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方鹿一遍又一遍地演示他如何临危不乱、急中生智,救下了慕云瑶。
当然,他“自创”《驱魔曲》的事,却是只字不提。
宋霓裳呢,并不想提及自己在文华殿凭一曲改编版《秋风词》艺惊四座的事情。
她也知道,反正宋方鹿在古琴课上,不是打瞌睡,便是东张西望地走神。
宋方鹿根本没有注意到,她与陈贵妃之间,那一段惊心动魄。
于是,宋霓裳只是在宋方鹿演示的过程中,添油加醋地描述他的神勇。
大伙儿讨论得正是热烈的时候,下人突然来报,说是锦华宫的宫人来访。
锦华宫,不就是当今皇后娘娘的寝宫吗?
锦华宫的人来做什么?
锦华宫的马公公,带着两个宫人,走了进来。
马公公道:“请问贵府宋方鹿公子,现在何处?”
懵了,锦华宫的人,找宋方鹿做什么?
宋方鹿倒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站起来,梗着脖子说道:“我就是,找我做甚?”
马公公笑一笑,道:“宋公子,请移步随我出门”。
出门?出门去哪里?难道我今日将那慕云瑶拉扯出内伤,皇后差人来问罪了?
宋方鹿胡思乱想着,跺跺脚,昂首挺胸,一副视死如归的表情,跟着马公公走出去。
宋家众人,惴惴不安,满心疑虑跟了出去。
却见庭院之中,站着一匹骏马。
浑身雪白,无一丝杂毛,秋日夕阳下,身披金甲,当真如天马下凡!
这不正是东苑马场的“照夜狮子马”?
马公公道:“宋公子果然少年英雄!我家娘娘感谢宋公子今日在东苑马场救下瑶公主,特意命老奴送来这匹照夜狮子马。”
宋家当然不缺名马。
但是,御马之人和马之间的缘分,却是可遇不可求。
宋方鹿自从在东苑马场见到这“照夜狮子马”后,其他的名马,在他的心中,便黯然失色!
幸福来得太过突然,宋方鹿冲到“照夜狮子马”跟前,又是摸又是亲,连磕头谢恩的礼节,都忘记了。
马公公倒也不以为意,别过老侯爷等人,离开了侯府。
马公公前脚刚走,宋家人的情绪还没有平复,下人又气喘吁吁地来报,碧华宫也来人了!
碧华宫,陈贵妃的寝宫!
今天这是怎么了?大梁朝最是位高权重的两个女人,赶趟似的差人往宋家跑。
宋家人,再次严阵以待,迎接贵妃宫中的人。
碧华宫牛公公,带着个宫人走了进来。
宫人手中,捧着一个琴盒。
“敢问贵府宋霓裳小姐,现在何处?”
好吧,这一个,是来找宋霓裳的。
皇后娘娘感谢宋方鹿救下慕云瑶,倒还说得过去。
这陈贵妃找宋霓裳,葫芦里,又卖的什么药?
宋霓裳不敢怠慢,站起来,规规矩矩行个礼,说道:“公公,我就是宋霓裳。”
牛公公颔首微笑,看来这三岁小娃,倒是个知道礼数的。
牛公公将那琴盒打开,道:“我家娘娘,今日在文华殿上,见到宋小姐,说宋小姐聪慧过人,禀赋极高。特意让老奴送来这把绿腰。”
“绿腰!”宋霓裳瞪大了眼睛,心脏狂跳不已。
宋霓裳从前学琴时,听说过“绿腰”的大名。
不过这把名琴,早就消弭在历史的长河之中。
今日,陈贵妃竟然要将“绿腰”,赐予霓裳!
宋霓裳赶紧凑上前去往琴盒里瞧。
但见这把绿腰,通体深黑,却隐隐的透出丝丝幽绿。
这些幽绿,又如涓涓细流,汇聚到琴的腰部。
细长的琴身,便如一个穿着玄色衣服,扎着绿色束腰的美人。
绿腰之名,因此而来。
宋霓裳又惊又喜,一时手痒,忍不住轻抚绿腰,将今日在文华殿上弹奏的《秋风词》又弹奏了一遍。
牛公公抚掌笑道:“晴空一鹤排云上,便引诗情到碧霄!”
“老奴听娘娘说,这曲子虽说简单,但是要弹出宋小姐这般的豪迈大气,并不容易!”
“老奴在来的路上还在疑惑,为何娘娘要将这名贵的绿腰赐予宋小姐。”
“现在一听,宋小姐聪慧伶俐,世所罕见。”
“我家娘娘,实在是惜才啊!”
送走了牛公公,宋家的两个孩子,对自己的礼物,都喜欢得不得了。
宋方鹿已经迫不及待地带着“照夜狮子”去自家马场遛马了。
宋霓裳坐在“绿腰”古琴前,轻拢慢捻抹复挑,爱不释手。
爷爷望着霓裳的身影,却是满心的焦虑。
“绿腰”古琴的大名,如雷贯耳,即便是不会弹琴的人,都知道一二。
陈贵妃是个古琴高手,爱琴如命,如今却如此割爱,将“绿腰”赐予霓裳。
可见陈贵妃对霓裳,是多么的满意,是多么的势在必得!
去文华殿之前,千叮咛万嘱咐地让霓裳“藏拙”,看来她是忘记了。
霓裳此时,早就将陈贵妃抛到了九霄云外。
她的心中眼前,只有“绿腰”。
抚摸着这把名琴,霓裳心中,只觉得那么的不真实。
她在想,如何才能改变这把旷世名琴被毁的命运,让它永远地流传下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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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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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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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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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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