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叶枫林璇>第一千六百一十五章 告别
  之前汐若和夏以沫都问过叶枫一个问题,

  “老师,像你这样的人也会犯错误吗?”

  叶枫闻言,这一次他的神色倒是没有其他时候那么从容了。

  而汐若和夏以沫本来就只是开玩笑的问问,但是没想到踩到了雷区,二女连忙要道歉的时候,却听叶枫说道:

  “圣人也会犯错,何况我只是一个普通人。我这种谨慎之人虽然很少犯错,但我依然也是会犯错误的。但是那时候犯的错误都是大错,大到足以抱憾终身的那种。”

  。。。

  之后又过了几天,夏以沫等人完成了留学试期,就要回到中都城大夏书院去了。之后要办理好手续之后才能再来阳明书院。虽然说即便办好了手续也不是永远就可以待在阳明书院的,但是那依旧让夏以沫十分期待。

  临行前,夏以沫很是舍不得汐若。与汐若艰难告别后,来到叶枫面前,和夏星河一起向叶枫行礼。

  夏以沫对叶枫道:“老师,虽然大夏皇朝女子不得干政,但是我回去后会尽力劝父亲,多多施行仁政。虽然民心无法挽回,但是百姓的生活能改善一点是一点,即便得不到相应的名声也无所谓。毕竟好事看心坏事看行。”

  叶枫闻言显然是一愣,但是随即微笑着点了点头。

  老实说,叶枫并没有打算让夏以沫或者说是“夏无炎”彻底做一个仁君,只要她能明白,“百姓也是人,是有生命的”这件事就足够了。但是夏以沫很明显比自己预计的要做的更好。

  顺带一说,夏星河和汐若二人倒是没什么发展成cp的可能性。

  首先对于夏星河而言,汐若是妹妹的青梅竹马。万一真的和她扯上男女关系,那么自己以后的风流生活,妹妹为了青梅竹马的汐若,必然成为自己风流快活的第一个阻碍。那样的话,他打死都不要。

  其次在汐若看来,夏星河那样的放荡奢靡的花花公子哥,是自己最讨厌的男人类型。

  。。。

  说到底,叶枫是外来者,于洪荒仙域有点类似于穿越者,一个从现代穿越到古代的人。在现实中很多穿越小说里面,穿越者们自以为无所不能,必定大富大贵,最后一定成功。于是就仿佛是拿到外挂和剧本一般,尽是干些愚蠢透顶的傻事。比如无视社会实际情况的乱吼着“平等共和”、闭着眼睛搞发明,盗窃诗词文章,天天觉得自己比古人聪明等等。叶枫都不知道这些脑残都是从哪里跑出来的。但是说到底,小说就是小说,叶枫理解小说为了爽点可以干任何事情,但是不能为了爽点连脑子都不要了啊。以至于如今的穿越小说和克苏鲁神话一样,都是无聊的意淫。而到了现实生活中,是千万不能那么干的。

  就拿叶枫举例,叶枫是提倡人人平等,但是面对一个持续了用亿做单位都不够的岁月的君主封建王朝,如果叶枫胡乱吼着人人平等的共和民主,那无异是愚蠢透顶的行为。

  因为叶枫不是活在小说世界,而是现实世界,现实不是小说。即便叶枫拥有无敌的力量,可以瞬间实现共和,实现人人平等。但那是叶枫凭借着暴力所创造的表面假象。一旦叶枫的暴力压制消失,所改变的一切都会死灰复燃。

  除非叶枫能一直待在那里,但是那是不可能的,叶枫能在这里的时间就只有10年而已。除非叶枫能研究出来能把洪荒仙域拉到现世,那时候就把改变洪荒仙域制度的事情交给“凡仙文明”的大家就行了。以制度改造制度,以团体影响团体,那才是正途。专业的事情就应该交给专业的人去做,这个才对。

  而从好事看心坏事看行的角度来说,叶枫如果真的用暴力实现了制度的强行跳跃。那么原有的管理阶层会恨你,毕竟你动了他们的蛋糕。而那些普通百姓,也一样会恨你。试想现世hua夏人类史上,仅仅是几千年的封建历史,人民的奴性花了几百年都无法改变。何况是无数岁月的奴性,你就幻想着10年就改变,你是不是太傲慢了?

  如果叶枫真的用暴力实现了制度的强行跳跃,于他人而言,没有一个会认为叶枫做的是好事,唯一认为是好事的也就只有叶枫一个人。好事看心坏事看行啊,叶枫要多蠢,才会干出那种事情来啊。那不过就只是自以为是的傲慢罢了。

  所以在一切条件都不明朗,不充分的目前,最好的方式就是按兵不动,先按照夏以沫刚刚说的那样,制度改革先放一边,努力先改善百姓的生活,能少饿死一人就能等于多救活一个人,这个其实已经是非常了不起的事情了。

  还是那话,专业的事情就应该交给专业的人去做。业余选手靠边站,包括叶枫在内。这里是夏以沫“夏无炎”的国家,她有资格去做,而叶枫没资格。

  至于“闭着眼睛搞搞发明”,这无伤大雅。毕竟你即便搞出蒸汽机出来,想搞个工业革命,10年能让资本商人觉醒吗?但是即便觉醒了又能怎么样,就是现世的那么先进的科技文明都不如低等修仙文明,更别说是洪荒仙域这种高等修仙文明了。别人有轿车开为什么要腿跑呢?

  而盗窃诗词文章,那是道德问题,这里不做评论。起码你要告诉别人,你是背诵,而不是创作。不过以穿越者那些可怜的比叶枫都少的道德,他会吗?

  最后说下天天觉得自己比古人聪明的事情,古人的智商不比你现代人差,现代人强就强在你是站在古人这个巨人的肩膀上看世界,你有着几千年积累下的知识而已,而古人是没有的。有本事,你不站在巨人肩膀上面,从巨人脚底下试试,说不定还不如古人呢。古人若是生在现代,掌握现代知识的水平不会比你慢的。你这种从古人那里获得知识又回来嘲笑古人的行为,根本和“端起碗来吃饭,放下碗来骂娘”没两样,一样令人作呕。

  所以老子说的“弱者,道之用”,真的一点都没错。那句话的意思是说,拜托你谦虚一点,做个人吧,绝对不是坏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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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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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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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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