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日上午,天气晴好,但因为前几日刚刚下过一场雨,离城便也不太热,明显已经将前几个月积攒的暑气压下去不小,让人颇感舒服。
通往上原城的官道两侧放眼望去,远远近近的树木仍旧是绿叶茂盛,可四周平原上的稻田里却已是金黄色的一片。
农人们一个个戴着斗笠弯着腰,将水稻小心的从中切断,再在一旁码成一垛垛,忙碌不休。
此处距离离城已有十里,在官道一旁被农田环绕的地方,有一处占地不小的驿站,与驿站隔着官道对面立着的,是一座亭子,便是离城百姓常说的十里亭,若有亲友外出相送,最远也只送到这十里亭处,便该分别了。
此时的十里亭外,百余披挂了精细铠甲的士卒远远的守着,有些直接站在水田里,叉腰握刀,不移不动,好像稻草人一样,让人不敢靠近。
亭子里两坐一站,有三个人。
端坐于桌边上首的,是个蓄了半长胡须的老者,他将金色头盔摆在桌面一角,一身金甲配上血色披风,大马金刀坐在那里,单手捏着个小巧的茶杯,一边喝茶一边往东方去看,正是罗江。
另一边与他对面而坐的,是个穿了素色长裙的少女,一头秀发只简简单单挽了个髻,便柔柔顺顺的披在身后,清风拂来,发丝轻扬,好像从书里走出来的女子一般,此刻的她正低头沏茶,专心致志,好像身处的所在仍是殿堂之上,而不是乡野凉亭一般,却是陆东风的女儿,陆思凡。
陆思凡身后恭敬站着的,是穿着黑色薄铠作男装打扮的女子,叫做陆小白。
“陆小姐在太明的时候,应该也不曾亲眼见过这秋收景色吧?”罗江将喝空了的茶杯放在桌上,指了指亭子四周远些的地方正在忙碌的农人,对陆思凡道,“这该是寻常百姓人家最忙也是最高兴的时候,丰收丰收,收成好了,一家子人后面的日子便好过得多。”
“罗将军,您与我爹爹同辈,喊我思凡就是了,”陆思凡一边说着话一边抬头认真看向四周秋收的农人,“确实没有这样看过,父亲说太明的秋收,多数时候是不太安全的,”她回头看向罗江,将他面前的空茶杯拿过来,微笑道,“罗将军是贵族家庭出身,但好像对寻常百姓家的事情很熟悉。”
罗江看向秋收的农人道,“我从小就是个不太受家族里面长辈待见的人,也不太喜欢呆在家里,时常便跑去家族附近的农人们家里玩耍,农人们本就热情,再加上我穿戴好些,对我不错,我便常常要在人家家里吃上一顿饭,”他摇头笑道,“如今想来,以我那时的饭量,一顿饭吃完,人家一家人说不得两三天都吃不饱的,出身贵族家庭的人,便是对寻常人家熟悉些,又能熟悉到哪里去呢。”
陆思凡将续上茶水的茶杯轻轻放回到罗江的面前,“至少在罗将军身边长大的太守哥哥,要比我见过的所有权贵子弟都要更在意普通百姓,”她侧头看向远处的农人,“不是那种身为太守俯视子民的在意,而是一种......”她一时间想不到很好的词语来形容,“真正的在意。”
“确实是一种真正的在意,但却与我关系不大,”罗江再次看向东方,官道的尽头还是什么都没有,“有些人有些事,应该是与生俱来的吧,尤其是从吕祖仙逝这天下乱象显现的时候开始,我便觉得他......好像一夜之间便长大了许多许多,这应该就是印刻在他血脉深处的东西,他毕竟是洛氏子孙。”
陆思凡点了点头。
罗江拿起茶杯抿了一口,然后看向陆思凡,犹豫了一下以后还是道,“兴城的事情......有人告诉过你吗?”
陆思凡又点了点头。
此时距离安南大会闭幕已有十数天,更早些的时候,发生在安南大会的事情便已经以各种形式传回到了暗部、军务处和郡丞府衙,然后再分拣必要的内容传递各方,以陆东风在军中的地位,自然第一时间便得到了几乎全部的内容,如此,则不可能不给一个人住在离城的陆思凡寄一封信。
罗江一时间也不知道该如何说,举着茶杯僵了一会儿,然后才轻叹一声道,“听风阁身为汉州四大宗门之一,又是门内弟子遍布天下的名门正派,于此时的离郡而言还是太过重要了,太守大人......也当是没有办法......”
陆思凡看了看罗江的表情,微微一笑道,“罗将军,我如今不过是住在离城陆府的小姐,您和我说这些做什么?”
看到罗江脸上一滞,她掩嘴笑笑,接着,在来到这个亭子以后第一次看向东方,声音没有了方才说笑的意思,多了几分郑重,“身为太守,这种事情其实总是身不由己的吧,我曾听母亲无意中说起,洛叔叔当年与太守哥哥的娘亲是真心相爱的,可最终洛叔叔娶了的,不还是永昌郡太守家的女儿?”
“我不知道那位听风阁掌门家的女儿是什么模样,但却真的希望她是太守哥哥真心喜欢的人,因为......”陆思凡避开罗江的视线后,眼眸里隐约有了一点哀伤,“因为一个人跑来离城的我自己,已经是太守哥哥一个没有办法选择的选择了啊......”
她停了一停,然后调整好情绪,换上笑脸回看罗江,“罗将军,其实从一开始,从太守哥哥没有直接将我从太明带走的时候开始,我就知道自己不会成为他的正宫夫人,可我还是来了,因为我想了想,东宫或者西宫其实也都是可以的。”
她看罗江有些欲言又止,笑容越发灿烂的道,“我已经去看过了,东宫有一个开阔的院子,西宫有一个大大的花圃,平日里还可以去后宫花园湖畔玩耍,不用像在太明一样担心妖夷来袭,富贵无忧,衣食不愁,这样的日子,足够足够好了,还能有什么不满足呢?”
罗江静静地看着她,然后温和的笑笑,感慨道,“也只有陆将军那样的人,才有福气拥有你这样的女儿,令人羡慕,令人羡慕啊......”
陆思凡眼睛里忽的亮闪闪,语调重新高昂了起来,“罗将军可是六境大修士,如今还年轻的很呢,自然值得拥有一个女儿的。”
罗江险些一口茶憋在喉咙里呛死。
与此同时,远处的东方官道上,扬起烟尘。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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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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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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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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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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