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这个贞观有点傻>第211章 绿林好汉罗大有
  罗大有是个悍匪。

  是的,没有成为流民之前,他是个悍匪。

  也就是传说中的绿林好汉。

  只不过,他这个绿林好汉是自认为。

  这玩意就跟,太子自认是勇士未来,茶叶饼子自认小学生老大一样。

  你以为的你以为,也就真的只是个你以为了。

  罗大有的偶像是程咬金,在他看来,如果时光流转几十年,他混的不一定会比程咬金要差,最少也要整个国公干干。

  这也就是程咬金没在,这要是在,早就大嘴巴子抽他,给他醒醒脑了。

  什么玩意,也敢自比咱老程。

  咱老程官宦世家出身,从小虽然没好好学习,但是字也认识不少,可是正紧的孔夫子门下。

  而且还练了一身的好武艺,一根长朔,不知挑落多少名将,你跟老程比,你算个der啊!

  就像很多出身草莽的好汉都有一段不那么光彩的经历一样,罗大有的以前也不是不光彩。

  他是出身山东兰陵县的一个小镇子,是一名专门往大户人家售卖菜的小摊贩,买卖虽然不太好,可也算还过得去。

  可是每天都会遭到无良官差的欺压,将他原本就不多的铜钱再刮去几分。

  后来,忍无可忍的他带着同样被欺压的几个小贩去了离县里不远的二龙山落草为寇。

  二龙山是个好地方啊,易守难攻,三面悬崖峭壁,只有一条蜿蜒的小路直达山顶。

  听说当年就有山匪在此地安营扎寨,干了一番大事业。

  咱罗大有占据此地,出人头地,就在不远的将来啊!

  可惜的就是罗大有的运气不怎好,他不像李二,有个老天爷亲爹给面子。

  就像很多兄弟疫情之前开了餐馆子一样,刚刚开业,还没等放鞭炮呢,封城的决定就来了。

  罗大有也是如此,刚刚上山没两天,还没干买卖呢。

  只能靠着带上来的饼子跟山里的野菜填饱肚子。

  或许是因为野菜出了问题。

  然后就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军师病死了,紧接着没两天二当家又死了。

  三人落草,共襄盛举,大买卖一票没干,就只剩下自己一个光杆司令。

  命运的这番毒打,实在是太疼了。

  原本,还以为自己三人是刘关张,能够成就一番大事业。

  哪成想,自己就是个关张啊!

  这特么大当家干的,还要饿着肚子给两个早死鬼刨坑!

  好在,因为灾荒的问题,官府也没来及抓他,让他侥幸逃过一劫。

  就这样,他在埋葬了自己的左膀右臂以后,跟着流民开始了漫长的逃荒。

  从河北,到关中,谁知道这一路自己吃了多少的苦。

  岁月磨平了他的棱角,给了他重重的一巴掌。

  成就一番大事,别开玩笑了,刘备有自己这么惨嘛!

  如果关张二人也像自己的左膀右臂一样,这老刘早就回家编草鞋去了。

  逃荒的路上,罗大有有且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活下去,如果能不饿着肚子活下去,那就更哇塞了。

  来到关中以后,煤矿满足了他所有的梦想,吃饱肚子,活下去。

  如今,他又有了新的梦想。

  那就是在煤矿上好好干活,多赚点铜钱,把隔壁刘寡妇娶回家。

  刘寡妇那大屁股,一看就能生儿子。

  到时候,让她给自己生儿子。

  不是一个,不是两个,不是三个,也不是四个五个六个,是七个!

  作为一名曾经的绿林好汉,罗大有深知自己身份的尴尬,绝对不能暴露自己的身份。

  武林强人,一只都是朝廷的重点打击对象,万一自己暴露了,别说是娶刘寡妇了,还能不能活下去都是个问题。

  保不齐,今日暴露,明日就被官府扒皮抽筋了。

  听说,当今陛下就好这一口。

  所以,他现在只希望能好好的活下去,至于梦想。

  梦想终究败给了现实,不能当饭吃啊!

  要说起煤矿,罗大有就万般感谢一个人,那就是煤矿的主人,那位白鹿侯,自己的恩人。

  是恩人让自己吃饱了饭,存下了钱,昨天,恩人还给了自己肉汤喝。

  那滋味,别提多么好喝了!

  可就是这位大恩人,有的时候做的事情,也让人挺不理解的。

  就比如现在,竟然安排了这么多人跑圈。

  而且,还接连不断的从里面调走一些人。

  看着那些被挑出来的人,罗大有的额头不由的冒出一阵冷汗。

  个顶个的长得凶神恶煞,身强体壮的,这些人不会以前跟自己干的是同样的买卖吧。

  他有点慌了,恩人这事要做什么,清算嘛?

  将煤矿里曾经做过悍匪的家伙全部抓起来送到官府扒皮抽筋嘛!

  罗大有努力的在人群中隐藏自己的身形,可坏就坏在他前面跑得太快,能跟得上他脚步的人不多。

  如今,能挡住他两米多高身形的人就更少了。

  看到吴掌柜与那位侯爷的贴身家仆的手指同时指向自己,罗大有额头的冷汗那叫一个哗哗的流淌啊!

  他知道,自己的身份九成八是暴露了。

  一个曾经的绿林悍匪,哪怕是作案未遂,可那杆从乡绅后院捡到的破旧毯子做的大旗却是竖起来了,在如今的朝廷眼里,这跟早饭的区别已经着实相差不大了。

  等待自己的,也只能是扒皮抽筋了。

  算了,这辈子就这样吧!

  别了,刘寡妇,下辈子,再让你生七个吧!

  只希望恩人,能把我的尸体送回家乡,因为我曾经在心里答应我的家乡,要为他带去一座王朝。

  恩人,呸!

  人死鸟巢天,自己都要死了还要个屁的恩人啊!

  要杀就杀,十八年后咱又一条好汉!

  想到这里,罗大有很硬气的挺直了胸膛,目光中带有一丝藐视的意味,看向对面的少年。

  不得不承认,这年轻人长得,简直是十里八村都不一定能出一个的俊俏后生。

  这要是放在自己老家,估计那些乡绅老爷们能为了这年轻人打破头。

  可惜了,咱老罗没有一副这样的皮囊,这要是有,还至于落草为寇嘛!

  “恩公,你要杀就杀,俺罗大有要是皱一皱眉头,那就不是一条好汉!”

  面对着方承恩,罗大有硬气的表示。

  方承恩一脸错愕的看着罗大有,不明白这家伙脑袋里在想些什么。

  这家伙,刚一进来,他就看好了。

  这大个,这大长腿,这见状的身子,堪比刘皇叔的两条长臂,简直就是为打篮球标配而生的好嘛!

  更重要的是,这家伙,他姓罗,罗德曼的罗啊!

  就是这脑子也跟大虫一样,似乎不怎么好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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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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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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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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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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