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萨跟这位男爵相谈甚欢。
一个有意拉拢,一个则已经决定旗帜鲜明投入到洛萨麾下,打算为自己谋一条出路。
两人一拍即合。
阿尔贡将一块烤肉塞进嘴里,说道:
“大人,我理解您想要废止包税制的想法,可失去了那些萨拉森头人,我甚至没办法维持我对领地的有效统治。”
他语气微顿,道:“没有多少骑士愿意学习异教徒的语言,他们甚至不愿意到自己的采邑去。”
“我们法兰克民族不擅长统治,我们更擅长战争。”
如果没有包税人,阿尔贡男爵感觉自己能收上来的钱只会更少。
还得考虑组建专门的收税机构,派出卫兵保护。
只有包税人,他们世世代代生活于此,知道那些刁民们藏匿起来的每一枚铜子和每一粒粮食。
虽然他们也能得利,甚至是拿大头,但自己也省心呀!
这是双赢。
“但这不会得到拥护,男爵。”
洛萨严肃起来。
耶路撒冷王国对黎凡特地区的统治,更像是殖民统治,虚有其表。
阿尔贡有些诧异道:“大人,我不明白为什么要得到这些异教徒的拥护?难道您指望在战争时,征召这些胆小懦弱的他们为你作战吗?”
他攥紧拳头,信心十足:“我们的骑士足以摧毁一切,让他们作为牛羊,牲畜,为我们耕作,提供谷物和肉类,战争则应该交给我们这些高贵的贵族和骑士们来做。”
洛萨轻叹了一口气,虽然阿尔贡还算忠诚,但终究不是敕令骑士,没办法无条件服从自己的命令。
“阿尔贡男爵,你应该见到我在城里的卫兵了吧?你觉得他们怎么样?”
不等阿尔贡回话,洛萨又补充道:“我指的不是我的持斧亲卫,还有方盾步兵。”
阿尔贡略加思索,很诚恳道:“很精锐,大人,他们的装备不错,训练有素,我看过他们的操练,算是一支不错的军士。”
“他们曾经就是你口中的异教徒,当然,他们已经皈依了正信。”
洛萨看着阿尔贡满脸不信的模样,心底,彻底是放弃了将“新政”在外约旦领地里拓展的念头。
“我明白了,大人!”
阿尔贡突然露出激动的表情:“您为了宣扬天父的福音,不惜付出了这般大的代价,也要使这些异教徒皈依正信,这简直是圣徒一般的高贵之举。”
“我现在才领会您的意思,实在是愚钝至极。”
“只是,我也尝试过让领地里的异教徒改信,他们表面听从,私底下却依旧我行我素。”
面对阿尔贡的误解,洛萨很无奈地点了点头:“没错,就是这样。但这不怪你,很多人都把异教徒视作不可教化的,但他们难道不也是天父的造物吗?”
