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齐法的目光确实很毒辣,一眼就看中了燕国在东洲最大的利器,不是兵锋,而是仁政,而是人心思齐。
不得不说,拉齐法的理由虽然只有两条,但却正好契合了眼下的情况,可谓之高啊。
拉齐法没有再总结,但他的意思已经很明显了,必须要立即出兵。
威尔逊王微微皱眉,也没有表态,继续问碧娜诗:“碧娜诗,你呢?”
碧娜诗的心里正厌恶着贝利,并没有怎么思考此事,但她却听了贝利和拉齐法的意见。
“启禀父王,儿臣也以为,应该立即出兵,与大辽国和大夏国一起,共灭燕国。”
威尔逊王点了点头,问道:“你还有什么补充的理由吗?”
碧娜诗毕竟聪明之极,飞快地想了一下,说道:“燕王封锁海域,切断我北洲国与大夏国之往来,其意便是欲各个击破。”
“如此看来,燕王应该是惧怕我三国联手之威,足以证明以燕国的实力,不足以同时与我三国为敌。”
“兵法有云:战,必攻其弱也。”
“既然燕国的兵力不足,实力不足,若我三国联手出击,则胜券就会大上许多。”
“不然,若是真的被燕国先灭了大辽国和大夏国,则我北洲国便只能是背水一战,孤立无援了。”
“既然有盟友相助,可以减轻我北洲国的压力,父王何乐而不为呢?”
威尔逊王还不是老糊涂,很快就反应过来,拉齐法和碧娜诗的意见,才是真正的王道。
“既然如此,本王决定,立即发兵,攻打燕国。”
贝利听了,心中对拉齐法就更加恼恨了,更是认定拉齐法是有心想要夺他的太子之位了。
不过呢,既然威尔逊王已经下了决定,贝利也不敢再继续劝了。
毕竟他心里也明白,拉齐法和碧娜诗的提议,更加合理,对北洲国更为有利。
但贝利也必须要扭转自己的不利局面啊。
微微想了想,贝利拱手道:“启禀父王,既然出兵之事已定,但还有一些细节问题需要考虑妥当才行。”
威尔逊王点了点头:“本王也是此意,老大,你说说吧,你有何看法?”
“儿臣遵命。”贝利再次拱了拱手,“第一,便是这出兵的问题。”
“虽说我北洲国出兵之事已定,但何时出兵,出兵多少,从哪里出兵,等等,必须要斟酌再三。”
“儿臣以为,须得等大夏国彻底卷入此战之后,我军再行出兵。”
威尔逊王问道:“燕军切断了我北洲国与大夏国的联系,我等如何能知,大夏国是否已经出兵?”
“毕竟若是从陆路南下探查消息,我北洲国人的体貌特征过于明显,难以成事。”
贝利微微一笑:“父王如何忘了余仲奎一行?”
威尔逊王登时眼睛一亮,笑着击掌道:“妙,妙啊。”
“嗯,老大,你的这个提议不错。”
“既然大夏国希望我北洲国出兵,这刺探情报之事,自然就交给夏人吧。”
拉齐法和碧娜诗都用傻帽的眼光望着贝利,但却没有说什么。
你让大夏国的人当细作,南下刺探情报,岂不是等于是将财物托付给小偷保管啊。
余仲奎的人混到燕国之后,绝对不会真的去打探消息,而只会过一段时间就回复,说是燕国与大夏国已经开战了。
当然,这必须要建立在余仲奎对大夏国忠心不二的基础上。
“哈哈哈……”显然,威尔逊王也认为,余仲奎对大夏国肯定会是忠心不二,极为赞同贝利的这个主张。
“老大,继续说。”
见威尔逊王同意自己的观点,贝利也是精神一振,挑衅地又看了碧娜诗一眼。
那意思好像在说,怎么样,宝贝儿,超级喜欢你的男人如此出色,你还犹豫什么,赶紧从了我吧。
碧娜诗似乎也读懂了威尔逊王的意思,冷笑一声,将目光转向一旁,根本不给他任何眼神的回复。
对于碧娜诗的白眼,贝利丝毫不在乎,他已经习惯了,被自己喜欢的女人瞪白眼,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嘛。
贝利拱手道:“至于出兵多少,以及从哪里出兵,儿臣以为,应该出兵五十万,目标是西洲之地。”
威尔逊王听了,笑着问道:“老大,说说理由。”
“回父王,东洲战场,交给大辽国和大夏国即可。”
“这两个国家,面临的是生死存亡关头,势必会全力以赴,与燕国抗争到底。”
“燕国的主力兵马,必然也会布置在东洲,一是灭大辽国和大夏国,二是防备我北洲国趁机出兵。”
“如此一来,燕国在西洲的兵马必然会极少,我北洲国自然可以趁机拿下西洲。”
“西洲一旦落入我北洲国的手中,我北洲军自然会士气大振,而燕军自然会士气下落,等于是我北洲国暗助了大辽国和大夏国一臂之力。”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我北洲国可以再趁机袭击南洲。”
“儿臣认定,燕军在南洲的兵马也不会太多。”
“甚至于,我北洲国还可以从海路攻击燕国的江南之地,与大夏国南北夹击燕国。”
“总之,拿下西洲之地,对我北洲国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威尔逊王很是赞同,点头道:“甚合本王之意。”
“老二,碧娜诗,你们的意思呢?”
拉齐法和碧娜诗一阵无语,暗想,父王你都同意了,再问我们两个,有意义吗?
二人对视一眼,一起说道:“启禀父王,儿臣附议。”
贝利听了,不由得意洋洋,哈哈哈,老二,你终究还是斗不过我的。
威尔逊王又问道:“老大,你的第二个问题是什么?”
贝利拱手道:“第二个问题,便是何人为主帅?”
威尔逊王似乎已经料到,并无惊讶,微微点头:“依你之意,何人可为主帅?”
贝利说道:“此乃我北洲国与燕国之首战,关系到日后决战之胜败,主帅非父王不可。”
“儿臣还建议,父王为主帅,二弟为副帅,儿臣留守末时克城监国,负责调度粮草和兵马钱粮等等。”
碧娜诗听了,登时吓得魂飞天外。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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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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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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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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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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