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娇娇马上猜到了楚王的小心思,他想先一步找到团团,带回京城藏起来,正好做个人质。
当初他损失了一匣子银票,却没能把团团弄去楚王府,估计一直憋着劲儿呢。
这要是让楚王得逞,她的逃跑计划岂不是毁于一旦?
花娇娇暗恨不已,但还是努力平复了一下情绪,尽量心平气和地跟楚王说话:“你告诉我地点,我好安心。至于寻找团团,还是得靠王爷帮忙,我这次来沧州,就带了四个女侍卫,只怕是没有能力去找她。”
这倒也是,这里不是京城,花娇娇人生地不熟,还没人手,就算把地点告诉她,她也没法去找。
楚王琢磨着,就松了口,告诉她道:“有人在添城一带发现了她们的踪迹,看她们走的方向,应该是要去留仙县。”
不,不是留仙县,而是留仙村,看来她们没走错路。
花娇娇心里有了数,谢过楚王,回到了房间。
春分早已知道了她的计划,不等她吩咐,就招呼其他几个女侍卫,把值钱的东西装进一个小包袱,交给了花娇娇。
花娇娇接过包袱,揣进了怀里。
春分有些担忧:“王妃,楚王的人已经去留仙县了,您现在出发,正好跟他们撞上,到时候只怕不好脱身。”
花娇娇的计划,是大摇大摆地去一趟留仙村,给众人留下她去了留仙村,并在留仙村丧命的假象。但实际上,她会在留仙村后山与卫修宜和团团汇合,再翻山悄悄离开。
如果她到留仙村的时候,正好跟楚王的人碰上,就没机会去后山了。
花娇娇皱着眉头想了一想,有了主意。
她从怀里取出顾子然给她的令牌,交给了春分:“你拿着这个,去城郊的野火营调兵,再带他们去留仙县,截住楚王的人。”
这样她就有足够的时间金蝉脱壳了。
正好她的理由也很正当,她调兵,是为了找团团。
而楚王为了得到团团,必将阻拦野火营的兵士,双方一定会闹得不可开交,就不会留意到她了。
春分点了点头,拿着令牌,先一步走了。
花娇娇带着小包袱,和夏至等三个女侍卫从后门出发,骑上快马,直奔添城的留仙村。
半个时辰后,楚王才得到消息。
他还不怎么相信,反复问来报信儿的侍卫:“齐王妃真的去添城了?她就带了三个女侍卫?”
侍卫重重地点头:“齐王妃是从后门悄悄走的,属下们都没留意……”
“她仅带着三个女侍卫,就敢去添城?”楚王有点难以相信。
花娇娇虽说医术过人,但到底是个养在深闺的弱女子,她怎会有这么大的胆子?
不过,仅凭她们四个人,就算找到了团团又如何?难道抢得过他派去的兵马?
楚王这样想着,一颗心又落回了肚子里,对那侍卫道:“齐王妃只带走了三个女侍卫,那还有一个女侍卫在哪里?把她带过来,本王要问她几句话。”
侍卫却回答道:“王爷,留下的那个女侍卫叫春分,她去了城郊的野火营,调用了兵马。她带着那些兵马,去了留仙县,现在应该已经到了。”
什么?!
楚王气急败坏:“这么大的事,怎么现在才得到信儿?!”
侍卫低着脑袋,没作声。他又没叮嘱他们,要紧盯花娇娇,没得到信儿不是很正常么。
楚王急得走来走去:“花娇娇肯定猜到了本王要抢团团,这才去野火营调兵。”
他说着又疑惑:“可调兵的令牌,她是从哪得来的?莫非是齐王给她的?”
花娇娇只是来治理疫情,顾子然却把野火营的令牌给她了?
他们夫妻感情如此要好?
不过现在不是思考这个问题的时候,楚王火急火燎地吩咐侍卫:“把本王带来沧州的人去派过去,务必要把团团抢到手!”
侍卫应了一声,领命而去。
花娇娇带着夏至等三个女侍卫,一路畅通无阻,经过添城,抵达了留仙县。
虽然她比春分先一步出发,但春分和野火营的速度显然更快。
她们进留仙县时,野火营的兵马已经跟楚王派来的侍卫们对上了,正闹得不可开交。
春分看到了人群中的花娇娇,冲她使了个眼色,叫她放心。
花娇娇冲她微微点头,骑马远去。
楚王的侍卫们看到了花娇娇,但被野火营的兵士缠住,无力阻拦,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走了。
花娇娇又是一路畅通无阻,到了留仙村,连她自己都不敢相信,会如此地顺利。
看来老天爷都觉得她在齐王府过得太苦闷,想要帮她离开。
夏至等三名女侍卫把她送到后山,爬上了半山腰。
一名农夫打扮的男人从林子里钻出来,唤了一声:“娇娇!”
花娇娇定睛一看,原来是乔装打扮的卫守疆。
她赶紧行礼:“舅舅!”
卫守疆冲她招手,把她们带进了林子。
这里有一小块空地,而卫修宜和团团正坐在空地上休息。
团团一看到花娇娇,就扑过来,抱住了她的腿:“花姐!”
卫修宜紧跟着起身,表情木讷。
经过花娇娇这段时间的治疗,她不再见人就傻笑,但却不管见到谁都呆呆的。
时间紧迫,卫守疆催促她们道:“你们赶紧换衣裳,戴人皮面具。”
花娇娇点了点头。
卫守疆背过了身去。
几个女侍卫伺候着她们,帮她们换上了普通人的衣裳,又分别戴上了人皮面具。
花娇娇变身成了王羽溪,而卫修宜装扮成了她的乳娘,团团则假扮成了卫修宜的孙女。
其实花娇娇嫌王羽溪的身份还是太过打眼,但她要想顺利通过边境,必须要有合法的身份,所以只能这样了。
打扮停当,花娇娇喊了卫守疆一声:“舅舅,我们准备好了,您转过身来,看看我们还有没有什么不妥当的地方。”
卫守疆转回身,仔细打量了她们三人一番,点了点头:“至少我看不出有什么不妥,想必守边的官兵也看不出来。”
那就好。花娇娇拜了下去:“舅舅,那我们这就走了,您和外祖父,舅母,一定要多保重。”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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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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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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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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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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