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帝凰学院坐镇,每日炼制丹药就好,搬救兵的事情可以交给下面的人来做。”司徒璟也不赞同地说道。
“就是因为在帝皇学院炼丹憋得太久了,所以我才需要到处走走啊,连续炼了三个月的丹药,我已经炼得心浮气躁了,再这样下去,说我不会走火入魔都没人信!而且搬救兵这种事情远没有上前线危险系数高,以我现在的修为绝对能将这件事情办得很漂亮,所以你们不用担心我!我的命大着呢,天王老子也收不走!就算他们想收走,也得掂量着几分啊?小心姐姐将幽冥界闹得鸡犬不宁!”
“我跟你一起去!”所有人都异口同声地说道。
“不用了,我想一个人出去走走,这段时间心里挺乱的,不想要人陪。放心,我很快就能调整好自己的情绪,回来之后依旧是那个元气满满的慕凤歌!这世上,没有人可以打倒我,这世上,没有人可以阻碍我!山河,我能翻越而过,天地,我能凌驾之上!魔教眼下看起来的确很可怕,但只要我们努力去反抗了,就会发现它就是一只纸老虎!”
众人心中有些难过地暗想,或许她这时候只需要帝夜煌来陪,所以才拒绝了他们。
“我不在的时候,你们一定要照顾好自己,”慕凤歌强忍着心里的难过,笑得嗓子眼里酸疼不已,“一个都不许出事!”
“老大,你不是说你要去搬救兵吗?来回也要不了多久,我们怎么可能会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出事嘛,”常露露嘿嘿一笑,“再说了,我们也不蠢,遇到强大的魔教的高手,打不过难道还不知道跑吗?”
慕凤歌从乾坤袋里拿了几百颗透明果出来,不放心地对大家说道:“这些透明果,你们分了,遇到危险的时候,至少还能隐身。你们身上的丹药我倒是不担心,应该足够撑到我回来。”
“你是不是有什么事情瞒着我们?”凤久蹙了蹙眉,一针见血地说道。
“当然,”慕凤歌扫了凤久一眼,“你一口一个‘娘子’地叫我,我不妨你防谁?”
“娘子,防我就不必了,我对你的心可比珍珠还真呢!”凤久艳丽的容颜上露出了哀怨的神色。
“那行,磨碎了给我敷脸吧,还能美容养颜,发挥你的剩余价值!”慕凤歌不客气地说道。
祁御的手中出现了几颗硕大的东珠,递给了慕凤歌:“歌儿,他的心太脏了,容易把你的脸敷烂。”
这几颗东珠价值不菲,有鸽子蛋一般大,颗颗圆润无比,上面散发着淡淡的光晕,十分美丽。
慕凤歌收下了祁御送给他的东珠,珍之重之地找了个盒子藏了起来,放进了自己的乾坤袋中。
凤久不动声色地拢了拢袖子,低垂的眸子下,墨绿色的眼珠转动了几下,波光流转,仿佛在酝酿什么阴谋。
慕凤歌瞅了凤久一眼,一眼就看出了他的心思:“食人花,你要是敢小心眼地给祁御下蛊,我再也不理你了!”
“娘子,为夫的包容心你还不相信吗?”凤久立刻微微一笑,那笑容十分美丽,简直就是回眸一笑百媚生,后宫粉黛无颜色。
“没有人比我更了解你。”她可是侵入他的神海看过他一生的人。
“那是,所以说我和娘子才是天造地设的一对,没有人比你更了解我,没有人比我更爱你。”凤久扫了一眼各个慕凤歌的爱慕者,得意地说道。
“姐姐,你不是说你最爱的人是我吗?”皇甫烨立刻挤到慕凤歌面前卖萌,大大的眼睛湿漉漉地,犹如小麋鹿的眸子一样可怜可爱。
“当然,姐姐最爱小烨了,”慕凤歌摸了摸皇甫烨的头,“小烨是姐姐会一辈子爱着的人!”
当然,是姐弟之情。
皇甫烨得意地看了众人一眼,即便现在是姐弟之情又如何?等我长大了,姿色一样不输给你们,正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向阳花木易为春,只要我努力上进、见缝插针,迟早有一天亲情会转化为爱情!
