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发生的一切都太震撼了。
那些孩童们之所以会背着石炭,也整了个清楚明白。
本来这些孩童都是在矿上跟着爹娘帮忙的,半大的孩子,留在家里总是招灾惹祸,倒不如送到矿上帮着干活,按照矿上的规矩,孩童虽然不给工钱,不过,却可以管一顿饭,这一顿饭食,对这些穷苦人来说,却也是不小的负担。
再到后来,随着矿脉的挖掘,总是免不了事故的发生,考虑到这些孩童的安全问题,就不让他们再上矿了。
可惜,这么大的孩子,正是所谓的半大孩子吃死老子的时候,没有矿上的那一顿饭,家里的日子就过的更艰难一些。
思来想去,也没什么好的法子。
后来,还是家里的独臂老管家给出了个好主意。
让这些孩子给庄子上的人家送煤,每日两次,孩子们的饭就由各家庄子管了。
这对于那些孩子的人家来说,也是个天大的好事。
主家管的饭菜,可比自家好多了。
时不时的还能见到荤腥,可比家里的野菜饼子好多了。
当然,最让高阳震撼的还是那些流民,那些矿工。
当他们呼啦啦的一大群跪倒在自己面前的时候,那种直击心灵的压迫感,差点让她当场破防。
这些人,可并不知道方承恩的身份,只知道这家伙是煤矿的主人。
所以,他们定是真心感激这家伙。
或许,就真的像那个家伙说的一样,对他们而言,只要能吃上一顿饱饭,那就是上天的恩赐了。
可是,上天,那不就是自己的父皇嘛!
为什么从来没有听父皇说过,他的治下,子民会是如此的凄惨呢!
寒风呼啸中,少女的心中,竟有一种难以言喻的感觉。
甚至有些怨气,有些鄙夷,即是对自己,也是对父皇,甚至是皇兄们,以及那满朝文武大臣。
这,岂不就是书中所说的何不食肉糜嘛!
马车上,少女双手托腮,遥看车窗外的连绵不绝的黄土大地,双目之中,少了一丝狡黠,却多了一些惆怅。
她已经决定了,一定要把今天的所见所闻,如实的告知父皇。
特别是方承恩的事情。
以前,他只以为方承恩是个喜欢胡闹的人,就是赚钱方面有些本事,却没有想到。
他竟然帮助了这么多的大唐百姓,让他们不至于冻饿致死,让他们有了安身立命的地方。
他真的是一个好人,一个心忧百姓的好人,自己果然没有看错。
“小姐,方才方少爷说,第一楼上了新菜,咱们是先去第一楼,还是回家啊!”
车窗外,侍女的声音响起。
高阳眼睛一亮,回宫,父皇,百姓,长乐姐姐,新菜?
“先去第一楼!”
……
在第一楼里吃过了饭食,高阳也没有忘记李丽质,特意吩咐又做了几个菜,自己要带走。
这新上的毛血旺,味道真的好吃,长乐姐姐一定喜欢。
如今的第一楼,并没有打包带走的服务,食客们堂食的饭菜都忙不过来,不过对高阳来说,这条规矩形同虚设。
按照方承恩的话说,掌柜的不听话,你就给他俩嘴巴子,然后告诉他,本少爷回来再给他俩大逼斗,你看他给你给你做。
当然,掌柜的也不傻,师承肖腾的他,比谁都了解,到底在这个酒楼里,谁才是爷!
少爷第一,红衣女子第二。
至于自家老爷,少爷说了,给他记账,年底一块算。
方道河站在三楼的雅间里,看着从自己儿子的办公室里走出来的女子。
在看着那女子打包带走饭菜的架势,比自己还要豪横,简直就是妥妥的老板娘。
养了多年的猪终于开始正儿八经的拱白菜了,老方很是欣慰。
可当从窗户看到那女子披上了大红的披风,看到披风后面那朵灼灼的牡丹图案。
方道河不由得长大了嘴巴,拼命的眨着眼睛。
那个大胆的想法,儿子是不是已经开始实行了呀!
“老程,老程,你看看,那女子!”
方道河扯着嗓子招呼着喝的烂醉如泥的程咬金,自从自己的儿子封了候,这老不要脸的天天拉着自己庆祝,每次都是来第一楼,每次都是挂在自己的账上,忒不要脸。
可又有什么办法呢,这老不要脸的,你就是冲着人家的脸啐上两口,人家依旧笑嘻嘻的问你,今晚吃点啥。
更重要的是,程咬金的旁边还有个姓尉迟的老贼,你儿子封侯了,我儿子没有,我不舒服,咱们老哥几个,吃你点咋地了,是不是找揍。
方道河打不过尉迟恭,只能含泪请两个不要脸的吃饭,然后听他们夸自己的儿子有出息,心里美滋滋,嘴上妈卖批。
程咬金此刻已经喝的半醉,听到方道河的招呼,迷迷糊糊的去了窗户的方向。
“咋地了,老方,老树开花了,看上了哪家的小娘子,跟哥哥说,我跟你尉迟哥哥现在就去给你绑了来,咱们今晚就和你的喜酒,让你入洞房!”
“啊,呸,喝什么喜酒,入什么洞房,我的哥哥哎,我是让你看看,你看那红衣女子,看着眼熟不?”方道河没好气的啐了一口,指着刚刚跨上马车的高阳。
老程看着高阳的背影,忍不住揉了揉眼睛,再睁眼,人家已经进了车厢了。
老程不满的嘟囔:“眼熟不眼熟的,哪有咱们哥几个喝酒重要,你说是不是,尉迟老黑,等一会喝完了酒,哥哥带你去教坊司耍耍,不是哥哥跟你吹,那地方,陛下去了都说好!”
同样喝的烂醉的尉迟恭也是不满的嘟囔道:“我说老方,是不是儿子封侯了就看不起哥哥了,咱们三个,就你喝的少,快回来,再喝点,喝痛快了,咱们去教坊司大战三百回合,老程拿钱!”
程咬金:尉迟老黑,干你大爷!
……
方承恩没有回长安城,反而是在煤矿上留了下来。
这些孩子,整日里背着竹篓到处送碳,总不是个办法。
要不,就按照高阳说的,给他们找个师父读书识字,煤矿上,总还是需要一些认字的人。
孙思邈的道观哪里,不还空余着很大的一片土地嘛,建个学堂吧,到时候把这些小子统统送去。
望着那些孩童的背影,方承恩突然觉得,自己竟然也有些多愁善感起来。
“肖腾!”
“哎,少爷,小的在呢!”
“去把本少爷的皮裘拿来,没看本少爷有点冷吗!”
“少爷,您的皮裘不是被你披在李姑娘的身上了嘛?”
“哦,忘了,那你把你身上的衣服脱下来,给本少当皮裘。”
“少爷,我冷!”
“快点,不然打断你的狗腿!”
“哦!”
方承恩披着肖腾的衣服,感觉身上的寒意舒缓了一些。
可又突然觉得,自己脸上忽然多了一丝的凉意。
抬头一看,下雪了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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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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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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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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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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