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懂了!”
“你懂个der,你给我叙述一遍!”
“篮球,丢进筐子里,就这么简单的事!”
方承恩看着程处嗣,一阵脑门疼。
这家伙,真不愧是脑子里全是肌肉的老程家人。
看看老程那脑子长得,再看看这家伙,你确定你是你爹亲生的?
好吧,就这长相,这没差了,可能是基因变异的问题。
就在一刻半个时辰前,方承恩向程处嗣说起了现代篮球的规则问题。
结果,这家伙全都没听进去,就听懂了一句,把球丢进篮筐,就能得分。
“还别说,老方,你说的这个篮球,可比蹴鞠好玩多了啊!”
李恪同样站在一旁听着,这家伙智商不低,倒也听了个大体明白。
“蹴鞠只能用脚,这篮球只能用手,相同的是都要放进框子里,只不过一个框子竖放,一个框子平放。”
”那是当然!”方承恩得意洋洋的说道。
蹴鞠是什么那就是一个娱乐性质的东西,虽然是后世足球的祖宗,但是与后世的竞技性质的足球可是有着本质的不同。
蹴鞠比赛时,球头开球,依次传出,球不落地,手不触球,最后再传回球头,射向风流眼,进了得一分,球如果触网弹回,那就再来一次。
说白了,就是一场没有防守的花式足球表演,哪有后世的足球厮杀来得痛快。
这点放在篮球上同样说得通。
有防守,有进攻的激烈运动,这不正是广大热血男儿的心之所在嘛。
“老方,你有啥想法没有,按照你这说法,这篮球是需要五个人一对的玩法,要不咱们组个篮球队玩玩?”
李恪兴趣大增,冲着方承恩说道:“咱们出个彩头,你家,我家,处嗣家,各组成一支篮球队,然后打打,赢了的那彩头,这多有意思!”
“这可不是简单的十个人上场打球就行!”方承恩继续说道。
“这玩意要玩好,除了遵守规则以外,每个人在场上承担的则也不同,我把这五个位置分为,控球后卫,得分后卫……”
“除此之外,还要有替补队员,毕竟这个运动太激烈了,十二息之间就要完成一次进攻,靠五个人根本支撑不了这么长时间的运动……”
“……”
叽叽喳喳,又是半个时辰,这次不光是李恪听懂了,就连程处嗣似乎也听懂了不少。
“老方,这不就是排兵布阵嘛,你早这么说,咱还能听不懂?”程处嗣大笑着说道。
你大爷的,我就应该跟你说说橄榄球的事,你懂个锤子篮球啊!
怪不得阿美瑞肯的身体素质好的都去打橄榄球了,因为他们跟你一样,脑子里全是肌肉。
看看人家阿摊就不同,多精明啊,知道篮球可比橄榄球赚钱多了。
在整个411,那可不就功成名就了。
可比你们在橄榄球场上撞得头破血流好多了。
方承恩懒得搭理程处嗣这个脑子里全是肌肉的家伙,冲着李恪说道:“小恪,先别说这个了,等一会蹴鞠的球过来了,咱们试试能不能行,如果行,整个篮球队打打也不是不行,就是你想的场面太小了,咱们搞大一点?”
“大一点,怎么搞,也带上咱老程啊!”程处嗣眼见兄弟玩不带上自己,立马不满意了。
“有我还能没你,早给你安排好了,别逼逼!”方承恩扭头看着程处嗣道。
“那成,咱们就这么干了,先吃饭把,这事等会说,我闻到香味了!”
……
胖厨子是个麻溜人,做饭的速度那叫一个又快又好。
方承恩他们过来的时候,饭菜已经做好了。
血肠,排骨,红烧肉等等佳肴就摆满了一桌子,最中央的则是厨子按照方承恩所说的制作的杀猪菜,可惜这个世界还没有酸菜,所以,味道肯定是不正宗了。
贵人吃饭,自然也是不能跟普通人在一个地。
用胖厨子的话来说,这就叫人与人之间的区别,这叫规矩。
当然,换种说法,这是因为胖厨子的人情世故。
在老方家干活的,谁不知道老方家的规矩,好吃的少爷先来,好玩的少爷先玩。
所以,当饭菜做好的第一时间,胖厨子就将里面最好的部位盛了出来。
“这饭菜,看着就很香啊!”看着摆满的饭菜,程处嗣感慨。
虽然跟着方承恩吃了不少好饭菜,但是这桌子杀猪菜,看起来真的很丰盛。
最引人注意的便是那一大盘子红烧肉了。
红扑扑,亮晶晶,颤巍巍,香味也是特别浓,有一股子糖香。
“老道先来尝尝!”孙思邈坐下,笑着拿起筷子。
虽然几个人都是纨绔,但是在座的有长辈,长辈不动筷子小辈不能动的规矩还是要遵守的,特别是面对老孙这样一个受人尊敬的长者。
软烂的红烧肉刚一入口,老孙的眉头就忍不住皱起。
这软烂酥香……
嗯?怎么就滑下去了呢,还没尝尝什么滋味呢!
“孙道长,这味道怎样?”李恪看到孙思邈皱眉,忍不住问道。
“是啊,道长,啥滋味啊!”程处嗣紧跟着问。
老孙砸吧砸吧嘴,嗯,没尝出来,看了二人一眼说道:“我再尝一块!”
红烧肉入口,第一口抿到肉皮,用牙齿轻轻往下纵切,肥肉肥而不腻,瘦肉入口即化,下面又是一层肥肉,紧跟着又是一层瘦肉,层次分明,又不见锋棱。
肉质滑嫩,入口即化,肥而不腻,入口即化,称得上一句回味无穷。
“我再尝一块……”
“我再尝一块……”
这,这老道有点皮啊!
方承恩算是明白了,老道这是跟自己玩心眼呢!
“道长,那个,那个啥,世外之人,还是少造点杀孽,少吃点肉为好!”
“这猪是你们杀得,关老道什么事,老道虽然是世外之人,但是道家也不禁酒肉!”
孙思邈头也不抬,又是一筷子红烧肉下了肚。
方承恩拿起筷子,夹了一筷子红烧肉,味道还行,但是比起后世的话,还是差点事,但是总体来说,还是很好的。
其他俩人见状,也是反映了过来。
谁知道,老神仙这样德高望重的人为了一口吃的竟然玩心眼呢!
顿时,两双筷子就伸向了红烧肉。
这滋味!
真香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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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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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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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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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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