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从1982开始的赶山生涯>第262章 月夜捕雁
  几乎在听到元宝凶声的时候,跟在后边的张韶峰等人,立刻将背着的半自动取了下来。

  跟吕律在一起打过猎,他们都知道元宝的叫声意味着什么。

  张永标见几人这副小心翼翼的样子,嗤笑一声:“这里离捕鱼队那么近,能有啥?”

  “可能是狼!”

  吕律小声地说了一句,这是他从元宝发出的叫声上判断出来的。

  “狼……不可能,这些路上每天人来人往的,哪有什么狼啊?就是有,怕也只是些野鸭、大雁啥的,别一惊一乍的!”

  张永标显然是不信吕律他们的水准,闷头继续往前走。

  吕律微微皱了下眉头,也没有多说什么,只是端着枪小心地跟在后边。

  走了百来米,前方忽然传来大雁嘎嘎的惊叫声和扑腾翅膀惊飞起来发出的声音。

  一听到这动静,就知道河岸边休息的雁群被什么东西惊扰。

  “啥玩意儿啊?”

  张永标愣了一下,往前紧赶几步,然后打开手电筒朝前方照着扫视。

  前方还有翅膀不停扑腾的声音和大雁的惊叫声,手电筒照射下,能看到一条形似大狗的身影在地上冲着一只大雁撕咬。

  尾巴蓬松松地拖拽在地上,浑身灰色皮毛,不是狼还会是啥?

  被张永标手电筒一照,那匹狼回头朝这边看了一眼,然后叼起被猎杀的大雁,小步跑进一旁的苞米地里。

  “还真的有狼!”张永标被吓了一跳。

  他刚刚还一副无所畏惧的样子,现在却是识趣地往几人身后缩了缩。

  “律哥,打不打?”陈秀清看着那匹狼离开的方向问。

  “不打,枪声一响,会把周围的雁群给惊动的。”

  吕律摇摇头,继续领着元宝朝前走:“办正事儿要紧!”

  在经过那匹狼猎杀大雁的地方,他也用手电筒照了下,看到草地上有乌黑的血迹和不少大雁毛。

  再看看那匹狼离开的地方,黑暗中,隐约能看到两点微弱的绿光,那狼没有走远,就藏在苞米地里,看着几人,在观望了一会儿后,才又转身叼着已经被咬死的那只大雁进入苞米地深处。

  几人也都没有去管它,一路沿着河岸又走了十来分钟,元宝又出声了。

  这次,不用吕律说,张永标也立马止住脚步:“又有狼?”

  “不是,前边的应该是大雁了!”吕律略微分辨了一下说道。

  “这……你咋知道的?”张永标有些不敢相信地问。

  可刚才的事实就放在眼前,吕律说出现的是狼,就真的是狼。

  “这狗帮,可是在我们那里周围最出名的狗帮,尤其是头狗更是厉害,我们律哥只要听听它的叫声就知道周围有什么,在哪个方向。”

  吕律的判断被质疑,陈秀清很是不满地说道:“我律哥可是最好的猎人,猎虎!”

  猎虎?

  这是个极有分量的词汇,猎杀过老虎,那就意味着是最厉害的猎人,能吹一辈子的,可不是普通猎人能比的。

  张永标看向吕律的眼神立马就变了。

  “清子,别废话,雁群距离咱们不远了,大家动静都小些,早点完事儿回去,时间不早了!”

  吕律关了手电筒,叮嘱了几人一句,领头继续往前走。

  这次,走了不多远,皎洁的月光下,波光粼粼的河岸旁,吕律等人远远地看到草地上呆立着的一群大雁,看数量得有三十来只的样子。

  看到这群大雁的时候,吕律立马停下脚步,蹲了下去。

  其余几人也纷纷跟着矮下身形。

  吕律拍了拍元宝的脑袋,轻轻暗了下,元宝领头,趴在地上,其余几条狗子也跟着趴下。

  张永标看了看前面的大雁,又看看元宝:“这狗真神了!”

  吕律笑笑:“兄弟,你看这群大雁能抓吗?”

  张永标抬头朝着雁群张望了一下,点头道:“地点挺好,能抓……接下来看我的吧!”

  他说着,提了自己早已经整理好的网,朝着侧边摸了过去,没走几步,又停了下来:“各位爷们,待会看到我撒网,立马得冲上去,将网给按住,不然,要不了几下,这些大雁就得跑完,可别怪我办事儿不利啊。”

  “没问题!”吕律点头道。

  就见张永标提着渔网,摸到距离雁群十来米的地方藏了起来,然后,从一旁摸了块土团,朝着雁群附近扔了过去。

  雁群晚上休息有放哨的大雁,听到响动,那只负责警戒的大雁叫了一声,其它的大雁也纷纷惊醒,许是动静不够大的原因,这些大雁并没有立刻起飞。

  反倒是那只警戒的大雁,朝着张永标扔到旁边的土团扇动着翅膀跑了过去,在那边一阵探查后,又叫了两声,一摇一晃都走了回去。

  其余的大雁则是又簇拥在一起,脑袋塞到翅膀下边,继续睡觉。

  等了一会儿,见雁群完全安定后,张永标又捡了个更大些的土团扔过去。

  这次,那只警戒的大雁再次发出一声惊叫,雁群又乱了一下,纷纷昂着头四处观望,可惜,依旧没有发现任何问题。

  那只警戒的大雁再次朝着土团掉落,打得草叶晃动的地方去查看一遍,还是没有看出啥危险,再次晃晃悠悠地走到雁群边,其余的大雁又再一次埋头大睡。

  看着张永标的举动,吕律等人都有些看不明白了。

  “兄弟,这是干啥呢?就不怕把大雁惊飞?”张韶峰小声问道。

  吕律摇了摇头,也不明白张永标此举有啥作用:“耐心看着吧!”

