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数代的财阀世家,不会像暴发户那样把钱都贴在脸上,而是体验在一布一衣一蔬一饭,比如这沉香,数量极其稀少,贵为“沉檀龙麝”四香之首,产地和品种,价格相差极大。乔乔选用的沉香,是上乘的达拉干沉香,油线如同龙筋,走向一致,香气较为幽柔,经过鼻腔,形同饮水,虽然不是最高级的那一种,但罗弦月却极为钟情。
两人对面而坐,品香听雨,无声胜有声。
小雨减停。
罗弦月苍白脸上挤出笑容,道:“乔乔,记得第一次见你,你才五岁,腰间挎着一把木剑,声称斩妖除魔,非要杀了我这狐狸精。现在回头想想,岁月如梭,一晃二十多年过去了。”
乔乔尴尬笑道:“谁让你当时长得那么漂亮,额间还有让人羡慕的胭脂点,学习成绩全班第一,身材又高,我不妒忌你,去妒忌谁呢?其实这些年我始终想在身高扳回一城,可惜老天注定,这个美梦是难圆喽。”
“你所妒忌的,也许正是别人最不屑的。”罗弦月低声呢喃一句,抚摸着眉心刺目标志。
“比如健康?”乔乔反问道。
“不说这些了,凡事莫强求,十年的精彩,胜于三十年的平淡。”罗弦月强颜欢笑道。
“我没觉得你活出了精彩,自从去了一次武云,你就不再是那个罗家大小姐了,为了男人活着,为了孩子活着,为了家族活着,庸庸碌碌,凄凄惨惨,我真想问你一句,值吗?”乔乔皱起细长的柳眉。
“你知道什么叫做业胎吗?”罗弦月微笑道。
“听说,但不清楚,好像是星宿之间的关系吧。”乔乔如实答道。
“两人星宿,一人为业,一人为胎,是上天早已注定好的伴侣,有人说是同时死去或者同时投胎的灵魂,也有人说上辈子是对方身上的骨头,彼此纠缠,相爱相杀。对于这些,我起初是不信的,直到遇到了赵凤声。”
罗弦月靠到床头,慢悠悠说道:“冥冥之中,似乎有一根线,将我们俩人连到了一起,这种感觉,在一开始并不明显,直到他无怨无悔为我付出,业胎之力才真正显现出来,灵魂会很轻易产生共鸣,三观会出奇吻合,他一起的一切,完全满足了一个未经世事的女孩对于爱情的想象。他是业,我是胎,等到业的力渐渐散发出来,胎才会受到感染,而且会加倍地还给对方,为他生儿育女,为他传宗接代,顽固不化,心甘情愿。”
“我真看不出那个痞子有什么优秀的地方,油嘴滑舌,吊儿郎当,这样的男人,街上一抓一大把,是不是你生活条件太优越了,所以才去挑战人生极限。”乔乔撇嘴道。
罗弦月笑着摇摇头,“任何人都有他的优点和缺点,当他的优点是你需要的,而他的缺点是你所忽略的,就会很轻易产生感情。当然,首先得有眼缘,一见钟情是见色起意,我同意这句话,在没有任何利益牵扯下,容貌,气质,身材,统统都是加分或者减分项,我就喜欢他对着我偷偷吞口水的样子,喜欢他害羞地去试探性牵我的手,喜欢他寒冬腊月脱下衣服盖到我的肩头,喜欢他为了给我买最喜欢的食物去通宵工作,喜欢他去跟色迷迷看我的男人大打一架,你不知道,那样的他,有多性感。”
看着闺蜜一脸幸福诉说往事,乔乔给出一个贴切评语,“花痴!你跟他的相处模式,怎么和小学生一样幼稚!”
“对啊,那年走出江南的我,就是一个花痴小姑娘,向往英雄,向往爱情,向往宠溺。”罗弦月眼神僵直望向房顶,低语道:“关在笼子里的鸟儿好不容易出去了,不就是想自由自在地飞翔么。”
“真看不出来以智慧著称的罗家大小姐,也会有幼稚的一面,不过看在小燕雀这么可爱的份上,我同意你的做法。”乔乔体会不到她的感受,只是默默无闻地支持。
“赵凤声喜欢养狗,记得他家那时有只大丹犬,叫做老黑,又高又壮,见到老黑第一眼的时候,吓了我一大跳,可平静下来,我读懂了老黑眼中的善意,于是我们俩就成了好朋友,有我一口吃的,就绝对不会饿着它,赵凤声因此还吃了几次醋。”
罗弦月回忆道:“老黑很能打,在桃园街是大名鼎鼎的好战分子,经常在街头闲逛,从来没有狗能打得过他,相当于霸主的存在。有一次,听到街里有狗叫,老黑气势汹汹就冲了过去,结果没有几秒钟,它就耷着耳朵回来了,我跑出去一看,你猜怎么着?原来人家那边有两条跟它体积差不多的狗。”
“未战先怯,蠢狗。”乔乔冷哼道。
“老黑很聪明的,在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之前,它绝不会冲动,有人说狗的脾气性格会跟主人越来越像,别的不清楚,但在审时度势上,确实很像赵凤声,宁愿认怂,也绝不会逞威风。”罗弦月嘴角流露出幸福的微笑。
“有一次,赵凤声家的厨房被狂风吹塌一面墙,老黑二话不说就找了一处正在施工的民宅,什么也不叼,只叼砖头,人家还笑老黑是条傻狗,不找骨头,不找肉,只是傻乎乎地叼转头,于是不停给它递,老黑不留余力地往家里顺。后来,人家才发现不对劲,自家房子还没盖好呢,砖头就少了一小半,然后就不给老黑砖头了。可老黑不干,不给,就张开嘴在那狂叫,大有不给砖头就咬人的劲头,结果厨房盖完了,砖头又多出来了,赵凤声就给老黑盖了一间狗窝,高兴的老黑一夜没睡。”罗弦月边说边笑道。
“占小便宜的作风,也像是小市民赵凤声吧?”乔乔语气不善道,或许是赵凤声抢走了闺蜜的心,乔乔始终对那个痞子看不顺眼。
“我要走的那一天,老黑没有叫,就在那里静静看着我坐车离开,一人一狗,眼神一致。在查出怀孕的时候,我也想过打胎,可一想到他们的眼神,我就有些不舍,反复纠结,错过了打胎期,于是就有了小燕雀。其实我挺庆幸当时的懦弱,如果不是翻来覆去的拿不定主意,也就没了这么优秀的儿子。”罗弦月轻叹道:“也许,这就叫做命中注定吧。”
“那你为什么不给赵凤声说?他是孩子父亲,理应承担所有的责任。”乔乔不解问道。
“告诉了他,他又能做什么?罗家不会同意我们俩结婚的,反而会给赵凤声造成心理负担。再说我的时间不多了,稀里糊涂的离别,总比肝肠寸断的诀别要好。乔乔,你没爱过一个人,不懂什么叫做奉献。”罗弦月洒脱笑道。
“我只知道,苦的是你自己。”乔乔抓着那只枯瘦的手掌爱怜说道。
云雾消散,月光洒下。
罗弦月怔怔望着天上,“弦月,即是残月,不可能完美,不可能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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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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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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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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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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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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