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知道往前走,就免不了要与桂新华上床。这样,她就再也摆脱不了他的控制,就会永远失去心上人,甚至还会有更加坎坷的人生境遇在等着她。
可要是她不去,退回学校里去呢?这是完全可以的。但要是桂新华明天真的到她宿舍里,班级里,甚至系里学校去胡言乱语,那后果就更加不堪设想。她还怎么在这个学校里呆下去?还怎么去面对钱宏伟啊?
现在想起来,丁小美的一个致命错误,就在于她当时没有去报案,或者索性向老师或者学校汇报这件事。
当时,她头脑里很混乱,理不出一个头绪。又太着急,一冲动,就往他的旅馆方向走去。丁小美真的好后悔啊,就是这一走,走错了这一生的关键一步棋!
要是丁小美当时冷静理智,有法律意识,去派出所或向学校反映,就不会出现后来的一系列变故,就不会是现在的这个命运。
其实,她当时也想到过走这条路,却马上又被她自己否定了。她想要是去派出所报案或向学校反映,那不是自暴丑行吗?派出所或学校会给你隐瞒这个丑行吗?而且老师知道了她是这样一个学生以后,会对她怎么看呢?这会严重影响她前途的呀。
不,不能走那条路。还是由她自己摆平这件事为好。她当时万分危急地想了一会,就自以为是地决定,或者说是抱着侥幸,她可以采用屈身救己的办法,去找桂新华解决这件事。
先用自己的身体去稳住,哄他开心以后,想办法让他回去。然后回去对宿舍里的同学编一套说词,继续隐瞒住他们的这段丑事。这样,她就可以化险为夷,保住自己的名声,维护与钱宏伟的爱情,继续朝着她设定的目标前进。
丁小美这样自作聪明地想着,抬步往前面那个小旅馆走去。另外,她也不得不承认,促使她最后往桂新华旅馆走去的动因,其实还有一个,那就是那种东西。这个东西,真的是个很怪的动物。它沉睡在人的体内,不醒的时候,人才像个有理智的人。而一旦被哪个混蛋提前捅醒,或者被不良的环境闹醒,它就会经常在你的体内骚动,捣乱,弄得你想入非非,不再安份守己,甚至还会变坏。
是的,丁小美明明知道只要一走进朱明晓的房间,就会发生什么,可她还是一步步地,无法自止地向前走去。
很快,丁小美就看见了红枫旅馆。这个旅馆很小,是一个开在一家人家家里的私人旅馆。门面对着街道,路边竖着一个发亮的小灯箱。
平时,丁小美从它面前经过时,根本不会多看它一睛。可是现在这个小灯箱,却在她眼睛里显得特别地明亮和暧昧。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丁小美心里非常害怕桂新华,而且去的目的只是想稳住他,然后设法哄他回去,却在走进这个旅馆的时候,还是不由自主地激动起来。
这个旅馆真的很小,下面的大堂就是人家原来的堂屋。在靠近楼梯口的地方,放着一张很小的吧台。坐在里面那个看上去不过三十岁的矮个子老板娘,见她走进去,就热情地冲她说:“住宿?”
丁小美没有只声,侧着脸不敢看她。她不好意思说上哪个房间。一说,老板娘肯定会知道她上去干什么。幸亏老板娘没有继续追问下去。
丁小美低着头,轻手轻脚地走上三楼,一找就找到302室。302室在过道最里面一个厕所的边上,臭是臭了一点,但相对比较安静。
丁小美有些紧张地站在门前,心里想,桂新华选择这个角落里的房间,肯定是有用意的。他是怕那种响声惊动其它的店员和旅客。可他怎么会住这样低等的旅馆呢?
丁小美当时很是犹豫,他说现在已经不是政府官员了,为什么呢?那他现在做什么呢?她到这个时候还没有怀疑桂新华可能是个骗子,真的太幼稚了。还一直以为他是一个政府官员,是一个有些身份也有点钱的人,只是品行比较差而已。
要是这时候,丁小美转身退回去,一切就都还来得及。这个门里关着的其实一只大色狼,她一走进这扇门,这只大色狼就会立刻扑上来,一下子咬住她的要害,让她动弹不得,然后开始肆意折腾她。
想到折腾这两个词,丁小美竟然还有了那种感觉,真是不可思议。所以有时人的身和心是分开的,身也经常会不听心的使唤。
真的,丁小美之所以最后选择到他旅馆里来,除了想来说服他回去外,她的内心深处,或者说是身体内部,自从见到桂新华高大的身躯和俊朗的外表以后,就有了一种隐隐约约的冲动。仿佛桂新华身上有一股看不见的磁性,而她则像一粒铁屑,身子轻飘飘地老是要往他那边飞去。哪怕她的心里有钱宏伟在使劲拉住她的手,不让她飞去。却依然脚痒心浮,不能自已。
所以说一个人,不管是男的还是女的,一旦被歹人带坏,受环境污染,身心就会发生很难自止的变化。可见,一个纯洁健康的社会环境对一个人的成长,尤其是少男少女的成长是多么重要!
丁小美毕竟也是一个有良心的女孩,她后来之所以喋喋不休地自述这些有些羞耻的经历,真的也是出于一种社会责任感,一种希望还缺乏社会阅历和情场经验的少女们警醒的愿望。
是的,当时,丁小美完全可以退回去,通过正当的途径保护自己,规避这个人生风险。可她却在多种原因的合力作用下,只是犹豫了一下,就伸手敲响了面前这扇灰黄色的旧木门。
门开了,桂新华喜出望外地出现在门框里,笑咪咪地说:“很好,小美,你终于选择了一条阳光之路,我好开心。来,快进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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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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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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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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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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