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来,就是派使者的问题了。
郑珏义举荐的使者,是礼部尚书余仲奎。
第一,余仲奎的身份足够,能显示出大夏国的诚意。
第二,身为礼部尚书,余仲奎带头学习西洲语言。
这余仲奎脑袋瓜聪明得很,虽然只是一两年的时间,已经可以跟西洲人娴熟地对话。
萧昕也是这个意思,便准了郑珏义的举荐。
然后,萧昕将余仲奎宣过来,余仲奎自然是欣然接旨。
这可是一趟好差事啊。
第一,没有任何危险。
第二,也算是去北洲旅游一下,见识一下不同于大夏国的风光嘛。
莫说是北洲了,余仲奎连长安城都几乎没出过,连大夏国的风光都没见过,更别说是燕国,以及出东洲了。
第三,去的时候,多带些钱财,在北洲大肆采购一番,然后回到大夏国售卖,必然能大赚一笔。
而且,若是能跟对方取得长期联系的可能,日后绝对会是财源滚滚啊。
当然了,余仲奎不会亲自去做这事,而是会带上一个或者几个商人。
商人们赚钱,余仲奎吃干股,万无一失。
欣然领命之后,余仲奎就回去收拾东西,安排人手了。
郑珏义的举荐之情,余仲奎是必须要还的,所以,临走之前,余仲奎须得前往郑珏义的府上拜访一下,带上一份厚礼。
等从北洲回来,余仲奎还得再拜访一下郑珏义,再带上一份北洲的厚礼。
第二天,余仲奎就乘坐一艘蒸汽轮船,前往北洲了。
北洲的地域,只是东洲的一半,甚至于比东洲的一半还要小一些。
在北洲,一共有十个国家。
虽然国家的数量跟东洲是一样的,但是疆土的分布却跟东洲相差甚远。
在东洲,大夏国、大蛮国、大燕国、大晋国、大齐国、大成国都是大国,疆土面积差不了太多。
其次是扶余国,疆土面积是三分之二左右。
高丽国、倭国和大辽国,就是疆土面积比较小了。
而在北洲,完全不一样。
北洲只有一个大国,叫做大鹅国,面积大极了,是分裂之前的大夏国的三倍还要大。
其余还有九个国家,加在一起,也就比大夏国大了不到三分之一。
这九个国家,平均下来,面积都跟大辽国差不多。
只不过,这九个国家,都已经被威尔逊给殖民了。
威尔逊的总督府,就建在了大鹅国的首都末时克。
末时克的位置,在大鹅国的西面,距离西洲并不算远。
虽说,从长安到末时克,绝对有万里之远,但因为是蒸汽轮船,又几乎完全走水路,余仲奎用了不到五天的时间就到了。
在总督府,余仲奎也见到了这位传说中的威尔逊总督。
从进入北洲之后,余仲奎就搜集威尔逊的情报。
当然了,大夏国的朝廷,也有一份关于威尔逊的情报。
威尔逊,今年四十九岁,妻子艾莲是大鹰国人,比他大一岁。
其膝下有九个儿子和一个女儿。
当然了,威尔逊的这九个儿子,并不都是威尔逊的老婆艾莲一个人生的。
威尔逊在北洲殖民已有六年,娶了六个北洲女人,给他生下了七个儿子。
也就是说,另外的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才是艾莲所生。
那七个儿子既然是在北洲生的,年龄自然不大。
最大的,只有五岁,最小的才刚出生不久。
而威尔逊的另外两个儿子,一个已经二十五岁了,一个是二十二岁。
唯一的宝贝女儿碧娜诗,今年刚刚十八岁。
“大夏国礼部尚书余仲奎,见过威尔逊总督。”来到之后,余仲奎向威尔逊总督见礼。
若是从前,威尔逊对大夏国的使者,绝对会是不屑一顾。
毕竟,一个冷兵器的国家,基本上是没有什么外交地位的。
可现在不一样了,西洲的变故让威尔逊有些夜不能寐的感觉。
能身为大鹰国放在一洲的总督,威尔逊和约翰逊一样,能力绝对是很强的。
是以,威尔逊已经看出,燕军灭了西洲之后,下一个目标绝对是北洲。
原因很简单,威尔逊对东洲的形势也是很了解的。
威尔逊知道,如果萧逸准备先灭大夏国的话,早在萧昕篡位的时候就已经动手了,不会一直拖到现在的。
也正是这个原因,威尔逊一边在北洲增加兵工厂的数量,一边将热兵器大量卖给大夏国。
威尔逊明白,只有大夏国的实力增强了,萧逸才会有忌惮。
而且,北洲也能跟大夏国为盟,两边夹击燕军。
当然了,跟大夏国为盟,威尔逊是不可能自降身价,必须是大夏国主动才行。
要知道,大鹰国已经亡国了,威尔逊就不再是大鹰国的总督,而是真正的北洲之主了。
北洲之主和大夏国之主相比,当然是北洲之主的地位高了。
若非是担心北洲百姓会抵触,恐怕威尔逊已经在北洲登基称王了。
可即便如此,威尔逊在一些言谈方面,也已经将自己定位成北洲王了。
威尔逊点了点头:“余大人不用多礼,请坐吧。”
余仲奎谢了,坐在主客的位置上,顺手拿起手边的茶杯。
东西洲的文化是不一样的,东洲用茶碗,西洲用茶杯。
当然,受威尔逊的影响,北洲也开始用茶杯了。
啜了一小口之后,余仲奎发现,北洲的茶叶果然跟东洲大不相同,但味道还是很不错的。
嗯,可以采购一些北洲的茶叶,回去之后在大夏国一定会热卖的。
这厮,不想着怎么样才能圆满完成这一次的出使任务,反而满脑子想的都是怎么样赚钱。
大夏国统治的弊端,在这一刻是尽显无疑。
看着余仲奎喝了两口茶,将茶杯放下之后,威尔逊才开口问道:“不知余大人突然来到北洲,可有什么要事啊?”
当然,威尔逊万万想不到,余仲奎喝了两口茶之后,心里想的竟然是如何赚钱。
余仲奎呵呵一笑,拱手道:“在下冒昧来到北洲,面见威尔逊总督,乃是有一情报要当面向威尔逊总督汇报。”
威尔逊微微皱眉:“是何情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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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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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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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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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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