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兴自然不能让两位女士走回去的,主动提出来送她们回去。
当初苏小软在省城买的这处小洋房,过户给了苏向南,苏向南不想白要妹妹的,后来就合成了钱给她。
苏小软说不要,赵红梅和苏建业都劝她把钱收着,毕竟亲兄弟也得明算帐,而且不能把人给惯得没了规矩没了冲劲儿。
而且苏奶奶也说了,只有苏小软拿了钱,苏向南两口子住这房子才不会心虚。
苏小软觉得也对,特别是后来苏向南也跟着挣了不少钱,她大概算了一下,觉得二哥拿出这笔钱来,应该也不会太困难,这才收了。
她们两个刚下车,就看见一个打扮时髦的女人在大门口晃悠呢。
苏小软觉得那个女人有几分眼熟,但是也没想出来到底是谁,只是琢磨着是不是李晓晓的同学?
苏小软现在跟几年前的变化不大,真要说哪里变了,可能就是这气场和气质的变化最大,而最直观的,就是她身上的穿戴明显是与几年前不同的。
现在苏小软一身职业装,长发在脑后盘起,左小臂上还挎着一个羊皮小包,珍珠耳坠、红宝石的戒指,一看就是成功人士。
正在门口徘徊的摩登女郎看到来人后,愣了一下,随后又有几分自卑地退了两步,同时又含胸缩脖的,一看就知道外面的一身亮丽穿着,不过是单纯地为了给自己增加底气的,实际上这人的内在,那是虚得一批。
苏小软看了她一眼,确实是有几分眼熟,但是想不起来是谁,只是她一个人守在二哥家的门口,难不成是二哥在外头招惹的桃花?
这种可能性一冒出来,苏小软都想直接抽二哥两巴掌了。
苏小软已经到了门前,看了一眼大门上的锁子,确定家里没人。
不用苏小软开口,顾楠就先问了:“你是什么人?为什么在我们老板家门前鬼鬼祟祟的?”
打扮有些妖艳的女人吓得退了一步,眼睛瞪大:“怎么会是你们家?这,这明明就是我姐姐家。”
苏小软皱眉,再次上下打量了她一眼:“你姐姐?你叫什么?”
来人正是李晓晓最为厌恶的那个堂妹,李彩虹。
这会儿的李彩虹浓妆艳抹的,就化的那个妆呀,脸上的粉颗粒分明也就算了,最主要的是那眉毛画得跟炭一样黑,嘴巴像是吃了鸡血一样红,怎么看怎么都不像个良家妇女。
苏小软和顾楠出门谈生意,自然也都是化了妆的,但是跟李彩虹这么一比,她们两个简直就是素颜了。
女人嘛,化妆是为了美,这无可厚非。
可是你不会化就别化呀!
这化得跟个鬼一样,实在是有些吓人。
特别是脸上的粉还不那么均匀,扑得还厚,苏小软担心李彩虹一有什么大的动作,这脸上的粉就要掉下来。
就这个妆化的,当真是一言难尽呀。
李彩虹真被苏小软的气势给震到了,哆嗦了两下,颤声道:“我姐叫李晓晓,她明明就住这里的,你怎么说是你家?”
苏小软在她说这里是她姐姐家的时候,就猜测应该是李家的人,没想到还真是。
“这里就是我家,我有钥匙,能打开门,还不足以证明吗?倒是你,赶紧走,要是再在这里鬼鬼祟祟的,小心我报警抓你!”
李彩虹被吓得后退,一个不稳就趔趄了一下,然后犹豫了一下,还是扭身跑了。
没错,是跑掉的。
苏小软微微眯了一下眼,李彩虹怎么会在这里?
如果她没记错的话,李彩虹不是嫁了为民大队的刘家?
那男的叫什么来着?
刘三儿?
苏小软见过李彩云几次,那也是几年前的事了,至于这个李彩虹,她原本就见的不多,再加上她今天的打扮实在是过于一言难尽,这才没认出来。
顾楠去帮着做饭了,苏小软则是在想着李彩虹跑到省城来做什么?
李晓晓也没想到李彩虹能找到这里来。
“这个李彩虹就跟个狗皮膏药似的,一开始我们住在小院儿的时候,她就来找过我们,后来我们搬了家,也故意跟家里人说了,这地址一定要藏好了,可不能让她知道,谁知道她怎么又来了!”
“二嫂,我看李彩虹那打扮,可不像是乡下人了,而且一身的行头虽然说有些夸张吧,但是也不便宜。”
李晓晓不屑道:“你是不知道,她结婚不到两年就离婚了,听说后来又自己在外头找了一个有钱人在一起了,结没结婚我可不知道,反正没请我们喝喜酒,不过我之前听我妈说,李彩虹生了个儿子,自那以后,她就抖起来了。”
苏小软听出几分不对劲来,就算是二婚,也不可能不办婚礼呀!
就算是不办婚礼,可是这亲戚们总得一起吃个饭吧?
而且李彩虹又找的是一个有钱人,没道理不办酒席呀。
“过年的时候,咱们不是都去了京都嘛,我回来后听我妈说,李彩虹带着她男人可是在老家嘚瑟了一把,好像是在县里跑生意,赚了不少。”
对此,苏小软倒是没觉得有什么,新政策出来了,大家跟着开始改变生活也没有什么不对的。
“那她来找你是要做什么?单纯地炫耀吗?”
李晓晓摇头:“我也不知道,不过她跟我炫耀个什么劲儿呀?大家都是结婚有孩子的人了,各过各的日子呗,她日子过得好,我也不管她借钱;她日子过得不好,我也不会笑话她。说实话我还是很讨厌她,当初办出那么多厚脸皮的事,我真是一点也不想见她。”
苏向南端着水果进来,劝道:“不想见就不见。回头你打电话问问,看看她是从哪儿拿到的地址,另外,也问问咱妈李彩虹是不是在老家出了事,要不然过来找你干嘛?”
李晓晓无可无不可地点了点头,她是真心没把李彩虹放在心上。
苏小软跟二哥对视了一眼,显然是觉得李彩虹不会无缘无故地找上门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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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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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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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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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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