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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场一对数百万大军的乱战之中,银甲之人已经渐渐体力不支。不过这个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毕竟敌军的人数实在是太多了,而他只是凡人,孤立无援之下,死亡几乎是必然的宿命。或许,那怀里的婴孩是他坚持下去的动力。
终于在他堪堪躲过十数个刺来的枪尖,一杆刁钻的前尖,贴着银甲,割断了捆缚襁褓的绳子。紧接着枪势一挑,婴孩被挑起,飞向一侧众军士那里。
那银甲之人见状大惊,亮银长枪奋力掷出,一股大力让长枪刺穿了想要上前袭杀婴孩的数名士兵,而那杆亮银长枪也随着士兵的尸体,一齐歪到在地。
但是也就在此刻,他为了救那个婴孩,不顾自身安全,后背已被三杆长枪刺伤。多亏有银甲阻挡保护,才没有让他当场被刺死。然而银甲上的血终于不再都是敌人的血了。
他忍着剧痛,再次抽出腰间长剑,剑影寒光闪耀,瞬间就砍翻了周围的十数人,均是一剑毙命。而为了救婴孩,这一次,他再也没有留手。剑势狠辣无比,犹如杀戮之主降世,威不可当,勇武无双。手起剑划处,敌军将士衣甲平滑而过,血如涌泉。被斩杀的军士中,有的拦腰斩断,有的是头颅被劈开,连头盔都无法保全其性命,有的身子更是直接被一剑劈成两半。
而他此刻也已经身负重伤,但他根本就无视自身的伤势。第一时间就窜到婴孩襁褓身旁,抱起婴孩后,又是砍翻数人。周围军士此刻被杀得,不敢再贪功冒进半步。
此时银甲之人,愣住不动了。他在害怕自己的失败,害怕自己手中的那个婴孩的死亡。只见他轻轻掀开襁褓的遮盖。这一刻战场之上,奇怪地竟然没有人发出一点声音,似乎只要一点声音,那个银色杀神就会冲过来,夺走自己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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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刻整个燕回镇看着这场战斗的绝大多数人,心脏也跟着紧紧揪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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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一声婴孩的啼哭,打破了这战场的死寂。而银甲之人浑身颤抖,喘起了粗气。即便是刚刚那般危险的生死之际,他都没有这般紧张过,但只不过是一个婴孩的生死未卜,就让他心情激荡,耗费了无数心力。
随即他呼吸平复,左手抱着婴孩,右手持剑。只见他反手将染血的披风割下后,将剑插在地面上,用割下来的披风再次将襁褓牢牢绑住。
周围军士都被那银甲之人的气势所慑。这个期间竟然无一人敢上前攻击。
明明此刻正是最佳的攻击时机。
那银甲之人将婴孩再次绑好,拔出地上长剑,周围的军士这才再次反应过来。
厮杀再次开始。
血肉横飞,无数的生命在银甲之人身边消逝,为了也不过是在对方身上多出一个伤口而已。但似乎长剑没有长枪那般顺手,他慢慢杀向长枪掉落之处。
终于他将一个士兵扭断脖子后,将其尸体当做盾牌,顶住了十数杆长枪的刺击,强行前进了十数米,在靠近道合适距离后,一把将其尸体丢出,对面人群又是炸开了一般,多出了一条路。他敏捷地来到自己的长枪之处,从尸体上抽出自己的长枪。
此刻的他已经能感受到血液流失带给自己的疲累,所以这一次他没有任何留手,也没有留任何的活口。
枪缨抖擞之间,枪尖刺穿刺破敌人的脖颈;枪面翻转之际,又有十数个军士倒地不起。枪出如龙,大开大合,寒芒肆意,于是一条由血液染成的红色巨龙如同苏醒一般,在敌军人群中吞噬着周围无数军士的生命,而同时,也在吞噬着银甲之人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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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刻,在燕回镇上,所有见证着,这一次无比惨烈战斗的人们,都沉默了。虽然他们都知道,这个并不是真的,然而却依旧为那个银甲之人的执著的守护、冰冷的杀意、坚韧的意志以及顽强的英勇所瞩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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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明显琴声并没有打算让所有人看着那银甲之人一个个杀到底。最终,配合着变得混沌的琴声,在一片灰蒙之后,众人在看到的画面是:那个银甲之人,不,此刻应该叫做血甲之人,已经杀到了军阵的边缘。只要再杀几人、再走几步他就能冲出去了,但是此刻的他已经完全动不了。
无力的他还是用长枪支持着才没有倒下。然而敌军依旧没有人敢上去,因为之前无数个,认为这个人已经不行了而上前的人,此刻都已经变成的尸体躺在旁边的地上。
而银甲之人也记不清自己到底杀了多少人了。
就在这时,琴声激昂起来,远处跑来一匹白马,撞开了这最后的几人,来到了它的主人身边。只见那银甲之人用尽了最后的力气翻身上马,而原本他身后那些尾随的众多军士,那些想捡漏的人,那些被吓破了胆的人,直到这个时候才发现大事不妙,。当他们再想要上去砍杀之时,白马已经嘶鸣着,傲然嘲笑着这百万雄师一般,带着自己主人逃掉了,一人一马消失在了远方。
此时琴声也渐渐歇止。
所有人都没有从那一场惊心动魄的大战之中回过神来。
而叶枫缓缓睁开眼睛,收回手来,心中已经了然,不由得暗暗悲怆心道:
“武侯前辈,您临终之时,果然还是放不下,您那不成器的孩儿,阿斗啊!”
诸葛武侯的古琴在他星落五丈原之后,便消失不见了。没想到古琴原来是在这个地方。看来是被以前的某个外来者带来了。这个琴很明显已经是诗雅轩的东西,自己就算再喜爱,也不能明抢,所以很可能这次是唯一一次能抚琴的机会。
而这个也是叶枫为什么即便再不想嚣张,但是却想试一试抚琴的原因。
因为,诸葛武侯,是叶枫他打心底深深敬佩的前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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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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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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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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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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