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崛起时代之前,这里是旅游胜地,无论节假日还是平时都有拥挤人群。
但是在崛起时代以后,人们知道了潜在的危机,已经很少有人会来这里旅游。
再加上,夫子后人也都觉醒,夫子庙渐渐地从旅游胜地回到了原来那个尊奉圣贤之道的学府。
如今在夫子庙这里也有许多修炼者,他们追寻前人留下来的修炼方法,以修身养气为主。
夫子名孔笙,说来也是很令人讶异,虽然是夫子,但孔笙可是实打实的女子。
三十多岁的年纪,其修为高深,对于各种诗书奥义皆有自己的见解与认知,她的智慧足够让人惊叹。
孔笙绝对是生对了时代,在原来那个年代,她只是一个碌碌无为的孔氏后人,是那万千孔氏后人其中之一。
崛起时代不仅给了万物生灵一个争渡的机会,同样也给了人们争渡的契机。
这,便是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各位,今日我们不学,只听。”
一袭淡青色长裙,气质儒雅,五官秀丽的孔笙在巨大的礼堂台上。
今日孔笙将所有的夫子庙学生,老师,都喊来了这里。
因为今天,是个极其特殊的日子。
“请叶华老师上台。”
说罢,一位年过四十的中年人来到台上。
叶华上了台以后,先是酝酿了一番情绪,他看着台下众师生,心情忽的有些悲恸。
悲恸,是为了北地荒原,那个坚守孤城的少年。
“五年弃城,十万儿郎,英魂在天,山河无恙!”
“今日,各位是否听说了玉玄城的事情?”
叶华开口振声问道。
儒家修身养性,叶华一开口,便能感觉到中气十足。
“当那道剑气长城出现的时候,神州彻底让人耻笑,那个时候,各位的心情是怎么样的?”
“是屈辱?还是愤怒?还是,自怨自艾?”
“十万破甲军在玉玄城,五年时间损耗殆尽!”
“那些都是我神州的好孩子,皆是汉家儿郎,他们宁可战至最后一人,也绝不屈服,更不会投降!”
话音至此,有人在底下低声抽泣。
人群中,
有年过六旬老孺泣声道:“我丈夫和我儿子都在玉玄城坚守,之前还有人说他们降了,那些人冷嘲热讽!但我始终相信,我丈夫和我那孩儿就算战死也绝不屈服!”
“我哥的送行酒是我给他倒下的,我还在家中院子里埋下了一坛凯旋归来的接风酒,他,没有机会喝到了。”
一位学生更是神情恍惚,嘴角品到了咸味。
他想起来,五年前的时候他和自己的父亲很不对付,他觉得他的父亲自从退伍后就成天混日子,他以有那样的父亲感到羞愧。
后来,
在破甲军招兵的时候,他更是笑话他的父亲没胆子回归军旅,嘲笑他父亲曾经立下若有战,召必回的誓言是空口大话。
父亲当时什么话也没说,只是在第二天清晨,留下了一张纸条和一些财产。
“爸,对不起……”
场间师生皆动容,有老师站起身问道:“这些消息是从哪里得到的?”
“一个赎罪者,他在那条布满荆棘的救赎道路上成功到达彼岸,将这些情报送到了剑气长城。”
叶华想起了那个倒在剑气长城旁边的人,在周储临死之际,在周储意识模糊时,他却在笑。
他一直在嘴里念叨,说自己完成了救赎,他回家了。
“现在,玉玄城情况怎么样了?”
叶华缓了缓气息,说道:“国土一寸未丢,玉玄城还在。”
“还在!?”
“还在!”
“一个名叫陈恭的少年,玉玄城最后的守军,破甲军最后一人,他只身一人在玉玄城坚守了两个月!”
有学生神情紧张,难以置信:“一个人守了两个月,真的假的。”
“是真的!”
叶华说道:“他只身一人抵御了十次攻城,一人,面对数万帝国军!”
“他从不屈服,他从未倒下,他便是神州的脊梁!”
众人面面相觑,有思虑甚多者已经掩面抹泪。
两个月,
只身一人守住玉玄城。
“他好孤独……”
一位身材娇小的女生擦拭眼泪低声道。
“但他的孤独,带给了玉玄城安定,带给了神州寸土未丢。”
在场众人已经很难想象到那样的场面,因为在平日里,他们就连在几百人面前演说都很难办到。
更别提那是成千上万敌军,他们目光凶恶,要将那玉玄城的孤独少年生啖其肉,饮其血,抽其筋,挫骨扬灰!
“我们常常讲以和为贵,但是和平的前提是自己的拳头足够硬,尊严永远在剑锋之上,真理只关乎拳头大小。”
“他杀了数万蛮夷,如上古凶神!外人皆言神州为病狮,但陈恭让人知道,这只病狮身体里蕴含着难以冷却的热血!”
“今日我在这里对诸位所讲,是为了让各位知道,沉沦,永远不能解决当前困境。
我们唯有奋起反击,才能让骄阳升起。
我愿各位都摆脱冷气,只是向上走,不必听自暴自弃者流的话。能做事的做事,能发声的发声。有一份热,发一份光。
如萤火那般,在黑暗之中发光,不必等候炬火。”
当叶华说完这番话,底下众师生皆捏紧拳头,眼中,有光!
演讲完毕,叶华闭上双眼,他想亲自去玉玄城,手持利刃帮助那个孤独少年,哪怕是杀了一个敌军也好!
玉玄城对陈恭而言是牢笼,可他偏偏还要如神明一般抵御入侵,他不能倒下,他不能休息,他必须守住玉玄城,守护那里的百姓。
可他,终究只是个凡人,只是个二十多岁的少年。
这次的演讲绝对具有非凡意义,因为每一个离开的学生或者老师,都有了不一样的气质改变。
如今的神州,沉沦之辈太多,需要一个人来唤醒他们。
这个人,
是陈恭。
目送着师生们离开,孔笙来到叶华身边说道:“叶叔叔,辛苦了。”
“我辛苦什么,和那个孩子比起来,这又算得了什么。”叶华自嘲苦笑。
“他背负了太多东西,不仅要守护国土,还要成为唤醒神州的存在,他只是个二十多岁的少年罢了。”孔笙的眼角有点湿润。
她是这一代夫子,情感不该如此脆弱,但是一想到那个少年的所作所为,神鬼亦可泣!
叶华深吸一口气,而后咬着牙道:“远方有如此少年,可是背地里却有恬不知耻的东西在作祟!真是,该死!”
言至于此,孔笙的美目之中也泛起寒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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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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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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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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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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