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收养金满山的过程,其实也挺奇幻的。
金家家主,金不唤。
某日出门的时候,看到与野狗争食的“金满山”。
第一次见到长相如此怪异的孩子,他顿感好玩,于是让仆人把他抱回家。
因脑袋大于常人多矣,故命名金大头。
虽然是抱回家了,但是金不唤只当是多养了一只宠物罢了。
他叫人把年幼的金大头用绳子拴了起来,每当有客人来,都会得意地牵出来示人。
旁人讶异的眼光,反倒成了金不唤骄傲的一种资本。
在此之前,金大头只是活得没尊严了一些,但基本的日常用度,还是有保障的。
金不唤还得养着他,等一下次再跟友人们炫耀呢。
……
金不唤的儿子,金为恶出生了。
他也确实如同名字一样,做尽了恶事。
三岁的金为恶,就整日骑在金大头的脑袋上,把他当马。
等到年纪更大些之后,整日用绳子拴住金大头,牵着他出门,围着全城晃悠。
他不允许金大头站着,只让他爬完全程,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明明化作人形,却受着畜生的待遇。
金为恶每有不顺,就会用鞭子抽打金大头,不给饭吃更是成了常态。
曾经有侍女私下偷偷喂食金大头,却被金为恶给发卖到了杀戮竞技场,变成一滩血食。
……
起初,金不唤出于对儿子的宠溺,对此充耳不闻。
年纪更大些之后,金大头展现了非凡的修炼天赋,三十余年就突破到了天空境。
同期的金为恶,还在心灵境徘徊。
金不唤这才阻止了金为恶,金大头暂时获得了身为人的基本权利。
但也只限于提供普通饭食罢了。
身为饕餮的金大头,本命天赋随着年纪的增长,越发明显。
特别是走上修炼的道路后,他的胃口更加大。
对金家人来说,不虐待金大头就已经是一种恩赐,修炼资源,那是万万不可能赐予的。
饥饿的金大头,只能自己寻找吃食。
起初,靠着翻金府地皮下面的小动物,靠啃食草皮,吞食泥土,勉强将就。
随着实力的增长,他的胃口越来越大,最后只得前往“混乱酒馆”接取任务,换取修炼资源。
金家人也不阻止,因为金大头赚取的资源,他们要分润九成,余下的一成,还有分一半给仆人,然后才属于金大头的。
前脚金大头刚刚完成任务,后头金不唤就仗着与酒馆馆主的私交,提早领走了属于金大头的那一份奖励。
只留下半成,算作是对金大头的“恩赐”。
是的,在他们看来,给这种无人生养的野种,一点物资,就算是恩赐了。
这时候,金为恶总要按着金大头的脑袋,用力地扣在地面,再提起,如此往复。
直到鲜血溢出了,这才停手。
“可不要忘记你是个野种了,金大头。”
金为恶狂笑了起来,天赋好又如何。
狗啊,哪怕是站起来了,还是逃不脱主人手里的缰绳。
金大头也不是没有想过反抗,每一次失败,带来的都是金不唤的毒打。
无数个夜晚,他都盯着晦暗的天空,只觉得自己这辈子,可能不会再变了。
……
直到有一日,金大头与几个交好的赏金猎人,都是各家的奴仆。
他们偶然捡到了一块“化虚境”的虚空兽颅骨。
这块虚空兽的颅骨,一定能卖出一个好价钱。
然后他们用这笔钱,去城主府买一个居民的身份,从此摆脱奴仆的生活。
多加比较过后,几人选择了当时城中最大的“星光拍卖行”估价。
这种大势力,应该不会贪图这点宝物吧。
然而——事实却不尽如人意。
当天负责看场子的管事,看到几个奴仆居然拿着这么珍贵的宝物,当场就动了歪心思。
此等宝物,何不能归自己所有呢。
当天夜里,管事派人追踪这几位奴仆,确认了他们的身份。
后来,几人再次聚集在一起,讨论如何分配的事宜。
早就埋伏着的管事,将他们全部擒拿。
几人被关入了地牢。
管事每日派人折磨他们,只为了问出虚空兽颅骨的下落。
日夜被主家蹉跎的几人,此时却硬气了起来,一丝口风也不透。
有些不耐的管事,终于痛下杀手了。
第一天,两名奴仆被当面用刀活活刮至白骨,痛苦死去,但他们全程一句都没喊。
第二天,又有三个同伴受到了同样的待遇,他们也没喊。
这时,只剩下金大头和一个叫阿蛮的奴仆了。
阿蛮咬着牙,眼眶血红,对金大头说“咱们不要开口,急死这狗东西。大头,活下去。”
第三天,阿蛮被带了出去。
当天晚上,却又被送了回来。
此时的他,四肢尽断,胸腹以下全是白骨,但他还活着。
阿蛮用尽最后的力气,把喉咙里的东西咳了出来,那是一把刀子。
他最后看了一眼金大头,又看了一眼地牢的顶,又或者是在看永夜的天。
在一声轻叹中,他的最后一缕生机,也被带走了。
金大头借着那一把刀子,逃脱了地牢。
他跑啊,跑啊,循着记忆来到了金家的门前。
这里早就布置了人手,他刚打开门,就被抓了起来。
管事笑着拍了拍金不唤的肩膀“金兄,有劳了,他日仲杰必有回报。”
金不唤笑着应和他。
金大头只觉得自己的世界塌陷了。
星光拍卖行,还真的如同星光一样,送走了最后一丝光明。
本来镶嵌在金大头头顶的虚空兽颅骨,此时居然融进了他的体内。
愤怒的金大头,当场大开杀戒。
管事,管事的手下们,连同星空拍卖行上下数万人。
第二天,居民们惊奇地发现,星空拍卖行居然被灭门了。
连绵的血气化作了一抹云雾,漂浮在罪恶之城上空,三日才散去。
心有余悸的金家,也搬离了罪恶之城,不知所踪。
自此,城里多了一家“罪恶拍卖行”,多了一个老板“金满山”。
金大头,这个名字,早就被忘记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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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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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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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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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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