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重生1985,给妻儿幸福生活钱亦文英子>第799章 人物小样:老王(三)
  眼前的小饭桌上,摆好了三个菜。

  我却并不急于下箸。

  东北爷们儿的晚饭,没有酒是不行的。

  况且,还有这么多的菜……

  三个菜?

  唉!摊上这么个懒娘们儿,这辈子难吃上四个菜了。

  再说,你不知道做菜要成双的吗?

  “刘小花!刘小花!看看我那酒好像是烫窜了,我坐里屋都闻着味儿了……”

  心里有气,说话的时候,不免态度有点不好……

  一把铅壶被我的刘小花重重礅在了桌上。

  我尴尬一笑:“以后做菜,要么多做一个,要不你就少做一个,这整的那像是要送我走似的……”

  “爱吃不吃!不吃喂狗!”老伴儿一向这么干脆……

  ……

  我是董长贵,借几杯浊酒,和大伙儿唠唠嗑。

  我们老两口子倒没啥可说的,那也许并不是你们想听的。

  那就从我的两个孩子说起吧。

  儿子也没啥好说的,那就说说英子吧。

  本来,我们董家有一个成为共产主义接班人的机会,我是想着留给英子的。

  董树果靠着我遗传给他的伶俐劲儿,自己解决了编制问题,不需我操心。

  我还曾设想过,把这个机会留给姑爷。

  可人算不如天算……

  当年一个王胜利,把一切全给我整乱套了。

  第一眼见王胜利,还觉得这小青年不错。

  会来事儿,有学识,政府大院里很多人都喜欢他。

  包括李镇长都没事儿就夸上两句:这孩子,将来一定能有出息,将来一定能娶个有福的媳妇!

  可慢慢的我开始厌烦起来。

  他所示好的人,都是对他有用的人,都是能或者可能对他的前程有影响的人。

  我亲眼见了他对打更老头儿的态度由坏变好的转变,他的转变,来自于后来听说打更老头儿是平安镇书记的六舅姥爷……

  人情世故玩得通透,也无可厚非。

  毕竟存活在这样一个环境里,你不谙熟这一套,也难以举步。

  我一个讨厌人情世故的人,不也是一边讨厌着一边还得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吗?

  <我是真的讨厌人情世故,和写书的对心情,为此她才在故事里把我安排得很完美。

  不信你看:我儿女双全,家庭完整,三观极正,从头到尾我的思想方向有错误的地方吗?

  钱亦文家那几个老人,除了纪兰凤能压我一头之外,剩下的哪个能赶上我?钱老大活得被人指指点点,钱老二经受了那么多的思亲之苦,钱老三老早就没了,钱老四无后……>

  王胜利对我的态度,也有个转变过程。

  原本,文化站这个清水衙门他瞧不上眼儿,我这个站长对他不会有任何影响。

  但自打英子某天突然来给我送手焖子被他看到后,一切都变了。

  从此后,他总能有机会从我门口路过,一瞥之间见我在屋,总能找到点合适的话题和我聊上半天。

  甚至,还表现出了对于传统艺术的喜爱。

  二人转有三百多部正戏他都知道,而且说起来如数家珍,可我明显听得出来,他每天说一部,那排序跟我家里的《东北地方戏曲大全》上的顺序是一样的。

  和我一个专业人士玩这个,是不是多余?

  每次临走时,还都把一盒烟故意落在我的办公桌上。

  后来,英子妈架不住媒婆子的忽悠,她同意了。

  我没言语,我挺民主的,闺女是我和刘小花合作生产的,我不能一个人说了算。

  而且,新社会新国家,讲究自由恋爱,父母不得干涉,我一个文化站长天天往下贯彻精神,临到自己了还来封建那一套,不让人笑话吗?

  再说,就是熟悉熟悉,连订婚都算不上,更说不上谈婚论嫁了。

  可是,等到我看透了王胜利之后,还是搞了一言堂。

  事到如今,我也没有觉得自己有什么错。

  就算是有人说我双标,我也不怕。

  这就和提倡一孩的人并不误他一妻一妾、有七八个孩子一样,我就是双标了,怎么了?

  并且,孩子岁数小,有些事情看不透,当爹的要是放任了,那不成了没正事儿了吗?

  英子没有反对。

  也许她想反对了,只是我把道理给她讲得很清楚。

  功利心可以有,但功利和上进不是一回事儿……

  后来,钱亦文成了老董家的姑爷子。

  这小子上进,和我的专业也对口。

  我寻思着他好好放几天电影,我就让他把我这个班一接,挺好点事儿。

  可谁能想到,入了社会之后,他竟然出息成了那个屌样子!

  当然,我并不是要把责任推给社会,如果认真分析一下,我觉得还是亲家的事儿。

  之前钱亦文自己都说,庄稼活儿会得不多。

  人家的孩子四处疯跑的时候,他得被三个姐姐轮流看护着;

  纪兰凤带着三个闺女给生产队打苞米的时候,他在念书;

  出了校门,他爹又给他谋了一份有望脱离庄稼院的职业。

  你们都知道老钱家一脉单传,就算不宠不溺,也难免会过于呵护。

  我想说的,是一个非常实际的问题,无关宠溺——一家人的过分关心,让他丧失了适应社会时的判断力。

  当家人们觉得终于松了一口气的时候,他自己走的路,却偏了……

  恶人总要有人来做。

  思谋再三,我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

  (事实上,在此之前我还有一些更大胆的决定,其中之一就是一板锹拍死他,给闺女留一个幸福的下半生,我去吃枪子。

  但被刘小花给阻止了:“你走了,我咋整啊?”)

  我的大胆决定,是先把苦命的孩子救走,然后再让英子离开这个家。

  计划很完美,可以分步骤来完成。

  但让我没想到的是,第一步就他妈卡壳了……

  谁能想到,我和刘小花赶着骡子车准备接走钱多的时候,天天泡在牌桌上的钱亦文,那天竟然不知为何竟然没有出去赌。

  这事儿说出来,谁能信?你能信吗?

  后来,形势的变化你们也都知道了,我也就不水字了。

  “老伴儿,再给我倒一口酒……一口就行……”

  刘小花白了我一眼:“喝点儿就得了,齁辣的有啥好喝的!”

  “老伴儿,你说当年如果按你出的主意办,我们真把钱多给偷走了,会怎么样?”

  刘小花皱了皱眉,摔过了酒瓶子:“喝吧,灌死你!”

  你看看,人这一辈子要是能做出些正确的决定,活得该有多硬气?

  老娘们儿在咱面前,都得卑服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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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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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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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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