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世的北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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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邵泾北,出生五年父母就离婚了。
我不知道为什么他们都不喜欢我,我有一个父亲,严格意义上来说,他是一个冠着父亲称号的陌生人。
他经常酗酒,酒后经常打.骂我和妈妈,五岁以前的日子是在他们无尽的争吵与谩骂中度过的。
所以五岁那年,陶女士毫不犹豫地离开时,我不怪她。
我原本以为他们离婚后,我的日子会好过一点。
但是后来邵青峰工厂破产欠了债,我和爷爷只能开始更加努力的生活帮他还债。
钱可以挣,但没想到有一天他欠了人.命债,而那个人竟然想让我还,凭什么,这很不公平。
但我反抗不过。
他们不分青红皂白地在我身上撒气,无缘无故地把我拎进无人的巷子里,拳头落在身上的时候,我总在想,如果我不是他的儿子是不是可以好过一点?
但是没有如果,我已经是他的儿子了。
从小到大,学校里没有人喜欢我,他们说我是没爹没娘的孩子,狗都不会喜欢,整天失魂落魄得跟个孤魂野鬼一样。
他们用石头丢.我,撕.烂了我的作.业本,把粉.笔头放进我的水.杯里。
起初我对他们笑脸相迎,主动帮助他们,分享零食来释放我的善意,期望他们能和我做朋友。
后来,我发现,没用,有些人欺负你不需要理由,恶人就是恶人。
不是说狗都不喜欢我吗?
我用了三天时间,在大街上找了很多流浪狗养起来,谁敢来我家欺负我,我就让狗咬他,让他们知道,“狗是人类最好的朋友”。
不是说我像孤魂野鬼吗?
那我就去干一些“孤魂野鬼”应该干的事,我打了耳洞,洞穿耳朵的那一刻有点疼,但我很开心,因为带上耳钉看起来很凶。
我学会了打架,成为学校里的校霸,没人再敢欺负我了,赵钟和的人也打不过我,他开始在学校里散布谣言,但那又怎么样。
我就是在谣言里长大的人,根本不会害怕。
从那以后,没有人再会欺负我了,但是我过得并不开心,我把自己塑造成了“孤魂野鬼”,但最后真的成了“孤魂野鬼”。
但是我还有我爷爷,从始至终他都没有放弃我,所以为了他,我也要好好学习,努力生活。
高中那段日子,前半段我活成了别人家的孩子,后半段我活成了天之骄子坠落神坛。
因为唯一抓着我善念的人,他去世了。
我在爷爷的墓前哭得悲恸,不明白我这么烂的人,为什么不抓走我呢?
如果真的有鬼神的话,请把我带走吧。
可笑的,无论我怎么哀求,第二天我仍然毫无目的地活着。
终于,赵钟和找过来了,他的人揍了我,我没还手,因为我本意如此,我想离开。
但是我养的狗救了我,睁开眼的时候,我在医院里,医院的房顶那么白,而我浑身污渍一片黑。
这里让我无所适从,最后我悄悄提前出院,救治不及时腿也烙下了病根。
但我不在乎。
我这样的人,活不活无所谓。
本以为就这样浑浑噩噩,漫无目的地苟延残喘下去了,直到我遇到了她。
去超市买烟的时候,我机缘巧合参与了一次抽奖,奖品是一张白鸽的入场券。
那天,我拿着入场券,鬼使神差地进去看了场表演,跳舞真的好无聊啊,但是那个领舞的小姑娘很漂亮,她的裙摆很白,笑起来就像天使。
没想到天使竟然也会身处地狱。
表演结束,我在巷子口抽了根烟,意外看到剧院没关的门里,天使被一群和她一样穿着白色舞裙的人,按在地上欺负。
她看起来那么可怜,漂亮的裙子都被踩脏了,我悄无声息地跟着她回家,路上她哭得那么伤心,但是没关系,她越伤心我越开心。
看吧,不只有我自己在遭受,舞台上漂亮的小天使,还不一样要遭受炼狱?
她换了九中校服去学校时,我才知道她在九中读书,她退学了,我可怜的小东西不上学了,我怎么能因此丢掉她呢。
于是我也不上学了。
跟着她从天南到海北,自由自在地随处旅行。
她没有钱,经常边旅行边工作,赚够了钱就接着去另一个城市旅游,所有的钱都花在了路上。
但她明明那么穷,却还是会把一半的工资先捐给当地的孤儿院,可笑,那点钱有什么用呢。
晚餐只买了一个面包,看见路边的流浪汉,掰了一半给他,愚蠢,真以为给一块面包,他们就不用乞讨了吗?
但看多了这些蠢笨的行为,我被她“传染”了,我把自己赚的钱也捐给了她资助过的孤儿院,买东西分给流浪汉的时候,他们笑得好开心。
我开始意识到,或许这也是生活的一种意义。
有一天,她在森林里迷了路,我是个路痴,根本不可能带着她走出去,只能跟着她走。
但没走几步,她掉进了野草遮住的坑里,坑很深,周围也没有东西能让我救她。
我只能坐在坑边陪她说说话,她第一次听到我的声音,但我却不是第一次听到她的声音,我们相谈甚欢。
我一直记得那晚星星那么亮。
路过的旅人发现我们的时候是第二天清晨,她看见了我的脸,她说我长得很好看,谢谢我陪着她,也希望和我做朋友。
我想继续陪着她旅行,但是我的工作到了关键期,不挣钱以后也没有办法继续和她在一起。
于是我给了她一个装有定位的玩具,让她卡在书包上随时带着。
我能随时随地查看她的位置,贪婪地听到她的声音。
偶尔她会去危险的地方,我会推掉工作陪着她,我腿脚不方便,以前不觉得什么,终于有一次误了我的大事。
她在山里同一个位置停留了半天,定位很精确,她几乎没有动,就算露营也不可能一动不动地在一个地方一步也不动。
我慌了,带着拐去了那座山,山上很陡,我几步就会摔倒,拐也不好使,总是卡进石缝里,每次摔倒的时候,我都很厌烦自己无能的双腿。
最后我在一个山底发现了她,她躺在哪里了无生气,恐惧铺天盖地地袭来的时候,我突然明白,我喜欢她,想和她在一起。
走下去太慢,我的女孩等不得,我直接从山顶滚了下去,幸好不算太高,没有造成很大的后果,就是我的腿更疼了。
我背起她,撑着拐往外走的时候,鲜血洒了一路,但她在我背上让我格外安心。
护林员来接我们的那一刻,我终于撑不住倒了下去。
醒来时,她在我旁边的病床上,睡得那么乖,我突然好想为了她活下去。
后来,我们定居在附近的疗养院里,这里老人居多,我们一起帮助老人理发,和他们下棋谈心。
像一对情侣一样生活,但是我从来不碰她,最越距的行为也不过拉一下她的手。
因为我,不配。
牵她手的那天,我们去了游乐场,还拍了照片,那是我最开心的一天。
因为多年的奔波和原本落下的病根,我一天天的病倒,她守在我的病床边寸步不离,但这留不住死神到来的步伐。
我年轻时日日夜夜祈祷的鬼神,最终在我最不愿的时候把我带走了。
我给她留了一封信,把我所有的财产变现留给她。
我真的希望,我的女孩可以好好活下去。
她是我碰触到的唯一的星光。
我想好好守护她,但却提前离开了她。
如果可以重生的话,我希望在那场表演后,冲进去救起她,告诉她,这世界很美好,有我在,没有人会欺负你,你只需要勇敢快乐地向前走。
祝福你,我的女孩。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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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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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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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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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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