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刘管家似乎想明白了啥,抬头,面色严肃地问道:“不知这位公子叫什么名字?”
胡三爽朗地道:“我叫胡三!”
“胡。。。。。”刘管家瞬间气得没话可说了,又看向了胡三身后的叶枫,接着问道:
“那他又是谁?”
胡三道:“他是我的书童。”
刘管家脸更黑了。
但刘管家最终还是宣布道:“第一项比试就此结束,入围四位公子,分别是赵公子、钱公子、孙公子和。。。”
刘管家顿了一下,看着旁边那乐呵呵的胡三,深深地叹了口气继续宣布道:
“还有胡公子”
。。。。。。。。。
众人在刘管家的引领下,进到了诗雅轩的第一层楼。
只见这一楼层中是各式各样的古制乐器,琵琶、二胡、编钟、箫、笛、瑟、琴、鼓等等,应有尽有。而且每一件都是古色古香,年代久远的难得之物,虽然这些东西在修仙者看来不过是尔尔的垃圾。
就听刘管家道:“文人十大雅事:焚香、对弈、品茗、听雨、赏雪、候月、酌酒、莳花、寻幽、抚琴。
“所以今天,第二项比试便是的音律,各位可以自己独奏,亦可和书童合奏。”
赵、钱、孙三人均是脸上神色稍喜。原来三人早有准备,他们的三位书童并非是单纯的书童。这些人都是依附于自己这种没什么名气规模的修仙世家的凡人。他们从小就被世家培养,琴棋书画,无所不精。所以这一次三个公子带着三个书童来参加比文招亲,其实就是将其作为各自的倚仗。当然这个不是说自己就什么东西都不会。然而就比如拿音律来说,如果只凭借自己的音律水准,自己独奏的话,很容易被别人听出问题来,但是有了自己书童的伴奏掩护,自然是就不一样了。
这一点刘管家并非不明白,他只是默许了而已。毕竟凡人对于修仙者并不是人,只是蝼蚁,只是修仙者的附庸而已。凡人就算是再优秀如何能喧宾夺主,取代主人的光芒,毕竟他们连人都不配。
果不其然,赵钱孙三人均是和书童合奏。心思缜密的刘管家,自然知道这三位公子选择合奏的目的,不过刘管家看破不说破罢了。说到底,刘管家也是认为身为蝼蚁的凡人如何能和修仙者相提并论,他们存在的意义就是让修仙者更加具有价值。
不过耳朵非常尖的刘总管自然听出来,赵钱孙三人的音律水准,矫揉造作,嘤嘤作态,没有男子该有的那种恢弘大气,他们三人就算是街头卖艺,也一定是会被砸摊子的那种。
要知道音律背后所呈现出的气势和一个人在音律方面所掌握的技巧水平无关,那是一个人的心性的直观体现,是完全做不了任何伪的。
而此刻胡三看着叶枫,颇为幸灾乐祸地问道:“你会音律吗?”
叶枫没有回答,沉默着。而胡三似乎就猜到一般,笑道:“知道你不行,这一场我是独奏。”
叶枫苦笑了一下,点了点头。毕竟自己老婆的命令里面,禁止自己为他人奏乐。
胡三选择的是琵琶,只见胡三怀抱琵琶,指尖轻弹。委婉清丽的乐声,如潺潺流水,轻柔地绕过在场每一个人的耳朵后,穿过了诗雅轩的门窗房梁,拂过月明湖的湖面。
它如同一道明亮的溪流,一直沁入听众灵魂的深处,淡化了尘世的喧嚣与纷扰;
又仿佛一只美丽的鸟儿,轻捧着人们最深沉的情感,带着喜怒哀乐而展翅高飞;
还像是一朵绽放的花朵,散发出最醉人的芬芳气息,让人沉醉其中而不知归处。
以至于,胡三都已经独奏完毕,其他人都还迷失各自的其中,许久方才回到现实。
而“沉醉不知归路”的又何止是诗雅轩中的人,岸边那些落选之人,此刻也是听得如痴如醉。那些人原本听到刚刚的赵钱孙的三个人的奏乐,只是不置可否,心有不服,这什么垃圾玩意啊。但是直到听到这个,才对自己没有进入诗雅轩,心悦诚服。
刘管家没有说什么,只是看着胡三,赞许地点了点头。原本的很黑快成焦炭般的脸,也终于恢复了几分人色,不再像之前那么难看。
而赵钱孙三人,本来只以为,这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名不见经传的小子,之前第一场比试只是运气好而已。但是此刻看来,所有人都没有想到,这个叫做“胡三”的小子,居然是匹黑马,更是个劲敌。于是三人都对胡三露出了明显的敌意。
然而胡三似乎并不在意刘管家的意见和看法,更是对赵钱孙三人的敌意视若不见,他只是看向了叶枫,颇为得意地询问道:“怎么样?”
叶枫没有说什么,而是点了点头,道:“很好。”
胡三微微一笑,很明显和刘管家的认可相比,他更加在意叶枫的看法。
但是叶枫并没有去关注胡三那得意洋洋的表情,而是看向了一个方向。在那个方向上,一个七弦古琴静静地躺在案几之上,可能是许久未有人弹奏的缘故,上面落了很多灰尘。
叶枫自刚进来之时,就被这张古琴所吸引,此刻叶枫更是不由自主地来到这张古琴之上,轻抚琴面,眼中的光渐渐亮了起来。
果然如此。
胡三忽然道:“要不,你演奏一下试试?”
叶枫文雅苦笑着摇了摇头,看向了刘管家。而刘管家却是看了眼胡三后,又是深深叹了口气,道:“帝王将相、才子佳人、抚琴弄弦,方才称得上儒雅。此刻以文会友,竟无人使得古琴,终是遗憾之事。你若会抚琴,便也一试,即便不好,那也无妨,就当充数弥补遗憾了。”
叶枫见对方把话说到这种地步,再拒绝就是给脸不要脸了,于是躬身行礼,
刚好叶枫想试试这张琴,虽然叶枫不想过分显露,但是就唯有这张琴,叶枫真的很想试一试。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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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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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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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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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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