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我的姑父叫朱棣徐景昌朱棣>第一百零七章 锣鼓喧天,鞭炮齐鸣
  朱棣心情大好,“你们兄弟叔侄,同心同德,咱大明江山才能越来越兴旺,朕心甚慰……来,喝酒!”

  朱棣频频举杯,开怀畅饮,就连徐景昌都笑逐颜开,看着蹇义和夏原吉等人,“别苦着脸了,喝一杯吧!”

  这帮人对天发誓,如果不是朱棣在,他们绝对会打死徐景昌的。

  趁着敬酒的时候,蹇义凑到了徐景昌的耳边,低声道:“定国公,你赢了,但还请你高抬贵手,不要赶尽杀绝才是。”

  徐景昌苦着脸道:“对不起了,蹇天官,我已经打算好了,下次伱提前跟我说吧!”

  蹇义咬着后槽牙,咯咯作响,却也无可奈何。

  他发现免了徐景昌的通政使,简直就是个天大的错误。

  坦白讲,徐景昌当通政使,虽然可恶,但还能维护文官的利益,在对付内阁等事情上,他和六部站在一起。

  现在好了,没有了官位束缚,这小子彻底放飞自我了。

  一上来就弄了个大招,想拿捏他都没有抓手,简直让人欲哭无泪。

  而更让人欲哭无泪的还在后面……中秋夜宴结束,转过天,朱棣御笔题字:天下第一私塾,就给送去了学堂。

  从此之后,徐景昌弄得破玩意居然有了名字。

  还是皇家认可的。

  你不服气?

  那你让陛下也给你写一个!

  反正哪怕是言官,你也不能规定天子不许给私塾题字吧?

  没有这个道理。

  更何况还是人家皇孙念书的地方。

  然后大家伙就看到了接下来的一幕……拿到了御笔之后,立刻就做成了金字牌匾,挂在了学堂门口。

  然后你就看到里面数千名学生,穿着整齐的衣服,迈着铿锵的步伐,从里面走了出来。

  排成长长的队伍,前来瞻仰御笔。

  徐景昌弄得学堂,最初不过是收拢流民,给他们找个安身立命的地方,能够适当学点手艺,不至于挨饿。

  在众人的想象力,这地方就跟破庙没什么区别,里面的人都是乞丐流民,衣衫褴褛,面黄肌瘦,要多可怜有多可怜。

  但是这一次他们可开了大眼。

  这些年轻人衣着干净整洁,身材挺拔矫健,步伐整齐划一。

  要是把身上的布衣换成铠甲,都能抵得上朝廷兵马。

  徐景昌竟然在京城眼皮子底下,藏了一支兵马?

  兵部的人到底在干什么?

  刘儁!

  你眼睛瞎不成?

  刘尚书也是一肚子委屈,你们别埋怨我啊,户部还给出钱呢,他们干了什么,夏尚书不知道?

  朝臣们互相埋怨,气得骂娘。

  而另一边,所有学子瞻仰御笔之后,又齐刷刷向朱棣的御笔下跪。

  “叩谢陛下,感念天恩,效忠吾皇,死而后已!”

  学子们一遍一遍大吼,声势浩大,吸引了无数看热闹的老百姓。

  不少人都竖起大拇指,知恩图报,好样的!

  没有陛下救济,这帮流民早就死了。

  效忠吾皇,也是应该的。

  更有人投来了羡慕的目光,这帮泥腿子竟然成了天子门生,早知道如此,我们也进来求学啊,哪怕花点钱也值得啊!

  有些聪明人干脆过来打听,想要入学,需要什么条件。

  如果仅仅如此,那也就罢了。

  只能算是应天城的小热闹,议论两句就结束了。

  但是很可惜,火已经点燃了,徐景昌怎么会让随便熄灭了。

  “我说汉王,这些人可都是你的人才……以后你的生意能做多大,全都看这一次了。”

  朱高煦笑道:“放心吧,我心里头有数!不把应天的天炸开,我决不罢休!”

  徐景昌下意识一怔,咱们要动静,可也别太大啊!

  但是朱高煦怎么可能听徐景昌的,他在朱棣面前说花五万贯,实际上花多少,还不是他说了算。

  朱高煦请来了舞龙舞狮不说,又弄了十八般乐器,全都拿了出来。

  最下血本的,就是数量惊人的烟花爆竹。

  朱高煦不是在做旧之余,发现了厕所的土能够提炼芒硝吗!

  他还真就把这个生意发扬光大了,眼下朱高煦有着应天城最大的火药厂,生产最多的烟花爆竹,因为物美价廉,已经开始盈利。

  但是还不够!

  朱高煦要借着这一次的机会,惊天动地一把!

  他搬出了库存的爆竹,在沿路准备妥当,伴随着朱瞻基过来,鼓乐喧天,鞭炮齐鸣,让应天的百姓看到咱的实力!

  二叔都这么卖力气了,三叔那边也不能怠慢……朱高燧算得很明白,他想报纸卖得好,就要有爆点,能持续吸引人。

  而且还有个问题,朱高燧已经琢磨出来了。

  报纸这种东西吧,追求发行量,卖得越多,赚得越多。

  因此你要是办个应天诗报,儒林杂谈什么的……那对不起了,只能局限在士林,虽然应天城读书人多,但总有极限。

  而你想要扩大影响力,就要开拓民间市场,争取市民支持。

  注意,这里说的是市民,不是农民。

  毕竟靠着耕田种地为生的老百姓,很难有闲钱看报纸。

  那市民最关心什么呢?

