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我的姑父叫朱棣徐景昌朱棣>第一百零九章 成家立业,传宗接代
  怎么超越朱元璋?

  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任务。

  朱棣自己稍微盘算一下,都会觉得绝望,那人不是他爹,是个神!

  朱元璋出身有多低微,那就不用说了。人家刘邦好歹还是个亭长,而且根据他早年的经历,这位大概率算是一个士,虽然是最低档次的,但也胜过大多数平民,堪称沛县教父。

  但是朱元璋却是干净利落的穷鬼,吃了上顿没下顿,一场大灾,全家几乎死光光的倒霉蛋……这种身份,这种起步,哪怕一些都不敢编。

  哪怕是看似出身低微,也要想办法弄个厉害的老子,编出一段类似赵氏孤儿的戏码……因为纯粹的底层人,爬上高位,甚至超出了文艺作品的想象力。

  但问题是这种不敢写的东西,就堂而皇之,写在了千秋青史上面。

  从濠州的要饭乞丐发家,十多年间,平定东南,驱逐北元,打下了煌煌烨烨的大明朝。

  光复了丢失五百年的燕云之地,拿回了失去七百年的云南,赫赫大明,君临天下。

  开国立业,治理天下……你可以说朱元璋有许多不足之处,但是你想超越朱元璋,那就要掂量一下自己的份量了。

  他几乎做到了当时条件下的最好。

  朱棣作为老朱的儿子,能不清楚这一点吗!

  偏偏他又是靖难起家,如果拿不出让人足以信服的功绩,凭什么让天下人相信,他是朱元璋最好的儿子?

  终朱棣一生,下西洋,征蒙古,修永乐大典,他几乎是把一腔热血都泼洒出来,从始至终,不敢稍微懈怠。

  甚至最后也是死在了远征的途中……朱棣忙碌了一辈子,你说他就超越了朱元璋吗?

  还真不好说,毕竟他的功绩比起开国之功,还差了许多。

  最最关键,是后人不争气。

  下西洋开疆拓土的大事,被子孙后代给停了,大明朝依旧守着中原这块地方,没有突破历代的限制。

  征蒙古又没有把人彻底打死,若干年后,蒙古人死灰复燃,还弄出了土木堡之变……不管伱创造了多大的业绩,后人不给力,接不住这份家业,说什么都没用。

  只是到了今天,徐景昌给他展示了另一种可能。

  既然和你爹比太费事了,咱不如开发新赛道,寻找新打法,利用新抓手,打出不一样的生态化反……

  简言之,过去读书人只能皓首穷经,努力读书,争取渺茫的科举功名。那些没成功的,也就留在乡下,开私塾,写书信,帮着老百姓操持婚丧喜庆,勉强度日。

  现在却可以有更多的选择,充当账房,去下面放贷,帮着百姓解决燃眉之急。

  就像这个宝钞……在老朱手上,三令五申,耗费好大力气,最后还是不免贬值严重,难以维持。

  可是到了自己手里,可以发放贷款,可以抵偿田赋,盐税……整个循环打通了,光是宝钞一项,在过去八个月里面,就增发了五成以上。

  最奇妙的是,发了这么多宝钞,还没引起钞币贬值,大明的财富就这样无形中增加了许多。

  毫无疑问,这都是朱元璋想不到,也做不到的。

  还有邸报……伴随着这玩意的发行,消息的传播确实加快了好几倍。

  而信息传播加快,就代表着朝廷控制力增强……因为很多时候,不是打不下来那么大的土地,而是打下来了,却不知道怎么控制。

  不能进行有效控制,那还不如不要。

  这也是文臣们对待开疆拓土持反对意见的原因所在,都是赔钱的玩意,没事瞎折腾什么!

  但是如果消息传播加快,控制力上去,最大的问题解决了,那是不是可以卯足了力气,开疆拓土呢?

  朱棣也说不好,一定行得通。

  但他隐隐约约意识到,要超越老爹,就不能因循守旧,必须打出新的组合拳。

  “徐景昌,老二和老三的生意,到底能有多大的用处?”

  徐景昌顿了顿,笑道:“陛下,这个臣也说不好,要不陛下亲自去瞧瞧?”

  朱棣眉头挑了挑,笑道:“耳听为虚眼见为实,朕光在朝堂上听朝臣讲述,看锦衣卫的呈报,到底不如亲眼目睹的明白。”

  朱高煦的工厂多数在城外,还有在苏州和杭州等地,因此朱棣和徐景昌去了朱高燧在京城的书局作坊。

  等到了这里,朱棣就感觉到了那种不同寻常的味道。

  这一座书局,至少有上千员工,出来进去,非常繁忙。

  朱高燧听闻老爹驾到,那也是屁颠屁颠跑过来,美滋滋向朱棣介绍自己的成就。

  “父皇,孩儿手下有两三百人,专门了解各种消息……有人在通政司,等候朝廷主要政令,有人深入民间,寻找有趣的事情,还有些专门约请一些文人,帮着写话本,好刊登在孩儿的邸报上面。”

  也就是说,朱高燧手上有专门跑政治新闻的,有跑社会新闻的,还有负责文化娱乐的。手伸得还挺长的。

  “还有文人写话本?朕怎么没听说?他们很有名气吗?”朱棣随口问道。

  朱高燧嘿嘿一笑,“父皇不知,写话本的人可不少,有的是原创的,也有根据已有故事进行改编的,比如写薛平贵和王宝钏的红鬃烈马,还有斩将封神的黄河阵,都挺受欢迎的。”

  朱棣很惊讶,“还有这事?他们都是谁?”

