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始的时候,倒是很顺利。
北郊工地太大,财大气粗的马天海虽然拉了个简易围墙将在建的部分圈了起来,却留了好几个口子,管得也不严,人员进出相对比较自由。
因为马总不怕贼鼓佬。
工地刚开建那会,确实产生过一些矛盾,比如当地村民阻扰,想要承包土石方之类的,也有贼鼓佬来偷材料。
很快这种情况就全消失了。
代价是四个终身残废,十几个重伤,轻伤不计。
没有谁的骨头能硬得过砍刀和铁棍,更没有谁的血肉之躯能挡得住火枪和猎枪。
因此谷可馨没受到任何阻拦,就进了工地。
实在她的外貌也太“农民工”了,原本应该精致姣好的皮肤,因为常年奔波在外采访,风餐露宿,而变得很粗糙。如果不是那股知书达理的气质和一口洁白的牙齿,任谁都不会将她和《天南日报》记者这样高大上的职业联系起来。
尤其当她出现在工地的时候,很容易被人当成和灰浆的小工。
所以她很顺利地完成了采访,获得了比较丰富的第一手资料。但是在离开的时候,差点出事。
因为很凑巧,她碰到马天鹰了。
这个时候,雕哥原本应该在医院躺着,他胳膊压根就没好利索。医生说,最少还得住两个月,才能基本痊愈。
刀锋那一鞭子,实在太狠了。
但雕哥是那种闲不住的,在医院躺了十来天,闷得厉害,就决定跑到马天海这里来聊天打屁。顺便问个实底——到底啥时候收拾刀锋那个王八蛋?
雕哥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如此委屈过。
连他爹都没这么打过他!
两车交错的瞬间,正在百无聊赖抽烟的雕哥猛地一愣神,随即挺直了身子。
“咦,刚才那个女的很面熟啊……”
“哪个女的?”
马仔司机莫名其妙。
“就刚才骑摩托车那个女的……”
马仔笑道:“应该是工地上的小工吧?”
一身灰!
“你是猪啊!什么小工能买得起摩托车?”
雕哥怒骂。
九十年代中期,摩托车比后世的世家小轿车还要金贵好吗?
马仔司机不由得搔了搔头。
雕哥说得也有道理。
“我想起来了,这是个记者……李武那个事,她也来过……她好像还是李武的同学……快,掉头,给我追上去!”
雕哥猛地一拍脑袋瓜,吼道。
李武失踪的时候,这个女记者就来秀溪采访过,还直接找过他们“马家帮”的几个头面人物了解情况,当时态度还挺嚣张,说一定要把这个事搞个水落石出。
虽然最后证明这女人只是在虚张声势,并没有那个能耐。
但那“嚣张”的样子,还是让雕哥记忆深刻。
特么的,一个云都来的女人,敢在秀溪嚣张,气得雕哥差点叫兄弟们轮她大米。
但是现在,这个消失了两年的女人突然出现在海哥的工地上,怎么想都觉得有问题。
必须先抓起来再说。
马仔司机尽管跟不上雕哥的脑回路,还是十分忠实地执行了雕哥的命令,立马原地掉头,开足油门追了上去。
不料那个女记者也很警觉,很快就察觉有异,当即猛踩油门,摩托车瞬间加速。
堪堪将已经追到身后不远处的沙漠王子甩开一段距离。
“快,快,再快点……特么你个废物!”
“四个轮子还追不上两个轮子……”
雕哥咆哮如雷。
马仔司机就很委屈。
大哥,我这都开到八十迈了!(注1)
你满秀溪问问去,在这种路上,有几个司机敢开这么快?
前边那个女的,摩托车都快飞起来了。
马仔司机还从来没见过这么不要命的女人。
虽然被雕哥骂得狗血淋头,马仔司机还是坚持“安全第一”,不敢再加速。万一开坑里,死得冤不冤?
不过从马仔司机笃定的神情也能看得出来,对于这场公路追逐大赛,他还是很有把握的。不信那个女的能一直坚持这样的“飞行速度”。
一个稍微大点的坑都有可能让她车毁人亡。
其实这个时候,谷可馨也在暗暗叫苦。
这样的速度,她确实没有办法长时间坚持下去。
路况太差了。
经过几分钟的激烈追逐,到底还是四个轮子更胜一筹,沙漠王子成功将摩托车逼停在路边。
“哈哈哈,抓到你了,李记者,你特么再跑啊!”
雕哥心情大好,仰天大笑着,踹开副驾驶座的车门,一跃而下。
他已经不记得谷可馨的姓名,既然是李武的同学,姑且叫她李记者好了。
姓名很重要吗?
“马天鹰!”
“你想干什么?”
谷可馨怒视着他,再不复平日的温和,厉声喝道。
“咦,你还记得我啊?哈哈哈,很好很好……我还正想问你呢,你不在云都待着,又跑我们秀溪来干什么?还跑到我五哥工地上去!”
“快说,你又想搞什么名堂?”
“我是《天南日报》的记者,新闻采访是我的自由,你管不着!”
面对着两个大男人,谷可馨毫无惧色。
雕哥今儿就是从医院跑出来的,所以除了一个司机,并没有带其他小弟。但这也已经足够了,就算雕哥吊着胳膊不方便出手,马仔司机也是五大三粗的,对付一个弱女子,那还不是轻而易举,手到擒来?
“我呸!”
雕哥一口啐在地上。
“什么狗屁记者!”
“你特么少跟我来这一套!”
“这里是秀溪,不是云都!”
“不要说你一个小小记者,就算是你们报长来了,也得给老子规规矩矩的……”
谷可馨顿时就愣了一下。
什么叫“报长”?
土流氓都这么没文化的吗?
那是社长,社长啊!
你个土鳖!学渣!!!
不过土鳖归土鳖,没见识归没见识,马仔司机手里铮亮的军用匕首,却不是假的。
谷可馨也很清楚,自己真敢反抗的话,这混蛋就真敢捅!
这帮黑社会什么时候讲过道理?
刹那间,细密的汗珠从谷可馨额头上渗了出来……
注1:一迈即指一英里,约等于1.6公里。80迈约等于128公里每小时。但是马仔司机没文化,还以为一迈就是一公里。时速80公里,在九十年代的路况而言,也已经是妥妥的飙车。那个年代,没有哪条县级公路能飙车到一百二十公里以上。那是纯粹找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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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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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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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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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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