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这个时代虽然都点着烛火,林立这个秀才还没有近视。
他能借着烛光清晰地看到书页上竖写的所有字迹。
只是,林立惊讶地发现,第二篇《作战》中,开篇就有好几个字不认识。
根据上下文,他能猜出来是什么意思,但却念不出来。
“哥,兵法也有过时之处,比如这驰车,现在就少有了,就是革车,分类也多。
我一直以为作战应该出其不意,以快为主,战车这东西,太笨重了。”
林立大约知道方煜说的是哪几个字了。
他又联系上下文看看道:“也不知道现在的战车都是什么样的。”
方煜道:“我看过图,驰车一般是单匹马拉着的,革车就要至少两匹马了。
主要是拉着攻城的器械,人力抬不动的东西。”
方煜连比划再解说,林立听懂了些。
“如果没有这些费用——我以为作战就是讲怎么战斗,还要先考虑粮草花费。
上一次我看《孙子兵法》就是看到这里就烦了。
还要考虑经费,还要宴请宾客的费用——打仗还要宴请宾客?
宴请俘虏吗?有那个银子多买铠甲不好吗?”
林立道:“你以为将军除了打仗什么都不考虑了吗?
只冲锋陷阵,不管其他的那是小兵,永远只能是个小兵。
但凡做个小头,也要先有脑子的,至少能安排身边人如何作战。
再大一点的头,就要想着如何在进攻中减少人员伤亡。
你想要做将军,考虑的就得更多,即便你有幕僚军师,但大事上也要心里有数。
这个宾客之用,应该是招待来往使节用的。
战争的最终目的是能坐下来谈判,解决问题,这部分开支就得有。”
想起在北地看到的王府,不由又道:“也是有炫耀和震慑作用。
就如你交友,大抵都是与你一般,要么有一定经济实力,要么有一定才华的。
总是要让对方不得小觑才好。”
方煜点着头道:“也是,若是对方来谈判,看着我们吃糠咽菜,衣着褴褛,那肯定谈判不成。”
林立也道:“所谓的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这里说战争花费银钱无数,粮食无数,所以才要……”
说着这些,林立忽的想起前世看过的一篇文章。
说的是为什么人人都高喊着热爱和平,地球每年却都有战争发生呢?
就是因为大国花费巨大研究制造了武器,就要销售出去换得金钱,所以,就要挑起某处战争,以消耗自身的军备。
他眯着眼睛,完全忘记了他刚刚说了一半的话。
他心里头忽然冒出了不该有的想法。
他从北地回来,潜意识里就考虑了边境的局势。
所以才想要弄出酒精,还想着连弩——张木匠那边一直没有消息。
“才要什么?”方煜等了半天,问道。
“方煜,你觉得我们和北匈奴还会打起来吗?”林立问道。
“会啊,肯定会!”方煜斩钉截铁道,“北匈奴觊觎我们大夏,若不是二皇子殿下镇守着北疆,也不能安宁这么长时间。
早晚,说不定多久,北匈奴肯定要挑事的。”
林立相信方煜的判断,不过他还是确定了一句:“全是你的想法?”
方煜挠挠头,不大好意思道:“我大哥也这么说的,我大哥还说,我若是错过了明年的武举选拔,说不定就赶不上了。”
林立微微点头,既觉得时间紧迫,又觉得这似乎也不是个坏消息。
从方煜这边看,真打起来了,战场似乎也到不了这里。
输,貌似不大可能,毕竟大夏地域辽阔,且京城也偏北。
这也是让林立不解所在。
据林立了解,前世的历史,明朝朱棣称帝,才将京城移到了北平。
可他观察大夏,从农田里的产出种类上看,仿佛汉朝初期。
因为土豆、胡萝卜这些作物,都没有传到大夏。
还有个问题就是这里也是北方,四季分明,极为像前世的辽宁所在。
但,汉朝时代,辽宁归大汉了?
这个,林立也弄不懂了。
看来,开春之后有得忙了——战争既然迫在眉睫,留给大夏的和平不多了,曲辕犁一定会被推广的。
过完年,开春之前,还得多买点耕牛。
“又想什么了?”方煜奇怪道。
这一会功夫,林立出神两次了。
“哦,”林立定定神,“想着,若是打仗,粮草就要提早准备出来,还有武器,士兵的铠甲。”
方煜长叹一口气:“你和我大哥一样,提起打仗,操心的全是银子。
我大哥还说,不到万不得已,最好不开战。
说打不打的,苦得都是老百姓。”
林立看着兵书的字,想的却是其它。
他想想道:“若是大夏战胜了,会如何?”
方煜笑道:“边境和平安宁几年或者十几年呗。”
林立挑眉:“这么简单?”
方煜理所当然道:“当然啊,难不曾还能要了北匈奴的地盘?
那边虽然幅员辽阔,可冬天冰天雪地的,一年倒有半年时间比我们这都冷。
那边的人全靠放牧为生,咱们汉人也不习惯放牧。”
林立没有言语,半晌道:“也不知道咱大夏的地盘有多大,幅员有多辽阔。”
方煜也道:“我在父亲的府衙里见过咱们永安城周边的舆图,北边也有部分。
全大夏的舆图,估计也只有京城才能见到。”
这倒是未必,但林立并没有反驳。
这时代舆图应该是机密的东西,草民可能一辈子都没有机会看到的。
两人说着,林立乏意上来:“困了,不睡么?”
方煜还没有聊够,瞅着林立实在是乏了,才放过他。
第二日一早,林立照例早早起床,每日早晨的锻炼之后,陪着方煜吃了早饭,就去后院里取了提早准备的茶叶。
这茶叶还是董姑娘从京城里带回来的,预备过年宴请宾客用的。
这时候正好拿出来作为上门拜访的礼物。
这才和方煜一起出了门。
林立还以为要从侧门直接进入后院,方煜却领着他直接从正门进入。
绕过了正堂,从旁边进入中院,再从一个月亮门穿过,就见到方晓迎了出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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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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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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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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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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