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天下佛寺中叫兰若寺的庙宇当真不少,但金华城唯此一家佛寺叫做兰若。
兰若寺外有一座乱坟岗,正是几百年来,战乱、瘟疫时,埋葬尸体的地方。兰若寺存在的意义也在于此。
以其甚深广大的佛法,不间断地超度乱坟岗的亡灵,使其不能为祸人间。
因此兰若寺修建得辉煌壮丽,僧人众多,但香火不算十分鼎盛。
兰若寺东西两边是僧舍,南边是客舍,旁边修建有小佛堂,给暂住的客人静心礼佛,小佛堂的东面长有茂密的青竹,台阶下是个不小的池塘,长满荷花,清幽宁静。
天香楼的清倌人欢欢已经在小佛堂休养了一天。
没有人想得到,这位天理教的妖女居然潜藏在佛寺里。
更不会有人想到,兰若寺其实是天理教的一个秘密据点。原来天理教虽然为魔教,其实原始教义脱胎于佛法,只是此事为佛门之耻,知晓内情的僧人大都羞与外传,到了如今,已经很少有人知晓此事了。
何况兰若寺超度乱坟岗的孤魂野鬼,乃是功德善举,更不会有人将它跟邪魔外道的天理教联系在一起。
欢欢走出佛堂,在青竹中亭亭玉立,眼前的池塘盛着她的倒影,水面清圆,一一风荷举。
随着荷花摇曳,一丝丝清净灵气跃出池水。
她整个人仿佛融入一阵青雾中,朦胧恍惚,衣袂随风而动,不染尘埃,似姑射仙子。
伴随一道悠长的呼吸,青雾缓缓消失,现出她窈窕倩影。
旁边的青竹发出沙沙之声,欢欢身边的一根粗壮青竹浮现出一个老妇的面孔,惊叹道:“圣女的天魔功果然神妙,才过了一天,伤势居然已经大为好转。”
她言语之中,满怀谦卑。
欢欢清清冷冷地瞧了她一眼,老妇是兰若寺外乱坟岗的一株千年老槐树成精,妖力不浅。天理教建造兰若寺时,发现了它,于是将其收为麾下。
不过近些年树妖妖力见长,隐隐然已经有些不听使唤。
先去欢欢重伤,树妖便颇有轻慢,不过一日过去,欢欢伤势大为好转,又让树妖收敛起慢待之心。
虽然老妇见风使舵得快,但被欢欢看了这一眼,仍是心底发寒。
它心知此前的莽撞之举,到底惹恼了这位圣女。
不过它要是通过郡君,交结黑山老祖成功,便不用再受天理教呼来喝去,往后更不用看这位圣女脸色了。
树妖不禁后悔此前的莽撞,着实不该在现今这关键时刻,惹恼欢欢,弄不好会节外生枝。
好在对方似乎得罪了城里一位厉害人物,现今怕是无暇收拾它。
欢欢没有理睬树妖的示好,淡淡道:“树姥姥你来此,不会只是为了看我伤势好得怎么样吧?”
树妖心头一紧,它就算真有这个意思,也不敢承认。否则岂不是证明它对欢欢有歹意,如果欢欢伤势不好,就会加害她?
它连忙道:“小妖昨夜都在给圣女护法,现今见圣女伤势好转,想出去办点事,天亮之后,便会回来。只是怕圣女有使唤小妖的地方,故而先前来请示圣女。”
欢欢清清冷冷的眸子盯着它缓缓问道:“什么事?”
“我跟附近的一位外道修士白山君是好友,他托我去城里拘一个魂魄回来。那是城中一个大户人家,姓葛,如今重病在床,想来命不久矣。”树妖连忙解释道。
欢欢沉吟片刻,说道:“这个白山君我听过,他一身邪法已经有些火候,拘个凡人魂魄不过小事而已,何必请你出面?”
树妖回道:“不久前白山君给山中一个狐妖所伤,如今行动不便。所以特意将此事托付给我。”
欢欢奇道:“附近哪个狐妖有这么高的道行居然能伤到白山君。难不成是十四娘,我瞧她没一甲子,也到不了这境界。”
她在金华城不是白混的,早已经将附近修行者和异类的情况摸了个大概。
知晓方圆数百里中,以辛十四娘最有灵气,有成仙得道之姿。不过如今辛十四娘,尚未成气候,应该伤不到白山君这积年老魔才是。
不过她掌管天理教诸多机密,知晓十四娘的父亲辛老丈颇有来头,或许暗自将那套神功交给了十四娘,令小狐狸神通大涨,也未可知。
只是辛老丈在荒山之中隐姓埋名良久,按道理不可能突然将那套神功传给十四娘,以至于显露行藏,招来他昔年的对头才是。
毕竟当年一役,辛老丈已经断了道途。
顶多还剩下一点保命的本事。
树妖道:“圣女明察,确实是十四娘那小狐狸。”
欢欢心中一惊,辛老丈此举有些出乎她意料了,现在金华城时局复杂,辛老丈再来这一出,令她越发力不从心。只是一想到城中那位她连面都没见到的高人,欢欢心中更是绝望。正当她心头波澜起伏时,周围忽然出现点点清辉,眨眼间汇聚到她手中,化为光球。
这是教中最顶级的传讯手段——天魔通。
即使相隔万里,亦能通过光影于瞬息间将消息传递出去。
而且里面是一连串数字,须得从一本佛经中将数字对应的文字拼凑起来,方可知晓里面的内容。
既然涉及绝密,自不能让树妖窥到。
她淡然道:“你先去办事吧。”
树妖见得光影,知其是天理教重要的传讯手段,不过它此时也不想再起波折,只想赶紧完成白山君替郡君转交给它的事,连忙告退。
待得树妖离开,欢欢才回到佛堂,取出一本佛经,开始解析天魔通传讯的内容。
她对佛经内容早已熟记,翻阅佛经,只是为了不出差错,没多久就解析出光影的讯息。
“顾沧海正往金华来。”
内容简短,却引起欢欢心中骇浪。
青城派枉自为名门正派,太不要脸了。她不过伤了顾沧海一个弟子而已,用得着老家伙如此大动干戈,居然要亲临金华城寻她晦气。
往常纵使打了一个小的,来了老的,也没有直接惊动到掌门的前例。
只能说这一代的青城派老狗着实不要脸!
可恶,可恨。
“我要不要立即离开金华?”欢欢咒骂顾沧海一番后,心中无比纠结。
她却不知天理教的总坛,如今已经吵开锅。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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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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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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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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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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