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的都是一些简单的话题,比如哪一天去看婚纱,哪一天去买三金,总之就是跟她商量婚礼前要给她置办的行头。
其实这些事情刘大壮早就安排好了,就等着跟老丈人和丈母娘家回去就可以进行。
现在基本等同于没话找话。
不然他怕陈红红又被只指派去完成什么家务,他得说着话把人占着,让陈红红脱不了身。
陈南城是个有眼色的,看刘大壮拉着他姑娘一个劲儿的说着,倒也没再吩咐陈红红去做什么。
女婿对自己姑娘好那是好事,这不就要喝上女婿的好酒了么。
还有钱。
杜莲说拿钱估摸着得有五万,也不知道这个熊娘们的感觉有个准头没有。
酒打开了,杜莲的午饭也做好了。
刘大壮大致瞅了一眼,丈母娘的厨艺倒是跟上辈子一样,没有任何长进。
那土豆炒的黑乎乎的不知道放了多少酱油,胡萝卜也倒酱油有点太过分了吧。
还有那锅鸡蛋汤,就是面糊糊里洒了俩鸡蛋,蛋花小的星星点点,大的一坨一坨的,格外不均匀。
刘大壮硬着头皮夹起一筷土豆丝,不对,这绝对是土豆条,指头那么粗,这刀工几十年如一日,是怎么练的完全没有一点进步。
竟然还有炖排骨?
这绝对是看在他给钱的份上,刘大壮记得以前到丈母娘家就是鸡蛋汤的待遇。
当然,那时候自己也浑,只觉得自己赚钱辛苦,根本就没有关心过陈红红的感受,那人家亲妈还能对他好就见鬼了。
“妈,你这准备的真丰盛,随便下点面条吃就行了。”
刘大壮“受宠若惊”,总要客气客气。
“女婿来家了,下碗面条可不行,怎么地也得弄点肉吃。”
杜莲这话说的,让刘大壮很感动,自己这待遇可是妥妥的提升了。
刘大壮为了表示自己的感动,很给面子的夹起了一块排骨,先是放在陈红红碗里一块,而后又夹起一块儿放到嘴里。
早知道就不吃了。
刘大壮吐也不是,吃也不是。
这排骨压根就不熟,肉在骨头上咬都咬不下来。
但这是在丈母娘家,当她面吐出来太不像话。
刘大壮表面装的淡定,牙齿却狠狠地与排骨做着斗争。
总算是把这半生的排骨咽下去,刘大壮觉得自己腮帮子都嚼的疼。
他都后悔给陈红红放碗里一块了。
还没等刘大壮偷偷跟陈红红说那排骨别吃陈红红已经将排骨夹了起来。
以前刘大壮就爱给她夹菜,她习惯性的就会随手夹起来吃。
情急之下刘大壮对着陈红红张口,“媳妇,喂我。”
这么难吃的东西他可不能让陈红红吃进肚子里。
陈红红眼神复杂的看着他。
这是在她家里欸,而且当着自己父母的面,这也太、太不合时宜了吧?
这跟两人在一起不一样,年龄大的人看了要脑梗的吧。
见陈红红难为情,刘大壮干脆拿着她的手就把那块排骨放到了自己口中。
艰难的嚼了半天,他觉得自己的牙齿早晚得受损。
陈南城和杜莲确实惊得瞪大了眼睛,这、这也太不害臊了。
两人坐在对面尴尬的笑笑,明显的坐立不安。
好在后面刘大壮没在做什么出格的举动,陈红红也没敢再夹一块排骨。
陈南城还以为那排骨有多好吃,夹起来一块儿尝尝,镶的大银牙肯不能给扯掉。
“这肉买的不行,下次绝对不要在这家买了,换一家。你就是不会买个东西,带骨头还那么贵,吃这玩意儿费牙,以后可别买带骨头的肉了。”
刘大壮很想告诉他,这不是肉的问题。
很明显厨师有问题啊,那土豆条和胡萝卜条都黑乎乎的怎么解释。
要结合实际情况找原因啊。
刘大壮最终也没参与这个话题讨论,言多必失,不定哪句话就踩雷了呢。
丈母娘做了几十年的饭,不是一两句话就能有长进的,自己就算说了大概率也是对牛弹琴。
况且,陈红红也没说什么。
一,她没有吃排骨不知道是个什么情况。
二、她也不会做,没有发言权。
反正刘大壮是这么理解陈红红没插话的原因的。
这丈母娘能把陈红红姐弟四人养活大真是奇迹,刘大壮都奇怪陈红红是怎么吃杜莲做的饭长大的。
而且还生的这么漂亮。
总不会是酱油放多了美容养颜吧。
从陈南城吃排骨的表情也能看出那排骨不能吃,刘大壮还吃了两块。
陈红红后来明白了刘大壮为什么要冒着“膈应老年人”的风险吃自己筷子上的排骨。
这个男人,真是。
陈红红在心里笑笑,连嘴角都是弯的。
从陈红红家出来,刘大壮带着她直接去了昌市最大的百货商场。
在这里,结婚穿的婚纱和新媳妇的三金都能买到。
婚纱选好,刘大壮牵着陈红红到了黄金柜台。
“美女您好,请问您是要看戒指吗?”
一个热情又甜美的声音传了过来,陈红红心想这个工作人员可真热情。
刘大壮却有点吃惊,这个声音可真熟悉。
刘大壮抬头一看,顿时愣住了。
刚才只顾低头看金饰的样品,没注意柜台里面的人竟然是他的初恋张可。
这时,张可也看到了刘大壮。
“是你啊。”
再次见面,还是有点尴尬。
“前段时间谢谢你。”
碍于陈红红在场,张可的话有所保留。
但在陈红红听来,就有点隐晦。
以前她跟刘大壮在旅馆开房间的时候碰到过张可,刘大壮也跟她说过。
前女友呵。
听这话意思,俩人还有联系?
“我跟媳妇要结婚,你给她挑挑戒指、项链、耳环,不用看价钱,只要好看就行。”
刘大壮没接张可的话,径自说他们的诉求。
开玩笑,亲媳妇在面前站着,别的女人都得保持绝缘状态。
媳妇不在身边也要与媳妇以外的女人保持距离。
上次是他犯规,滥用善心。
陈红红在柜台前面的凳子上坐下来,自己要戴的东西凭什么要让别人挑,她要坐下来好好挑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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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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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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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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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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