褚无忧最近在学画肖像画,平常都是用老师给的照片或者石膏像来做参照物。
她想自己独立创作一幅肖像画,希望能以金金作为主角。
金金长的那么好看,画出来后肯定也很好看,一定会成为自己最棒的一幅作品。
“可以!”
沈知津欣然答应,算起来已经有很久没有和她一起出去玩儿过了。
“那太好了,我要回去准备准备。”
褚无忧抱着奖杯上楼,开心的回房间收拾自己的画架和画布。
她长高了许多,已经不再是当初那个肉乎乎的小奶团子,变得苗条纤弱。
吃过晚饭后,大家在客厅聊了会儿天儿,便各自回房间洗漱睡觉。
两人一起上楼后,沈知津却并没有跟她一起回房间读书,而是独自一人回了自己的卧室里。
褚无忧奇怪的看了他一眼,只好自己先回去,恰好还有些东西没有装好。
窗边的小花灯亮着,女孩儿坐在落地窗前,把整理好的东西放进小皮箱里。
咔嚓——
卧室门从外面打开,沈知津手里捧着一个精致的黑色小皮箱,大概有两只手摊开那么长,上面绑着漂亮的丝带。
“忧忧,给你的获奖礼物。”
“嗯?你还真准备了?谢谢!”
其实在楼下给他看奖杯时,褚无忧只是随口一问。
这么多学校一起参赛,还有比她年龄大画的好的,根本没预想过能够拿到冠军。
这份突然的惊喜让她心花怒放,激动的打开小皮箱,里面是各种颜色的瓶瓶罐罐。
每一个透明的小瓶子上都贴的有标签,清楚的写着是什么颜色。
“喜欢吗?”
沈知津认真的观察着她的神色,见她表情严肃,心里不禁有些忐忑怕她不喜欢。
褚无忧拿起瓶子看着上面的标签,熟悉的手写字体,她一眼就能看出是出自谁手。
“金金,这些颜料是你亲手做的吗?”
里面有好几种颜色都很特别,应该是用某种矿石碾制的。
“嗯,喜欢吗?”
制作颜料所用到的有:珊瑚、绿松石、孔雀石、雄黄、云母、蓝铜矿、朱砂、青金石等多种矿石。
一部分矿石在龙族的祖宅就能找到,还有一部分沈知津收集了很久,然后再一点点打碎研磨。
收集这么一箱大概耗时三个月左右,无论是价值还是心意,都是无可挑剔。
“喜欢,你做了多久啊?”
对于一个画画的人来说,这份礼物用心且珍贵,对于褚无忧来说无论他送什么,自己都会喜欢的。
“大概是从你学画画的时候开始收集的,本来是打算做好就给你的。
没想到赶上你去参加比赛,于是就拿来当礼物了,你喜欢就好。”
沈知津看着她眼里兴奋的神采,心里也跟着感到愉悦,她的喜欢才是礼物最大的意义。
“金金,你真好,比心!”
褚无忧抬起胳膊对着他比划出一个大大的爱心,抱着他的胳膊开心的晃了晃。
在满屋清新华丽的背景下,她就像是从爱丽丝仙境里走出来的小精灵。
周末——
已入深秋道路两侧的银杏树叶泛黄,天气晴朗凉爽,路上的行人已经穿上了厚厚的外套。
褚无忧和沈知津坐在公交车上,透过窗户欣赏着外面的美景。
这是她们最近很喜欢的一项活动,就是偶尔一起坐公交车回家。
两人戴着蓝牙耳机听同一首歌,看同一片风景,用沈知津的话来说就是很有仪式感。
而对于褚无忧来说是一种很新奇的体验,公交车的速度不快,仿佛时间的脚步也跟着被拉慢。
两人取景的地方是褚无羁在三环里的一处房产,里面只有两个负责打扫的佣人。
后院种了一片花海,一年四季都有不同的花田绽放,是专门用来给她写生的地方。
别墅里有很多她的作品,都有专门的房间用来存放。
沈知津今天穿的她指定的白衬衫,里面搭配了一件黑色的高领毛衣,简约干净的同时还有几分酷帅。
花田里有一处蔷薇花花架,鲜艳芬芳的蔷薇花开的正艳,从下往上不断攀爬,如同用花做成的瀑布。
沈知津坐在花架下的草坪上,褚无忧采摘了一束红色的玫瑰放在他怀里,然后洒了一些花瓣在他的发丝和衣服上。
“忧忧,这样好看吗?”
玫瑰花瓣洒在身上香喷喷的,他嫣红色的唇瓣上也含了一片,垂眸看着再给整理自己衣服的女孩儿。
“特别好看!特别帅!”
这个造型她在一本杂志上看过,觉得这个创意很不错,有金金的美貌加持一定会是一幅很好看的作品。
“……”
沈知津被她夸的有些不好意思,耳根子染上了一层薄粉。
帮他摆好造型后,褚无忧回到画架旁,拿着画笔开始一点一点勾勒他的轮廓,每一笔都格外的认真仔细。
从秋阳高悬的中午,一直画到了下午的日落,总共花了5个小时。
沈知津感觉自己整个人都已经快要石化了,腿都有些僵硬,中途小幅度的活动过两次。
“金金我画好了,你快来看看。”
褚无忧放下画笔满意的看着画布上的作品,眉目舒展带着几分小小的得意,开心的挥手请他来看。
粉紫色的蔷薇花墙下,面容俊美的男孩儿手里抱着红色的玫瑰花,花瓣沾染在黑色的发丝上。
水光潋滟的桃花眼眉目传情,眼尾带着一点点浅淡的红,俊挺的鼻梁高耸,线条流畅分明的脸型。
浅红色的唇瓣上含着一片娇艳的玫瑰花花瓣,白色的衬衫在繁花的衬托下清艳出尘,黑色的高领毛衣毛衣平添几分高冷禁欲的气息。
“怎么样?好不好看?”
这种画法和老师平时教她的有些出入,可她却觉得这样的金金才更好看。
“好看!”
沈知津的笑容和画里的如出一辙,他不太懂得绘画的技巧,没办法给出专业的评价,但最基本的欣赏水平还是有的。
褚无忧看着这幅画,提笔在最角落的位置写下今天的日期和两人的名字。
她给这幅画取了个名称,叫《秋日胜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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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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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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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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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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