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祖孙两个身上有血迹,万一这些人心里介意,容易惹麻烦。
骡车晃悠悠的往前走着,顾景洲他们骑着自行车很快就回到村子里。
有知青要过来的事情早就散播出去了,村里人都好奇地站在村口张望,这还是第一次有知青来他们村呢。
顾民生把骡车停好,大家站在周围附近低声议论。
“城里的知青也就那样,还没小棠长得好看呢。”
“就是,那个女知青穿的红裙子,我家姑娘也有,还说准备给我也买一个。”
“城里人跟咱们也没啥区别啊,村里这几年发展的好,咱们住着大房子,手里也有钱,可比他们十几口人挤一个小房子强多了。”
“对对对,我家二闺女嫁到县城里,可憋屈了,四十平的屋子,住六口人,我都想让她带着女婿回来住!”
村里人对这些知青的好奇持续不到一天,就拎着各自的东西去干活了。
果树要打理,地里的草还得除,忙着呢。
顾民生给知青们找了一个废弃的小院子,里面还挺大的,他们两男两女,正好能住得下。
至于林毅祖孙俩,送他们来的人说了,不能待遇太好。
顾民生只能在山脚下帮他们收拾出一间破屋,让他们暂时住下。
那里离村里养的骡子和牛都挺近,还能让他们祖孙俩帮忙喂养一下牲畜。
顾景洲对这些人不感兴趣,即使刚才无意间碰到林书衍,触发隐藏剧情,得知了这就是男主,他也没啥感觉。
这个世界的男女主跟小炮灰没有太多牵扯,他懒得管太多,拉着苏棠回家吃东西去。
苏棠推着自行车走在他旁边问道:“我看你儿子对男主很有想法啊,你不管管吗?”
“这有什么好管的,男女主都是好人,又不会伤害他。”
隐藏剧情里,林毅是开国将军,身份地位都很高,可惜被人陷害,妻子身亡,大儿子一家遇难,留下小孙子林书衍。
二儿子和小女儿火速与他撇清关系,到最后,林毅身边只剩下一个五岁的小娃娃了。
祖孙俩辗转多地,受尽苦难,最终到了桃花村,在这里生活很多年。
男主林书衍与女主顾小花算是两小无猜、青梅竹马。
两人感情甚好,长大后在大学里再次相遇,顺理成章的在一起,幸福美满一生。
他还是第一次接触到这么正常的男女主呢,可喜可贺啊。
顾朗对于他看中的小弟很上心,一直跟在村长身边,不断地骚扰林书衍。
得知小家伙才五岁,顾朗还有些惊讶,原来他年纪这么小,感觉更好玩了呢,一副奇怪大哥哥的模样,惹得小家伙对他的害怕逐渐变成烦躁......
现在不能考大学,顾朗高中毕业之后,年纪又太小,城里没有适合他的工作。
顾景洲直接拍板决定,让他和苏棠都待在村子里跟着大家干活吧。
两人力气都挺大的,从小在村子里摸爬滚打,对干农活没意见,开始带着村里的半大小子们努力劳作。
看得村里人不断感叹,以前那群上蹿下跳的孩子们长大啦,能撑事儿了......
林书衍涨红了脸,半蹲在地上吭哧吭哧的拔萝卜。
“扑通——”摔了个屁股蹲儿,拽一手萝卜缨子,白胖的大萝卜依旧安稳缩在土里。
“哈哈哈哈哈......林书衍,你这不行啊,得讲究方法,来来来,大哥教你!”
顾朗伸手把他提溜起来,放一边,然后蹲在地上教他怎么拔萝卜。
林书衍脸上更红了,好丢人啊,他竟然连萝卜都拔不出来。
赶紧蹲在地上专心的听着顾朗的讲解,生怕错过一点拔萝卜技巧。
“呐,听明白了吗?”顾朗抬起沾满了土的手,在他脸上捏一捏。
林书衍擦擦脸,小声道谢:“谢谢~”
顾朗拍拍手上的尘土,站起来拎着他就走:“不客气,大哥带你去个好玩的地方!”
林书衍扑腾着小短腿,想拒绝都没办法,直接被人拎起来带走。
被放下来的时候,小大人一般叹了口气:“顾朗哥哥,以后别总是揪着我,太危险,做事情要注意安全啊。”
顾朗不服气的把他扛在肩上:“你一个小屁孩,整天装小老头干什么,说话比二爷爷还严肃,能不能像个孩子一样?”
不等他回答,顾朗直接把人放在旁边树杈子上:
“在这等着,我刚刚在附近发现了一棵板栗树,等我敲下来一些,你拿回去跟你爷爷煮着吃。”
林书衍觉得不能等着别人把东西白送给他,自己也是要付出行动的,准备从树上跳下来,跟他一起去捡。
顾朗赶紧接住他:“刚才还教育我,现在自己直接跳下来,不怕危险啊。”
两人拎着小布袋捡了不少栗子,林书衍谢过顾朗之后,背着小布袋回到牛棚:
“爷爷,你还好吗?腿还疼不疼啊,我今天跟顾朗哥哥一起捡了栗子,等会和鸡肉一起炖着吃,吃完身体好的快一些。”
“我没什么大事,别担心。”
林毅前些日子帮村里人抵挡野猪,为了救几个孩子,腿受了伤,村里人感激他的恩情,送来不少鸡鸭鱼肉。
他腿上的伤不算特别重,但还是需要静养一段时间。
顾朗今天带着林书衍去摘栗子,也是为了帮他的小弟们报答老爷子的恩情。
大部分栗子都给了林书衍,顾朗拎着剩下的栗子回家:“哥,咱俩做糖炒栗子吃呗,爹晚上回来还能尝尝呢。”
苏棠没意见,反正做饭的不是他,他只负责烧火就行。
对于做饭没有一点天赋的苏棠,以前都是吃老大做的饭,或者去二爷爷家里吃。
后来就是顾朗研究着做饭,他依旧懒得动手,安心当后勤,烧火刷碗都是他的活。
顾朗熟练地走进厨房,糖炒栗子很快就出锅,给他爹留一部分,余下的他们拿着去山上吃。
今天下午他俩要去给果树浇水,跟那些知青一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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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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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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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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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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