“在北欧,很多氏族和波罗的海沿岸,很多人都保留着双重信仰,既信奉天父,又修行巫术,向异教神灵献祭,但也没人指责他们是邪恶的异端——在远离欧陆之地,我们在信仰这方面,应该更宽容一些。”
“您说的有道理。”
阿尔贡露出了一副深受启发的模样。
洛萨暗叹了一口气,跟这个时代,除鲍德温四世之外的人交谈,隔阂实在是太严重了。
经常会造成眼前这种,恍如“鸡同鸭讲”的情形。
经过系统转职过的扈从,就算揣摩不出洛萨的深意,起码会按照他的想法去做,不会固执己见。
时间匆匆,转眼就是三天时间。
这三天里,各地贵族,纷纷带着家眷,手底下的骑士,卫兵抵达了艾拉港。
他们都得到了洛萨的妥善招待。
宴会在第二天便召开,从早到晚,不限量的肉类,谷物,酒水和蜂蜜,使他们不禁感慨新伯爵的慷慨与富裕。
这同样是在彰显自身的实力。
有钱自然就有兵,即便不算已经在圣地打出名头的斧卫和翼骑兵。
也不算那些剽悍勇猛的留任老兵,单说洛萨手底下的征召农兵,那整齐划一的行军和训练,就令他们心中大感震撼了。
伴随着盛大的骑士竞技大赛,将整个宴会推上高潮。
汉斯一路连胜,也算圆了当初在奥地利未竟的骑士竞技大赛的冠军梦。
洛萨坐在御座上,不断接见一个个上前觐见的领主和骑士。
或是调和彼此间的矛盾,公正地做出仲裁,以避免将矛盾演变为战争。
洛萨还为他们准备了回赠的礼物,包括:精装的昆特牌组,来自东方的瓷器,丝织物,金银饰品。
手笔看起来很大,实际上许多物品若是出售给系统商城,所得极为有限,都是附加价值大的东西。
洛萨攥在自己手中,短时间内也很难变现。
奥托站在台下,代替洛萨接待一个个不那么重要的客人,脸上的笑容都僵了。
作为洛萨的兄长,他去接待这些人,既不会显得怠慢,又能大大减轻洛萨的压力,但他以前哪里见过这种阵仗?
维尔纳伯爵举办的最大的宴会,来的人还赶不上此次宴会的三分之一。
哪怕在整个耶路撒冷王国,这场宴会的规格都不算小了。
声望就是这么来的。
当初斯蒂芬妮女伯爵之所以被誉为“穿裙子的骑士”,说白了就是大方撒币。
名声这东西,说有用也有用。
说没用也没用。
对洛萨这种有志于开疆拓土,攻略西奈,甚至是埃及粮仓的一方公侯,名声自然是至关重要的。
有了名声,他振臂一挥,就能从王国,召唤来大批心怀建功立业的骑士们免费为他效命——战后,也只需分封给他们洛萨无暇控制的领土作为报酬即可。
名声,还跟威望挂钩,如果名声不重要,哪来的前赴后继,参与东征的君主呢?
他们糜费良多,甘冒破产的风险,不远千里,远征这片所谓的“圣地”,打下的疆土也不可能纳入自己的统治,又是为了什么?
不就是“威望”二字吗,有威望,封臣对你就更信服,统治就越稳固,你就是变着花样横征暴敛,都没人敢扯旗造反。
吟游诗人在场上来回巡曳,跳着舞,弹奏鲁特琴,其中不少,甚至在跟一些多情的贵妇眉目传情,或许宴会途中,就会溜到马厩,谷仓里进行一番体液交流。
而她们的丈夫也对此并不在意,热火朝天地跟同僚们饮酒打牌。
也有人并不热衷于昆特牌这种时下流行的娱乐和社交模式,聚在一起喝酒吃肉,谈天说地。
“在我的领地里,前段时间来了一个怪人,他每天藏在自己的小屋里,离群索居,只是时不时出来向村民购买些食物。”
“有人曾看到他在墓地里出没,捡拾人骨,我也不敢确定这一切是真是假。”
“那可是你的领地,伙计!”
“就是,你的胆子实在是太小了。”
“但那可能真的是一个邪恶巫师,兄弟,我们都该知道,在这世界上总有那么一伙我们招惹不起的人,比如施法者,也比如伯爵大人。”
人们一阵沉默。
不是谁都喜欢,或是尊崇自己头上这个新领主的,最起码不全是。
认为洛萨只不过是走了狗屎运,得到了女巫投效,才平步青云的大有人在。
说起洛萨“狼人杀手”和“屠龙者”名头,他们则会满脸不屑地咂咂嘴,道:“我有女巫投效的话,我也行。”
就像亚瑟王与湖中仙女的传说,有人认为是亚瑟王的英雄气概征服了湖女,也有人说,是湖中仙女赐予的神剑,成就了亚瑟。
当然,他们就算心中这么想,也绝对不会说出来。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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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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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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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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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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