  朱高燧摇头。

  朱棣一惊,“怎么,你也不知道?”

  朱高燧低声道:“孩儿知道,但是不能告诉父皇。”

  “为什么?你想欺君?”朱棣质问。

  朱高燧忙道:“孩儿不敢,只是写话本,上不得台面,只能算是下九流。有不少穷苦书生进京赶考,缺少路费,就写一些,赚点零花钱。他们根本不署名,或者署名也是笔名而已。孩儿要是泄露出去,他们恼羞成怒,这个生意就没法做了……如果父皇一定要问,孩儿只能告诉父皇,明年会试,必定有人干过这个生意。”

  朱棣更加吃惊,难道朕的朝臣里面,也有私下里写话本赚钱的?

  他惊讶地看徐景昌,徐景昌倒是没怎么觉得意外。

  挣钱吗,不寒碜。

  事实上很多著名作品,都是经过无数人反复创作过的,而且那些知名最后定稿,通常也都是一个笔名。

  你要是觉得吴承恩就是真有这么个人,叫做吴承恩,那就大错特错了,没准人家真实的姓是章?

  “没想到那些口不言利的读书人,也会干这种事情!”朱棣哼道:“朕还以为他们多清高呢?算了,朕也不问了,留点体面,大家都好过。但你可给朕记住了,要仔细盯着点,有什么乱七八糟的心思,胡言乱语,诽谤君父,朕可不答应。”

  朱高燧连忙道:“请父皇放心,只要是发现这种人,孩儿会立刻停止约稿,而且还会知会锦衣卫,到时候请表弟拿人就是。”

  徐景昌眉头皱起,原来这个锦衣卫就是干脏活的。

  “陛下放心,臣会专门安排个千户,让他负责此事,保证万无一失。”

  如果有了问题,那也是他负责,反正跟徐景昌没关系。

  朱棣是过来看热闹的,也就懒得纠缠这些。

  “也就是说,不算这里面干活的,你已经养活了成百上千读书人了?”

  朱高燧咧嘴一笑,“或许更多。”

  朱棣哼了一声,没好气道:“说你胖,你还喘上了,你有你大哥胖吗?别废话了,让朕瞧瞧,这里面还有什么牛黄狗宝。”

  朱高燧连忙带着朱棣进入书局内部。

  他向朱棣介绍,通常一篇文章确定下来,就会送到这边,进行校阅,然后排版,印刷,剪裁,发售,最后送到老百姓手里。

  其中排版是最重要的,像报纸这种时效性非常强的东西,绝对不能用雕版印刷。

  不然的话,印刷之前还是热气腾腾的新闻,等印刷出来,就成了臭气熏天的旧闻。

  因此必须使用活字印刷……而活字有分成许多种,木活字、泥活字、铜活字、铅活字。

  这些技术在大明朝全都有,只是有些记录在册,有的还没有文字记录……毕竟历代对这种技术的关注,远不如诗词文章。

  徐景昌在最初的时候,也只是在一本杂书里面,看到了范铅为字而已,他和朱高燧聊了聊,没想到这小子还真靠着聪明能干的工匠,鼓捣出来了。

  技术方面的事情暂时不谈,光是在这里排字的工匠就有一百三十人之多。其中一百人都是在徐景昌的学堂弄过来的。

  朱棣直接叫过来一个,这小子看样子还不到二十岁,年纪轻轻,一张娃娃脸,脸上还有墨迹。

  朱棣笑道:“你是哪里人?怎么来的?”

  此人忙道:“草民林三,是山东滨州的,因为躲避战乱,辗转到了应天……去年的时候,进了学堂,侥幸认识几个字,今天过来上工的。”

  山东人!

  朱棣暗暗叹气,他和朱允炆打了四年,主战场就在山东,百姓流离失所,家破人亡,牺牲很大。

  像这种流落各地的流民,必定不在少数,也幸亏有个学堂收留。

  “你现在能挣多少,可够家里用的?”

  林三道:“草民刚来的时候,每月六十贯宝钞,现在已经涨到了八十贯,还有些额外的奖金。干满一个月,能拿到一百贯。”

  一贯宝钞眼下能换五十文铜钱,一百贯就是五千文,大约是五两银子,在应天算不得多,但生活下来,还是不成问题的。

  “你有什么打算没有?”

  “草民就想买个房子,城里的不奢望了,能在城外买一个就挺好的。也不用多大,能住得下两口子就行。”

  朱棣一笑,“怎么,你成亲了?”

  “还没。”林三脸色微红,“草民只有个未婚妻,叫唐赛儿,也是从老家逃难过来的。草民就盼着有一个落脚的地方,好能成个家,传宗接代……”

  书里面的贯是指宝钞啊,铜钱值多少我知道的,不会开那么夸张的工钱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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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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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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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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