  他们不是徐景昌那种世袭贵胄,也不是富商巨贾,官宦人家。

  他们有点钱,也有点挣钱的本事,日子过得比普通百姓好,但他们时刻担惊受怕,生怕会出现变动,或者子孙不肖,败了家业。

  那样的话,多半就要从应天滚出去了。

  所以他们愿意在教育上花钱,愿意在下一代人身上投入。

  学个一技之长,可以养活自己。

  顺便还混个皇孙同学,里子面子都有了。

  还有这么好的事情吗?

  考举人、进士,难度太大了,机会也渺茫,不如来这个天下第一私塾看看……

  朱高燧拿捏了老百姓的心态,开始连篇累牍,对学堂进行报道,还刊发号外,免费赠送。

  更好玩的是学堂那边对应天百姓,进行了开放。

  感兴趣的可以带着孩子过来,去学堂听听课,去食堂交一点钱,吃一顿午餐,下午还有读报,有活动。

  徐景昌鼓捣的学堂,寓教于乐,内容实用。

  对那些传统私塾,简直是降维打击。

  有家长带着孩子,看了一次,就决定留下来了。

  早知道这么救济流民,让我们也当流民算了。

  京城中,风起云涌……大家议论纷纷。

  一切都在皇孙殿下夸官这一天,达到了巅峰。

  “我的宝贝儿子,你可给爹露了脸!”朱大胖子抱着朱瞻基,别提多高兴了。

  可朱瞻基一点不高兴,“爹,我二叔出了钱,三叔送了邸报,你这个亲爹,有什么表示?”

  朱高炽翻了翻眼皮,“臭小子,我都生了你,你怎么还不知足啊?敢跟你爹要好处,小心我打你屁股!”

  朱瞻基气得攥拳头,犬父无耻,你等着吧!

  我长大了,让你好看!

  没有办法,朱瞻基穿上了冠服,金冠玉带,坐在白马上面,大模大样的,竟然真有些龙子龙孙的气势。

  朱高炽看着满心喜欢,反正他小时候是没有享受过这个待遇。

  “行了,你也别委屈了,爹牵着你出去。”

  朱高炽拉着马缰绳,把宝贝儿子牵到了外面。

  等他们出来,立刻就被众多身着飞鱼服,腰悬绣春刀的锦衣卫簇拥起来。

  徐景昌满脸含笑,“太子殿下,我可给你说清楚,这不是给皇孙的仪仗,只是这一次事情特殊,为了确保万无一失,由锦衣卫接替应天府,负责安全,你知道吧?”

  朱高炽哭笑不得,我当然知道,你们这就是自欺欺人。

  咱别的不说,这么多高级锦衣卫。护卫着皇孙出去,声势浩大,气势汹汹。

  你跟谁说不算仪仗,谁能相信?

  假戏真唱,唱得比真的还真了。

  不过这个彩儿是给自己儿子的,朱高炽也说不出任何东西。

  “定国公,小心点,别惊了马匹。”

  徐景昌连连点头,他更不敢大意。

  因此早有人拿出棉花,把朱瞻基的马匹耳朵塞上,眼睛上还蒙了一层,只是让人牵着。

  在朱瞻基身后,还有九位学生,都算是第一批的优等生,他们没有皇孙冠服穿,但也都各个披红挂彩,头上插着雉鸡翎,跟新郎官似的。

  其实这话不准确,因为新郎官的穿着是仿效状元郎的赝品。但状元三年一个,新郎官却是天天都有。

  因此产生了误会也不奇怪。

  至于礼部那边,如果有人追究,说是随便穿了状元的衣服,徐景昌就可以回敬他们,我们的学生只是穿了新郎官的衣服,没有规定不许穿新郎官的衣服上大街吧?

  总而言之一句话,徐景昌是把每一处都弄得跟御街夸官似的,偏偏又留了余地,不给人攻击的借口。

  这操作,绝对满分。

  “行了,可以出发了!”

  徐景昌的话音刚落,就有十颗爆竹飞上了天空,凌空炸响,霹雳雷鸣!

  以响声作为信号,顿时鼓乐喧天,鞭炮齐鸣,人山人海,旗幡招展。

  别说是赝品了,就算是真的御街夸官,也没有这么热闹。

  那些跟着朱瞻基沾光的年轻人,一个个涨红了脸膛,心扑通扑通地跳!这么大的场面,一辈子都不敢想。

  这是积了多大的德行啊!

  他们如此,那些看着夸官的老百姓,更是心潮澎湃,眼馋到了不行……说话之间,就不断有人往学堂跑。

  我们也要当皇孙的同学!

  “给他们二两颜色,就能开个染坊。”朱棣在酒楼俯视,突然他发现今天的爆竹格外震耳。

  “少师,这是老二弄的?”

  姚广孝点头,“属实,汉王殿下属实有过人之处,儿孙皆英才,这是陛下的大喜事。”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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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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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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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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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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