面对皇甫烨挑衅的眼神,在场的男人们表示他们并不他放在眼中。
“今天是过年,本宝宝大发慈悲,给大家唱诗歌助助兴吧!”纯黑兴奋地从慕凤歌的乾坤袋里钻了出来,“财神到财神到,好心得好报,财神话财神话,揾钱依正路,财神到财神到,好走快两步……”
除了免疫力十分强大的慕凤歌之外,其他人全部都是一副生无可恋的表情,只觉得长夜漫漫、人生艰难!
一群人半死不活地坐在屋内守岁,没有一个人精神困顿,因为纯黑的歌声实在是太醒脑提神了。
梧桐苑外,灯笼的暗影处,站着一个穿着一袭紫黑色华服的男人,男人苍白的脸在夜色中恍若透明,他像是一个尊贵而又俊美的吸血鬼伯爵,精致而又危险,令人不寒而栗却又想飞蛾扑火般地靠近。
自从上次差点死在慕凤歌的手上之后,一晃,他有三个月没再见到她了。
在这三个月的时间内,他率领的魔军所向披靡,打了一场又一场胜利的战争,成了魔教人人臣服的战神!
每当夜深人静,躺在帐篷中入睡的时候,他的脑海中总是会不觉得浮现慕凤歌的身影。
最后那一战,一袭火红色长裙的她在他的逼迫下,步步后退,身体后仰的时候婀娜的身材舒展在淡金色的阳光中,宛若一朵曲线妖娆的吊灯扶桑。
最后的反败为胜中,她的兜帽被风吹散,露出了那如雪的白发和漂亮的狐狸耳朵,她的容颜被风吹得有些冰凉,她漆黑的睫毛下,一双眸子像是浸润在水中的黑曜石一般闪耀而又坚毅,他望进了她的眸中,鲜血渐渐地染红了她的半边脸。
那一刻,他们像是两朵曼珠沙华。
她是血红色的曼珠沙华,而他是白色的曼珠沙华。
血红色的曼珠沙华代表着“悲伤的回忆”,而白色的曼珠沙华代表着“我只想着你”。
他不知道,多年之后,命运交织,他们之间的关系定格地如同红白两色的曼珠沙华。
慕凤歌这一生对得起天、对得起地、却唯独对不起他一个人。
厉罂沫这一生遇神杀神、遇佛杀佛、最后却唯独对她下不了手。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不是故人心变,而是命运多舛。
厉罂沫就这样静静地站在梧桐苑外,隔着一堵墙,又想起了那一日的慕凤歌,此时尚且对她未动心,只是觉得不甘心。
他厉罂沫这辈子就没有输过,他是青冥大陆有史以来最年轻的一个渡过了一重死劫的人,也是青冥大陆有史以来渡过一重死劫的时间最短的人。
他如此惊才绝艳,不料却败在了她这么一个小女子身上。
他万分不甘!
她的一颦一笑像是梦魇一样钻进了他的梦里,让他恨得牙根痒痒地想要掐死她的时候,她又化作了一抹红色的烟霞,消失在了他的面前,空气中只余一串银铃般的笑声。
他的心中从此进驻了一个女人,一个并不美丽、并不温顺的女人。她不符合他对女人所要求的一切标准,她不够温柔、不够内秀、不够美丽……
当然,在那之前他也不喜欢女人。
世界上的人在他眼中就分为两种,活人和死人。
哪个活人惹得他不开心了,立刻会成为死人,他可没有不杀女人的风度。
今夜,他潜入了帝凰学院,因为他的伤势已经痊愈了,他的实力已经恢复到了巅.峰状态。
他现在能不能杀了慕凤歌,他还不清楚。
只是突然在这一.夜想见她一面,也许见了她之后,是走是留,就有了结论。
如果他转头就走,那么他从此会发愤图强,以待来日可以杀了她!
