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六年时间过去,这个砖窑还在,因为这是一个公家的地方。
很早以前,这是一个国营制砖厂。
你没看错,制砖厂都是国营的。不过可以肯定的是,历史很悠久。废弃多年,尽管发生过凶杀案,也没人来管。
怎么管?
这地皮还是公家的,但制砖厂已经破产多年,这块地皮又不是在城市里边,而是在乡村。里油田乡乡政府都还有一公里远。
乡政府不去管,其他群众就更没有那个心思去管闲事了。
死了人,绕道走就是。
整个砖厂荒草萋萋,起码有两三尺深,好几个废弃的砖窑,都隐藏在荒草之中,只露出顶部。
“这里一直都这样吗?”
刀锋忍不住问道。
“对,一直都这样。六年前我们过来的时候,就是这个样子,现在还是差不多。制砖厂倒闭好多年了。”
刀锋微微颔首:“倒是个合适的地方。”
不要说晚上,就算是大白天,也不会有人跑到这地方来。
太阴森了。
说不定从什么地方就钻出一条毒蛇来。
犯罪分子选择在这里杀人,确实不用担心被人察觉。
“案发地点在正中间那个砖窑。”
段勇介绍道。
司马白在众人的簇拥之下,很艰难才分开荒草,勉强抵达正中那个砖窑。
省厅刑侦总队副总队长李作勇观察着周边环境,有点奇怪地问道:“当初,尸体是怎么被发现的?”
众所周知,尸体腐烂会发出极其强烈的臭味,但这并不是必定会被发现的理由。因为在这种地方,死掉某种动物也是很正常的。动物的尸体腐败,同样会散发出浓烈臭味。
臭味散发一阵时间之后,随着尸体变成白骨,臭味自然就会消散。
一般情况下,就算臭味浓烈,也不会有人专程跑到这个地方来一探究竟。
段勇解释道:“一个抓蛇佬发现的尸体……说起来也是巧合,那个抓蛇佬在这里发现了一条毒蛇,据他说是很值钱的那种,他追赶着毒蛇来到了这个砖窑,就看到了尸体。”
这么说就解释得通了,冥冥中自有天意。
“我们赶到这里的时候,张光辉的尸体还没有开始腐烂,基本保持完整。根据法医鉴定,死亡时间不超过四十八小时。”
虽然是大白天,狭小的砖窑里还是比较黑暗,采光很不好。
刀锋看到了用石灰描绘出来的人体轮廓。
因为没人来过,六年时间过去,当年现场勘查留下的痕迹还保存着,当然已经很淡,不是专业人员很难看得出来。
从石灰痕迹来看,死者几乎是笔直躺着,没有任何挣扎扭曲的形状。
卷宗记载,张光辉身体比较强壮,个子较高,在南方人中堪称魁梧。这一点,从人体轮廓也能体现出来。
“这里是第一现场吗?”
刀锋问道。
包括司马白和省厅专家在内,似乎大家都默认了刀锋的“优先权”,多数时候,都是他在发问。
也不知道他们是何种心态。
照理,以刀锋的职务和资历,他只能敬陪末席。
段勇摇摇头,说道:“根据现场勘查的情况来看,应该不是。因为我们没有在这里找到多少血迹残留。”
张光辉是被割破腕动脉,刺穿足心动脉,导致失血过多而死亡。
如果这里是第一现场,那么应该会有大量血液残留才对。
正常成年人的血液,足有好几公升。
一位省厅专家蹙眉说道:“这就奇怪了,犯罪分子杀人之后,为什么要大费心机把尸体搬到这里来呢?”
其他人也同样皱起了眉头。
“可能因为这里比较隐蔽,不容易被发现吧……”
段勇迟疑着说道,语气也不是很肯定。
但这个说法,并没有得到大家的认可。
“这里再隐蔽,尸体露天摆放,也还是有很大的几率被人发现。真要想不为人知的话,挖坑掩埋起来,不是更隐蔽吗?”
对此,段勇也没有更好的解释。
刀锋想了想,说道:“也许这里就是第一现场。”
大伙的目光都望了过来,等他进一步解释。
如果这里是第一现场,那血液呢?
刀锋说道:“有没有一种可能,死者血液被犯罪分子收集起来带走了?”
“怎么可能?”
有人脱口而出。
“带走血液做什么?”
这玩意难道还能煮着吃?
一念及此,不少人暗暗打了个寒颤。
尽管大家都是见多识广的资深刑警,见过无数惨烈血腥的作案现场,但要说犯罪分子刻意收集被害人的血液全部带走,却从未遇到过。
没见过这么变态的家伙。
除非……
真的是“吸血鬼”!
刀锋急忙说道:“我这也只是一个猜测。”
顿时就有人露出不屑的神色。
虽然刑警破案,有时候确实需要些与众不同的思维,但你这也太离谱了,照你这么瞎猜,那任何一个案子,都有无数种可能性。
倒是司马白闻言轻轻点头,说道:“既然是悬案,那什么思路都可以尝试一下。”
事实证明,按照正规的逻辑思维,你们已经走进了死胡同。
否则的话,这案子能一悬就是六年吗?
岩虎忍不住说道:“难道真的是吸血鬼作案吗?我是不大相信的!”
也就司马白李作勇等省厅领导都在,所以岩虎才如此“委婉”。倘若只是刀锋一个人,说出这样莫名其妙的话来,岩虎说不定就要呵斥他了。
这个案子本来就是悬案,你一个外地来的小年轻,破不了就破不了,本来也没指望你。你老老实实待着,啥话都不说,也没人觉得你不行。
你偏要这么标新立异,真当我们景西同行都是废物?
刀锋也不去理会岩虎言辞之间明显的排斥之意,自顾自问道:“段哥,调查过张光辉的社会关系吗?”
“肯定调查过啊,这个张光辉一直都在北峰林场上班,他本来就是林场职工子弟,顶他老爸的职才当的护林员。加之人又年轻,都还没谈恋爱,社会关系十分单纯,绝对没有惹到什么厉害的仇家。”
“而且他一个普通的护林员,也没什么钱财。”
仇杀,情杀,劫杀,这几种最普遍的杀人动机,都可以直接排除。
所以这个案子才成为悬案。
找不到其他线索,也找不到杀人动机,以现阶段的刑侦技术,确实很难侦办下去。
连一点可能的方向性都没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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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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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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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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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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