  就在这时,张永标稍稍起身,提着网猫着腰,动作极其轻缓地一点点靠近。

  大概朝着雁群摸近两三米远的时候,他又再次爬下,静静等了一会儿后,第三次朝着雁群扔了一个土团子,这次动静还更大一些。

  放哨的大雁再次惊叫一声,不敢有丝毫怠慢,朝着土团抛落的草丛扑了过去,声音再一次将雁群惊得嘎嘎乱叫起来。

  可惜,四下一看,还是没能发现有任何问题。

  反复三次被惊醒,都没有发现问题,雁群就乱了,竟是纷纷扇着翅膀,追着那放哨的大雁就是一顿啄咬。

  一时间嘎嘎叫声不断,被其它的大雁啄了一分多钟,那只警戒的大雁才被放过。退到一旁的大雁,聚拢在一起继续埋头睡觉。

  等雁群完全安定一会儿后,张永标第四次朝着雁群更远处丢了一个土团。

  奇怪的是,这一次,负责警戒的那只大雁,竟然不叫了,而是第一时间,朝着那土团砸落的地方跑了过去,先进行查探。

  而张永标就在这时,趁机朝着雁群又靠近三四米的样子。

  看到这里,吕律自己都忍不住惊叹:“居然还能这样玩!这爷们,还真是个人才。”

  他已经看出张永标的用意了。

  雁群每天休息的时候,是轮换警戒,这是有天生信任基础的,当然了,雁群也不是随意一点点动静就惊飞,碰到老鼠、蛤蟆之类的跳动引出的动静,大雁警卫完全有能力应付的时候,是不会去惊动睡觉的雁群的。

  张永标分明就是用这法子,降低大雁的警戒心。

  更是成功利用这一点,让雁群对放哨的那只大雁不那么信任了。

  之前有动静,那只大雁立刻惊叫提醒,然后跑过去查看。

  可被雁群啄过以后,哪怕张永标用土团制造出了更大的动静,那只警戒的大雁也没有立刻出声提醒,而是先一步去查看,不敢再“轻举妄动”。

  这多少有点“狼来了”的感觉,迟钝了反应,也没了信任。

  在那只负责警戒的大雁返回雁群旁边继续站岗的时候,张永标抛出了第五个土团,这次,土团直接落到雁群边不到一米的位置。

  警戒的大雁又被吓了一跳,这次又出声了,被惊醒的雁群大乱,可还是没有啥发现后,一拥而上,对着警戒的大雁又是一阵猛啄。

  在雁群安定下来之后,张永标直接就站了起来。

  那只被接连啄过两次的大雁,这次在看到张永标的时候,居然只是伸着脑袋看看,却是无动于衷。

  而也就在这时,张永标提着渔网,猛力一甩,渔网一下子张得浑圆,朝着雁群罩了下去。

  这渔网撒得好,要是在河面上,一定能看到在水面留下的一个圆圈。

  看到张永标撒网的时候,吕律立马跟着就冲着出去。

  其余几人也不慢,紧随其后。

  这下,一群大雁,包括那只负责警戒的,被罩了个严严实实。

  猛然被惊动的大雁,纷纷拍打着翅膀往前助跑起飞,却被渔网裹住,没能飞起来。

  有两只倒是找到了间隙,从渔网下边钻了出来,还来得及飞起,就被立马跟着冲出来的元宝和几条狗子给咬住翅膀。

  而吕律跑到的第一件事儿,就是忙着将网按住,赵永柯等人赶到,上手帮忙,将一群大雁用网给包了起来。

  “华子,帮忙按住这里……”

  吕律叫来孟兆华,接替他的位置,他自己则忙着朝狗子跑过去,先将被元宝咬住脖子的大雁解救下来,紧跟着薅住被黑虎咬住翅膀的那一只大雁的脖子。

  一群大雁,居然一个都没跑掉!

  “兄弟,厉害啊!”吕律冲着张永标笑着说道。

  他这是由衷的赞叹。

  今天自己这一帮子赶山好手,愣是让一个捕鱼队的人好好上了一课。

  看似只是一场大雁的捕捉,却愣是被弄出了斗智名场面感觉,张永标把大雁的心理拿捏得恰到好处,让原本接近雁群都很困难的事情,变得如此轻松简单。

  实在是太妙了。

  “清子,看到了没有,捕猎,可不仅仅是勇猛就行,得多观察,多思考,把这些东西运用好了,那些在咱们看来几乎不可能做到的事情,也能成功完成……我今天算是学到了!真的是天外有天,人外有人。”

  吕律说着,又冲着张永标赞道:“这网也撒得漂亮!”

  “嘿嘿……我就是这挠力河河畔的渔民,六岁就跟着我爸撒网捕鱼了!”张永标笑着说道。

  “难怪那么厉害,就这撒网的水平,我们这几个山里人,可没一个能做到的。兄弟,再过几天,等我们回来拉这些小雁的时候,还得请你帮忙再捕上两个雁群……”

  吕律说着,又从衣服内袋中掏出二十块钱,塞给张永标。

  这一网下来,一下子网了大大小小三十来只大雁,前后给的三十块钱,可是千值万值,别的不说这些大雁,拿出去卖的话,只会赚更多。

  张永标也不客气,将那二十块钱接过,装衣兜里边,笑着说道:“好说!”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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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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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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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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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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