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念念不忘的初恋女友,居然在多年以后,已经生了三个孩子,还是一个全职主妇!
凌同天很不明白,既然她是可以去当家庭主妇,也愿意生孩子,为什么当初不答应他的请求。
他也是为了她着想,站在她的角度上去考虑啊!
凌同天沉默了一会儿,声音沙哑地问:“她找的老公,是不是比我更有钱?”
赵芸儿摇头:“你是她认识的人当中最有钱的。”
凌同天:“那她找的老公,是不是能力比我更优秀?”
赵芸儿继续摇头:“虽然一个人的优秀,并不完全跟赚钱能力有关,但她的老公只是一个普通人,过着守成的工作。”
凌同天深吸了一口气,语气沉沉:“她既然选择了这个人,那这个人肯定很爱她吧,愿意为她付出一切,包括自己的生命。”
赵芸儿看了他一眼,仍是摇头。
“他爱你的初恋女友,但并不会像你一样如此爱她。真要比的话,他比不过你。”
凌同天这下是彻底不明白了。
“她为什么要抛弃我?我当初以为她有难言之隐,不得不选择离开。既然没有苦衷,那她为什么不回来找我?为什么还要找一个比我差那么多倍的男人?”
“我给她安排最好的一切,事事为她谋划,她难道不喜欢我吗?跟我在一起的甜蜜,全都是装出来的吗?”
凌同天不可置信地问道。
他很清楚初恋女友的性子,她并不是聪明人的类型。
她能获得当初的成就,全是靠他盯梢下达到的。
在大学里,有些知识还能够靠死记硬背获得优异的成绩。
可一旦出来社会,他们要面对的不仅是更加新的知识改革,一轮又一轮的头脑风暴,还要面临许多除工作之外的人情往来、交友应酬。
初恋的性子并不适合外出交友,也就不擅长做跟人打交道的工作。
可是如果纯粹坐在办公室里上班,那也不适合她,因为他知道虽然女友能力一般,但心底里傲气还是很强的。
凌同天是出于种种考虑,才会提出让她在家做全职主妇。
这个职业也是个很高尚伟大的职业,可以更加专心地经营他们的小家。
这样她在外拼搏,也能够没有后顾之忧。
为什么她当初不肯,以后反而肯了?
凌同天有太多的为什么想要问,他心里头激荡的情绪,都不能用语言表达出万分之一来!
赵芸儿深深地看了他一眼,仿佛是看穿了他的内心,眼神锐利逼人。
“我只问你一句,如果她跟你据理力争,不想待在家里做全职主妇,那你是会选择妥协,还是更加强硬的要求她,亦或是利用别的事情打压她,从而侧面达到让她做全职主妇的目的。”
凌同天正要说些什么,赵芸儿忽然竖起了手掌,示意他不用这么着急。
她淡淡道:“你好好想认真想,不要随意给我结果,很多人都认为自己的言行没有力量,但实际上,每个人的一言一行都带有天道的束缚力。”
赵芸儿意味深长地看了他一眼,“天道的束缚力不一定会发生,但不代表没有。”
“如果因为某些人,某些事,违背了本心,说错了话,极有可能会导致运势从此急转直下,大不如前,你再好好想想。”
凌同天神色微变。
本来想要脱口而出的那句话,仿佛被什么堵着似的,让他不敢轻易说出来。
好像一旦说出来,就会面临不好的结果,凌同天不由慎重了起来。
在等待的过程中,赵芸儿又给自己冲了一杯茶,浅酌几口,神情好不惬意。
凌同天偶尔看她一眼,都能感受到她身上那股云淡风轻的松弛感。
她好像一点都不畏惧自己的威胁,也根本不害怕她。
之前他说的那些不客气的话,都没有引起他丝毫注意。
凌同天的眉眼越发沉郁,她到底是有恃无恐,还是背后有比她更强大的势力罩着她?
凌同天只感觉时间过得无比漫长,偶尔低头看了看手机,只不过才过去几分钟,他却感觉好像过了有一小时这么久。
凌同天沉默许久,开口道:“她的性子不适合外出打工,如果我真的为了她好,就不应该让她接受这一切。”
“外面的社会太复杂了,她肯定无法很好地应付过来,不管怎样,我都会让她去做全职主妇的。”
答案已经很显而易见了。
凌同天并没有否认赵芸儿说出的那些手段,如果初恋女友一直都很坚持的话,恐怕他还会用出更加过火的手段。
只是为了保持在女友心中的形象,她永远都会不知道,有那么一个人一直在阻碍她的前程。
赵芸儿不疾不徐道:“所以,这就是现任和前任的区别了。”
“对于她来说,你的爱是掌控,是占有。可她老公对她的爱,是宽容,是妥协。”
“每个人都有年轻气盛的时候,刚出来社会,大家都初生牛犊不怕虎,认为自己能够闯出一片天地,在不该打击她的时候,你偏要打击她,这注定你们是有缘无份。”
凌同天冷笑了一声,“可她最后还不是选择成为全职主妇了吗,还生了三个孩子!”
“如果换作是我,我只会让她生一个孩子,不管是男孩还是女孩,我都会好好呵护她,她为什么要做出离开我这么愚蠢的选择?”
赵芸儿反问:“为什么你会认为,对她而言,生孩子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呢?难道就不允许有的人很爱宝宝吗?”
“你的女友先天跟宝宝很有缘分,属于多子多福的类型,她生孩子,纯粹是因为想生,而不是为了别的。”
“另外,”赵芸儿话语一顿,“过去的自己,怎么能知道未来的自己会是什么模样呢?”
“在你这里,她无法选择,可在她那里,她能够自己选择。所以你的爱,跟她老公给她的爱,是不一样的。”
凌同天显得无比失魂落魄。
他自诩自己是个精英,能混到如今程度,已经打败全球90%的人。
可在爱情上,他输得一塌糊涂。
凌同天神色一片愤懑,紧握着拳头离开了。
他在这个道观,待不下去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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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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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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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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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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