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执带着林朝先往操场走去,踏上了古道,绕过了几道影壁墙之后,难执说道:“这里平时是不对外开放的,从这道影壁墙之后,就是僧人们休息,坐禅,练功,斋饮,清修的地方。”
几人很快来到了操场,这个时候,众多僧人已经在蒲团上打坐了。
林朝先一边往僧人们面前走去,一边开口问道:“这里一共有多少名僧人啊?”
“连同火头,毛头,知浴,圆主,塔头,司库等等等等,整整三百二十五人。”难执说道。
“三百二十五人,果然是大寺了。”林朝先说道。
“十年前这里没多少人,都是近几年,量庙才忽然出名了的。我记得五年前,这里就只有几十个人而已。”难执说道。
林朝先已经来到了众多僧人面前,僧人们正坐在蒲团上,此刻正闭着眼睛坐禅,林朝先看到,还有几个五六岁的小孩子,也正襟危坐在莆田上,脑袋肉嘟嘟的,煞是可爱。
“还有送小孩子来这里的啊?”林朝先问道。
难执看了看那几个小孩子,一直板着的脸露出了微笑来:“这些小孩子都是孤儿,从小就被父母遗弃了,住持知道了,就把他们带到寺庙来了,这些孩子,从小就是在寺庙里长大的。”
说着,难执忽然又皱起了眉头,说道:“月白,是不是又睡着了?”
那个叫做月白的小沙弥听到了难执的话,吓得一个激灵,差一点没有从蒲团上跌下来,惹得周围的几个小伙伴都憋着笑,脸都憋红了。
“笑什么笑?”难执说道:“好好打坐。”
“抱歉师傅,我不太明白你们的法号是怎么取的,不过从我的观察来看,难字辈大概是这里最高的辈分了吧?”林朝先问道。
难执点了点头:“你都遇到了,我们量庙中一共有四个辈分,难字辈就是最高的辈分。难字辈的师傅都是同一人,我们大概是二十年前来到的这里。那个时候公家还没有拨款重新修葺寺庙,因此也没什么人来,那个时候整个寺庙也就二十个人左右。我们的师傅叫做性能,收了我们这些徒弟,难执是我,难古就是那个监院,难俗就是那个年轻人,说实在话,难俗就是我们师傅性能的儿子。”
“儿子?”林朝先问道:“僧人也能生孩子吗?”
“师傅一辈子吃斋念佛,以青灯相伴,早晚苦修,是真正从那个贫瘠的年代生长起来的。他一辈子在寺庙中,一次去别的城市参加交流会的时候,在路上无意中遇到了一位风尘女子,他动了凡心,以六十岁的高龄毅然决然还俗去了。之后他与这一名风尘女子所生一子,便是难俗。这个名字,也算是寄托了师傅心中一辈子的坎吧。他的真名叫做难俗,法名也叫做难俗。”
“原来还有这么一段故事。”林朝先摇摇头。
“后来那名风尘女还是抛弃了他们爷俩离开了,师傅就带着儿子回来,将住持一位正式让给了我的师兄——难过。之后留下了四句偈子,留下了十几岁的儿子,坐在量山上圆寂了。后来还是我师兄看得出世界发展的趋势,他觉得寺庙也一定会现代化,于是让难俗去城里上学,一直就上到了博士,这才回来开始接受寺庙的一些事物,也是将寺庙管理的井井有条。”
说到这里,难执也笑了笑,说道:“古佛青灯六十载,浪荡梆子十二年,一地俗心碎两半,不见如来与婵娟。”
“留下了这四句偈子之后,他坐在量山上圆寂了,如今也过去了有十多年了。实际上他离开的这些年里,就是师兄难过当主持的。所以可以说,我和住持是一个辈分的。下来的就是再字辈的,那其实是难过师兄替师傅收的第二批徒弟了。师傅死后,我们的徒弟就是清字辈了,这人就多了,一下子就来了百十来号人。最后的,就是这月字辈的小沙弥了,这都是收留来的孤儿。现如今我们已经不收徒弟了,寺庙的人不少了,而且现在来的人,多半是为了钱而来的。”
“阿弥陀佛。”难执叹了口气。
“难再清月。”林朝先喃喃了一句。
正说话的时候,难俗跟着一人往这边走了过来,看那个人的年龄应该是五十岁左右,除了黄色的长袍之外,还披着一件红色袈裟,不用问,这个人应该就是量庙的住持方丈了。
“师兄。”难执喊了一声。
“这位就是林檀越是么?”难过问道。
“是我。”林朝先点了点头。
“我是住持难过,下一步,不知道林檀越是什么想法?”难过问道。
“我们在香案下面发现了一行血字,是一句偈子,应该是凶手捏着死者的手指写出来的,因此笔迹还是凶手的。凶手如今就在这个寺院之中,所以……”
难过却伸出了一只手来,冲着林朝先摆了摆:“难俗,带着月白,月青他们回僧舍去。”
“好。”难俗点了点头,说道:“小不点们,跟我走。”
几个小孩子这才站了起来,晃晃悠悠跟着难俗往远处走去。看起来,他们还并不明白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在小孩子的眼睛里,这个世界还是纯洁的。而难过,真是保护这份纯洁的力量。
“现在你可以说了。”看着几人离去,难过这才说道。
这几个一米来高的小孩子,自然不太可能是凶手,虽然下毒这件事情并不分年龄,一岁的小孩子也能轻易做到。但是死后用血手指写下那一行偈子,恐怕就不是这些小孩能做到的了。
林朝先说道:“我应灭度一切众生。”
林朝先看着众人:“凶手留下了这一句话,是一本佛经里的话。现在,请难过大师准备一些朱砂,我要大家用手指沾着朱砂,在面前的地面上写下这句话。”
“哦。”难过大师点了点头:“原来是这个意思,难算,去准备一些朱砂来,最好弄成像是血液一样的液体,我们要看看这笔迹,到底是谁留下的。”
蒲团上一名僧人站了起来,看样子年纪和难执差不多,也是四十来岁的样子,但是脸上却是有一道长长的伤疤,看起来很是骇人,他的声音更是沙哑,像是一口破鼓似得。
“林檀越,等他们写字的时候,我们去看看尸体吧。”难过说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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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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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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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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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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