如果他不走,那么他立刻会拔出自己的剑,与她激战一场,直至两人之中有一人魂归幽冥界。
明知道潜入帝凰学院来见她,是一个不智的决定,可他人生中第一次,跟着感情来了,抛却了所有的理智。
也许,在见到她的那一刻,他会得到所有的答案。
屋内,纯黑唱歌唱得很欢脱,这股魔音的穿透力很强,让整个漆黑而又寒冷的夜都战栗了起来。
可惜,厉罂沫的免疫力也很强,纯黑的歌声丝毫没有干扰到他,他的眉眼间依旧一片平静之色。
他觉得今夜的慕凤歌有些不对劲,她心里装着一些沉重的事情,这些事情她想瞒着她的亲朋好友。
世界上最了解你的人就是你的敌人,这句话所言不虚,虽然厉罂沫和慕凤歌只有几面之缘,可他能精准地判断出一些关于她的事情。
于是,他在墙外静静地等待,他相信今夜她会出来。
时间慢慢地逼近了丑时,慕凤歌示意纯黑别再唱了,然后将它塞进了自己的乾坤袋,对陪在她身边的这些人说道:“我去搬救兵了,很快就回来!”
“姐姐,你明天再出发吧!你现在太疲惫了。”皇甫烨站起来关切地说道。
“搬救兵的事情刻不容缓,因为这事关人命!”慕凤歌微微一笑,“等姐姐办完这件事情之后,一定回来好好补觉。”
“对不起,姐姐,是我没有保护好你!都怪我不够强大!如果我能一个人灭掉整个魔教就好了,这样姐姐就不用这么辛苦了。”皇甫烨难受地说道。
“你现在年纪还小,等你长大一点,一定可以做到的!”慕凤歌在他的肩膀上拍了拍,不舍地最后看了一眼众人,转身离开了院子。
月亮的光芒淡淡的洒在她的侧脸上,在她的黑发上镀上了一层淡淡的华光,月色下的她冰肌玉骨,恍若半透明的冰雕,让人忍不住想要伸手触摸。
树影斑驳地洒在了她盛开的红衣上,像是一层层精致的剪纸。
他隐匿了自己的气息,与夜色融为一体。
她在他面前经过的时候,像是飘过的一个梦境,带着淡淡的水润的芬芳。
如果此时偷袭她,他有几成胜算?厉罂沫暗暗思索了一番。
他想起上次两人对战的时候,明明他已经杀了她,可她却诡异地重生了。
于是,这次他没有轻举妄动。
他像是一道树影一样,悄悄地跟在了她的后面,潜藏得天衣无缝。
慕凤歌来到了先贤广场,仁清师兄和帝凰学院的副院长已经在广场的喷泉旁等她了,广场上还放着一个小型飞船,飞船上涂着黑色的油漆,在黑夜中飞行很难引起别人的注意。
“阿弥陀佛,”仁清师兄双手合十,“慕院长,一切可准备妥当?”
“已经准备好了,”慕凤歌点了点头,她看向帝凰学院的副院长,“去哪里栽种青冥神树比较好?”
“青冥神树的生长动静非常大,若是不去隐蔽的地方栽种,怕是容易引来魔教的凶徒。横滨大裂谷极为偏僻,周围数千里荒无人烟,大裂谷之下是最合适的栽种之地,”帝凰学院的副院长早就想好了地方,“我们坐飞船过去,半个时辰就能降落到横滨大裂谷的底部。”
“行,那我们现在就启程吧!”慕凤歌顺着垂下来的楼梯,爬上了飞船。
帝凰学院的副院长和仁清师兄紧随其后,三个人进了飞船的船舱之后,飞船立刻起飞了。
谁也没有发现,在飞船慢慢升空时,隐藏在夜色中的厉罂沫像是蝙蝠一样贴在了飞船下面,牢牢地抓住了飞船底部,随着飞船一起飞向了横滨大裂谷!
半个时辰之后,飞船缓缓地降落到了横滨大裂谷的底部。
而厉罂沫早在飞船距离大裂谷底部还有十几丈的时候,就跳到了地上,藏在了一处灌木丛内。
慕凤歌、仁清师兄和帝凰学院的副院长下了飞船之后,慕凤歌立刻掏出了萌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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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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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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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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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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