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仲奎微微一笑:“启禀女王陛下,此事干系重大,迟则生变,慢则生故。”
“故而,老臣准备在一天的时间里,将此事彻底解决。”
“不然,一旦消息外泄,末时克城必将是一场大乱。”
一天?
碧娜诗女王不由暗暗吃了一惊。
但想想余仲奎的话确实很有道理,碧娜诗女王也就不再说什么了,微微一叹:“北洲国的命运,就尽数交在余大人手中了。”
余仲奎脸色一正,拱手道:“老臣绝不会有负女王陛下所托。”
这余仲奎做梦都没想到,他在大夏国,只不过是官至礼部右侍郎。
可被迫留在北洲国之后,竟然能成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北洲国第一权臣了。
若非是因为东洲人的缘故,余仲奎铁定会生出更大的野心,将碧娜诗女王取而代之,然后再纳她为皇后。
要真能这样的话,余仲奎绝对自认,他是人生大赢家。
只可惜,这个念头余仲奎只能是随便想想,他真的不敢乱来。
一来,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是北洲王收留了他,是碧娜诗女王重用了他,余仲奎不想做忘恩负义之人。
二来,就算余仲奎什么都不顾,要发动政变,夺了碧娜诗女王的王位,但也得有足够的北洲国人支持他才行。
唯一的办法,就是模仿萧逸的仁政。
但这是需要一个前提条件的,那就是余仲奎只有大权在握,才能颁布仁政的命令。
可一旦余仲奎有这方面的迹象,碧娜诗女王就能轻易断定他有谋反之心,自然不会给他任何机会。
所以,余仲奎想要继续能享受荣华富贵,只能是对碧娜诗女王忠心不二。
再说了,这个活儿绝对是一个好活。
一旦将这些贵族豪强一网打尽之后,抄家的活儿肯定还会落在余仲奎的手上。
那些贵族豪强的钱粮,铁定得是大半都要上交给王室。
但是,那些贵族豪强的娇妻美妾和女儿们,碧娜诗女王自然不要,到最后只可能会是白白便宜余仲奎。
言归正传,随着碧娜诗女王的授权,余仲奎就开始行动起来。
第一步,余仲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末时克城守军中的贵族豪强全部铲除掉,将军权紧紧握在手中。
接着,就在当天,余仲奎就亲自率领大军,同时对所有贵族豪强的府邸发动了攻击,以碧娜诗女王的命令为由。
余仲奎老奸巨猾,让士兵们大喊,说是放下武器投降的私兵,可以免除一死,而且还会得到奖赏。
倒戈者,奖赏五倍。
这一招,绝对是釜底抽薪之计,那些贵族豪强的私兵就彻底大乱了。
放下兵器投降的,没有一个,全都倒戈了。
五倍的奖赏和一倍的奖赏,傻子才会选择一倍呢。
这么一来,这些贵族豪强就彻底惨了,全都没有任何还击之力,乖乖成为了阶下囚。
确如余仲奎所料,只是短短一天时间,所有的贵族豪强全都被搞定。
随即,余仲奎趁机宣布,北洲国正式进入仁政时代。
当然,民心立即就尽附了。
接下来,就是抄家了。
余仲奎很聪明,他每抄一家,分出十分之一的钱财赏给手下人,以及赏赐那些倒戈的私兵,以及跟着平定贵族豪强之乱的士兵。
他自己呢,也抽取十分之一。
其余的五分之四,余仲奎尽数交给了王室。
对于这个结果,碧娜诗女王自然是很满意的,毕竟她也打算将所有的财产全都没入王室之中,该放水还是要放水的。
好在,余仲奎很聪明,又不贪婪,所扣部分在碧娜诗女王的容忍范围之内,而且是一点都不靠边。
其实呢,余仲奎所得还是很丰厚的。
末时克城事北洲国的首都,贵族豪强多了去,他们的财富更是让人震惊。
所以啊,一家搞十分之一,累积起来之后的财富绝对是让人震怖,余仲奎绝对是捞一勺子稠的。
最客观的是,这些贵族豪强家里的女眷,都被余仲奎给集中起来。
年老色衰的,一律打发出去。
年幼的,也分姿色。
美人胚子的,全部留下来,其余全都送出去。
最后,余仲奎又筛选一遍,将姿色中等的,全都赏赐给有功的将士。
有美色,但年龄大一些的,余仲奎也都赏赐出去了。
即便如此,最后被余仲奎留下来的,也有两百多人。
这个数目,着实也有些太庞大了。
以余仲奎的财力,绝对也能养得起,但完全没必要啊。
他一个糟老头子,有足够的钱,但没有足够的精力啊。
于是乎,余仲奎再次筛选一遍,只留下五十个姿色特别出众的。
其余这近二百人呢,余仲奎当然不会放过她们,便在末时克城开了几家青楼,让她们成为赚钱的机器。
这么一来,这些女人赚钱的不但能养活自己,绝大部分更是能源源不断地流入余仲奎的手中。
绝对的一箭双雕之计啊。
那些被余仲奎留下来的五十个美女,害怕会被余仲奎送入青楼,自然是小心翼翼地望着余仲奎的脸色行事,把余仲奎伺候得不要不要的。
贵族豪强全部铲除,末时克城的民心归附,这个结果让碧娜诗女王很爽。
余仲奎呢,成为北洲国第一权臣,又是得了无数的钱财和五十名美女,自然也是爽得不要不要的。
不过呢,碧娜诗女王和余仲奎明白,他们的爽只是暂时的,北洲国之外还有一个庞然大物的大燕帝国,在对他们虎视眈眈呢。
于是,末时克城的局势稳定下来之后,碧娜诗女王就再次召见余仲奎,商议对策。
其实,碧娜诗女王和余仲奎都明白,哪有什么好对策啊。
第一,萧逸野心勃勃,不灭掉北洲国是绝对不会善罢甘休的。
第二,两国的实力对比,人口、经济、军力,以及科技,北洲国都不占优势。
第三,燕国的仁政由来已久,已经成熟。
但北洲国的仁政,只是在末时克城而已。
其余各地,贵族豪强依然还是统治阶级,民生怨沸之极。
更别说,海路被燕军封锁,查尔干山谷也在燕军手中,北洲国没有半点胜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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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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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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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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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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