了。
“后来入了步军?”
曹不凡点了点头,李秘却好奇了:“大将军怎么看得出来?”
程务挺呵呵一笑:“老朽戎马半生,这点眼力还是有的,倒是听说二郎见微知著,目光如炬,若让二郎来看,如何得知他过往经历?”
李秘也没想到,程务挺会在这个时候考他,当然了,或许也只是为了活跃气氛,让李秘有参与感。
作为一名刑侦爱好者,岂会不知道福尔摩斯的基本演绎法。
这基本演绎法就是通过观察到的信息,进行推理,归纳,比较,分析,最终推导出“令人匪夷所思”却又合情合理的结论来。
“我没在军中待过,只能凭自己浅薄的认知来看看了哈。”
李秘审视了一番,而后开口道:“如果是骑兵,常年骑马,走姿会外八,而且大腿会比较粗壮,骑马讲究节奏感和平衡感,所以骑兵的协调性会比较好。”
“而步卒则是小腿比较粗壮,为了躲避箭矢之类的战术动作做多了,习惯猫着腰,渐渐会养成含胸驼背的姿态……”
程务挺竖起大拇指赞道:“妙也!”
李秘却是哈哈笑了起来:“其实我与曹帅认识很久,他教我搏杀之术,算是我的师父,只是我在伏龙山有正式拜师,所以没敢正式拜师,这些都是他告诉我的,骗大将军开心罢了……”
程务挺微微一愕,而后也跟着笑了起来。
气氛一下子就轻松起来,他故作随意,向曹不凡问道:
“腿怎么跛的?”
李秘终于明白程务挺为何要考他,因为他顾及到了曹不凡跛脚的感受。
如此细腻的心思,对军士如此关照,难怪程务挺能成为百战不殆的神将,今次选他平叛扬州,选对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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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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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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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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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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