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这个贞观有点傻>第140章 打虎英雄
  “小子,说说吧,这酒水的买卖,打算怎么做啊!”

  “给尉迟老黑送酒,也是你计划的一部分吧!”

  吃过了饭,几人坐在桌前,喝茶醒酒,老程却是突然笑着问道。

  他才不相信方承恩是为了报复尉迟恭才去给尉迟恭送酒,那两坛子酒可是价值不菲。

  对于一些酒中好手来说,更是千金不换。

  事实证明,这个世界上,聪明人还是不少的,比如老程,比如李恪。

  自己给尉迟恭送酒,本就是想要打响这酒的名号。

  不仅仅是尉迟恭,还有秦琼也是自己计划里的一环。

  “程伯伯,小子就老实说了吧,咱们这个酒,生产出来极为不易,需要耗费的酒水更不在少数,价格必然不是平民百姓能够消费得起的,想要卖,买得起的就只有两种人。一种是达官显贵,另一种就是长安城里的富商了。”

  “小子想过了,明个,您下了朝以后,以尉迟伯伯的性格,肯定会向您显摆自己得了好酒,然后呢,您也就跟着吹嘘一下,最后呢,再由秦伯伯来个一锤定音。”

  “如此一来,大家肯定就知道咱们的酒的大名了,只要这些达官显贵们都来买咱的酒,那么,长安城里的那些富商们定然好奇,到底是什么样子的酒,能让见惯了好东西的权贵趋之若鹜,小子再让人推波助澜一下,到时候,这酒水肯定大卖!”

  嗯!

  这事,确实是尉迟恭能做的出来的。

  程咬金连连点头,打仗的事他能说得头头是道,可这做生意的事,他是两眼一抹黑。

  “这兄弟,是你小子鼓捣出来的,一切都按照你的意思来,有什么需要帮助的,你跟处嗣两个整日一块胡混,有事需要程家的,就直接跟他说,反正到了分红的时候,别少了老夫的铜钱就行!”

  “程伯伯,您这可就错了,我们没有胡混啊!”

  “我跟处嗣,那可都是长安城里出了名的好少年!”

  “至于铜钱这事,您放心,保证到时候让你赚个盆满钵满,当初处嗣抵押了府邸田产跟着小子买煤矿,现在这收益,您可别说程家没有盖新的宝库!”方承恩笑着打趣。

  程咬金听完也是哈哈大笑,这段时间,自己可谓是数钱数到手抽筋,家里从来没这么宽裕过,这都是煤矿收益带来的。

  程咬金欢喜,程处嗣就忧愁了,本来这受益,可全都是他的呀,自己造了什么孽啊,摊上这么一爹。

  看看人家老方,好想改姓啊,就是不知道方叔还收不收儿子了。

  与程咬金聊了会天,方承恩就带着程处嗣出门了。

  先去秦家,再去尉迟家,任重而道远啊!

  ……

  与此同时,长安城,街头巷尾。

  原本那些靠着说书为生的季老八的徒子徒孙们,不约而同的说起了同一段书。

  三碗不过岗。

  “话说有一地,名为景阳冈!”

  “这一日,师公巡游天下,途经此地。正是晌午时分,师公走的肚中饥渴,就望见前面有一家酒店,门前挑着一面大旗,上面写着三个大字,三碗不过岗!”

  “进了店里,师公要了酒肉,开始吃喝,一连喝了三碗,店家却是怎么也不肯加酒了!”

  “师公疑惑,便问店家,我又不是不给你酒钱,为何不肯为我添酒。”

  “这店家就说了,客官啊,我家店外大旗,可曾看到,上面明明写着,三碗不过岗啊!”

  “师公就问了,什么叫做三碗不过岗!”

  “店家便道∶我家的酒乃是采用仙法所酿,乃是李家仙人长寿所赐。但凡客人来我店中,吃了三碗的,就醉了,过不得前面的山岗。因此叫做'三碗不过岗'。”

  “师公不解,又问,那为何我吃了三碗,却不曾醉呢!”

  “店家就解释了,我家这酒名叫出门倒,入口好吃,后劲大!容易虚。”

  “师公不悦,便叫那小二再来添酒,小二拗不过师公,一连给师公添了十八碗,师公喝的尽兴,这才离去。”

  “可刚刚走出店门,却又被小二叫了回来。”

  “原来,这山岗上,有一只吊睛白额大虫,天晚了就要出来伤人,已经伤了两百八十条人命,山岗下的路口都有榜文,提醒来往客人,结伴午时过岗。”

  “如今已经是傍晚,便希望师公留下住一宿,等明日再行过岗。”

  “师公那里相信这些,便不理睬小二,自行去了山岗。”

  “等到师公到了岗上,天色已晚,一轮红日已经慢慢地落下山去。”

  “师公走了一程,酒力发作,热起来了,便把胸膛敞开,踉踉跄跄,奔过乱树林来。见一块光华的大青石,师公索性躺了下来想睡一觉。忽然起了一阵狂风。那一阵风过了,只听见乱树背后扑地一声响,跳出一只吊睛白额大虫来。”

  “说时迟那时快,只见师公哎呀一声,一个翻身就从青石上跳了下来,那大虫又饥又渴,把两只前爪在地下按了一按,望上一扑,蹦起数百丈高,从半空里飞了下来。”

  这时,就听一旁听书的一名年轻人说了:“你在吹嘘不成,哪有老虎能跳百丈高的!”

  那说书之人只是扫了这年轻人一眼,淡淡的说道:“爱听听,不听滚!这是我师公亲口所说,你若是有不同意见,可与我师公当面说。”

  那年轻人同样不忿,大声呵斥:“当我怕你师公不成,你可敢告诉我,你师公的名字!”

  说书人看都没看他,大声说道:“师公姓方讳承恩,你若是敢去,我敬你是条汉子!”

  方,方承恩,年轻人打了个哆嗦,眼一闭,腿一蹬,果断晕过去了。

  一旁有人很有眼色的将这家伙拖去了一旁,冲着说书人施了一礼说道:“先生,您继续,您继续!”

  说书人这才满意的点点头,继续说道“话说这恶虎,伤人无数,……”

  “只见我师公,撸起袖子攥起拳头,重重的一脚踹在了那吊睛白额虎的脑门上,那大虫的脑门上,瞬间少了一横,成了一个土字,又是一脚,那大虫眼耳口鼻,四下喷血,鲜血喷出五米高。”

  “……”

  啪,说书人重重拍打手里的惊堂木,大喝一声:“集万千美貌与才华于一身,道德与智慧于一体,这便是大唐奇男子,打虎英雄,我的师公,方承恩!”

  好!好!好!

  一众听书人拍手叫好,不敢不叫啊,这恶少的徒子徒孙,惹不起啊!

  突然,有一人问道“真有那三碗不过岗的好酒?”

  说书先生眼神一亮:“有,师公酒楼第一楼,新上美酒便是,不过,价格不菲。”

  “诸位,钱包不够,莫往前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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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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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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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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