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长天不是心口不一的伪君子。
在赵长天看来,男人喜欢漂亮女人,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如果不喜欢,才有些不正常。
孙兰皮肤白,身材好,五官精致、妩媚,气质更是出众。
这样的女人,正是赵长天喜欢的类型。
当然,最重要的一点,还是漂亮。
当赵长天进入包房,他一眼看到——
孙兰正陪着一个戴着眼镜的中年男人说话。
中年男人身材瘦高,国字脸,整体上给人以威严之感。
毫无疑问,这个人应该就是孙兰的父亲孙国祥。
根据孙兰下午在电话里的介绍。
孙国祥在沪市一家大医院担任副院长。
算得上是一个位高权重的人物。
这次孙国祥来临海,是带队参加一个学术会议。
顺带着看看女儿。
在儿子死后,朱月华和曾经的亲家孙国祥两口子,也一直有联系。
双方保持着不错的关系。
而这,也是孙兰无法对朱月华太决绝的原因之一。
其实,抛去凌风这个烦人的因素,孙兰对朱月华的印象还是不错的。
当初,朱月华放弃争夺公司股份。
孙兰对此,一直心怀感激。
得知孙国祥来临海的消息,朱月华特意做东请孙国祥吃饭。
却不成想,参加饭局的凌风,在席间极力抹黑赵长天。
孙兰因为有事,没有参加饭局。
但她在事后,从父亲的只言片语中,大概了解到――
凌风对赵长天极力诋毁。
目的很明显,凌风就是要试图拆散赵长天和孙兰,从而为自己创造机会。
对比,赵长天也能理解。
换位思考,他估计比凌风也好不到哪里去。
人都是自私的。
凌风为了美女和金钱,使用一些手段,无可厚非。
回到眼前,看到赵长天进来,孙兰起身相迎。
“长天,你来了。
这是我爸。”
“爸,这是我男朋友赵长天。”
一边为两人作介绍。
孙兰迅速进入角色,她很自然的上前,牵起赵长天的手。
拉着他走到父亲跟前。
不自觉的,赵长天感觉心头一荡。
那只温软的小手,让赵长天感觉很舒服。
下意识的,赵长天的大手完全覆盖住那只小手。
然而,两个人的这种小动作。
在包房内明亮的灯光下,根本无所遁形。
孙国祥清楚的看到了这些细节。
一时间,孙国祥本就充满威严的脸,变得阴云密布。
“叔叔好,很高兴见到你。”
虽然孙国祥脸色难看,但赵长天还是得用热脸去贴人家冷屁股。
既然已经答应孙兰,赵长天就得尽量把事情办好才行。
赵长天一脸微笑的望着孙国祥。
这时,孙兰似乎感觉到自己的小动作,似乎有些不妥。
美目瞥了一眼父亲后,孙兰用手指划了一下赵长天的手心。
随即,把手抽了出来。
“爸,长天跟你说话呢。
你怎么不理他?”
孙兰有些嗔怪的看着父亲。
“哼!”
孙国祥重重的哼了一声,扭过头去。
显然,他没有要招呼赵长天坐下的意思。
“长天,快坐啊!”
孙兰歉意的望着赵长天,招呼道。
赵长天点点头,坐了下来。
餐桌不大!
赵长天和孙国祥相对而坐,孙兰坐在一旁。
考虑到只有三个人进餐,餐桌如果太大,不利于交流。
所以,孙兰特意让店里做了相关安排。
“叔叔,您平时工作之余,都有什么消遣?”
看到孙国祥冷着脸,没有要说话的意思,赵长天找了一个话题。
结果,孙国祥看都不看赵长天一眼,丝毫没有要回话的意思。
赵长天有些尴尬的摸了摸鼻子。
如果孙国祥不是孙兰他爸,对这种不识时务的家伙。
赵长天肯定不会惯着对方。
“爸,你怎么这样?
长天跟你说话呢。
你就不能吱个声?”
孙兰有些看不下去了,摇了摇孙国祥的胳膊说。
孙国祥瞪了女儿一眼。
随即,目光凌厉的望向赵长天,
“你叫赵长天是吧?”
“对!”
赵长天点头回应。
虽然孙国祥明知故问,但也总比装聋作哑强。
“你离过三次婚?”
孙国祥的语气咄咄逼人。
“对!”
赵长天感觉到,孙国祥似乎要开始找茬了。
让赵长天有些奇怪的是,孙国祥怎么会知道他离过三次婚的事?
但稍稍考虑,赵长天便有了答案。
孙兰说过,凌风曾在孙国祥面前,大肆抹黑他。
显然,孙国祥应该是在凌风那里知道的这件事。
“你才27岁,为什么这么频繁的离婚?”
孙国祥继续面色不善的逼问。
一旁的孙兰,美眸注视着赵长天。
她对这个问题也比较感兴趣。
毕竟,一个年仅27岁的年轻人。
却已经离过三次婚。
这其中,必然会有许多故事。
而女人天然就对这样的故事很感兴趣。
“主要是性格不合吧。
而且,年轻的时候,对很多事物都不懂得珍惜。
等到失去了,才会反思、总结。”
赵长天斟酌着回应道。
“年轻的时候?
你现在很老吗?
既然你说失去了,就会反思、总结。
那你为什么总是犯同样的错误?
三次啊!
才27岁,就离了三次婚。
哼!”
孙国祥连珠炮似的说着,同时面带讥诮的盯着赵长天。
或许是先入为主的原因——
孙国祥看着对面那张帅气的脸,怎么看都觉得不舒服。
特别厌恶!
孙兰瞪了父亲一眼,觉得父亲虽然态度不好。
但问的话,也多少有一些道理。
孙兰又有些担心的看着赵长天,不知他会怎么解释。
“叔叔,婚姻就像赌博。
在没有真正一起过日子之前。
谁又能保证,对方就一定能适合自己呢?
谈恋爱的时候,觉得彼此很合适。
感觉差不多,就结婚了。
结婚之后,在一起过上一段时间,才觉得彼此不适合。
那能怎么办?
是离婚,还是勉强着继续过下去?
我不是狡辩什么。
事实的确就是如此。
回答您的问题,我为什么不吸取教训。
一而再、再而三的离婚?
理由其实很简单,因为我不能未卜先知。
无法提前预知,我喜欢的女孩,是不是适合与我一起生活?
因此,我之所以离婚三次。
归根结底,应该是我遇到的几个女孩子。
可能都不适合――
与我长久在一起生活吧!”
赵长天沉吟着,把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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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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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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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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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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