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从1982开始的赶山生涯>第80章 被祸祸的蜂场
  吕律一直练到眼睛都花了才停下来。

  努力控制着枪口,瞄着那如钟摆晃动的靶子,要不是他努力集中精神,怕是早已经被催眠得昏昏欲睡了。

  精神消耗得太厉害,太磨人!

  但感觉总算是找到了一些,尤其是靶心在摆动幅度越来越小移动速度变得越来越快的时候最难,他需要不少时间适应。

  休息的时候,吕律到蜂场中转了一圈,看看蜂起蜂落。

  回到巢穴的黑蜂还有半数是吸饱花蜜回来的,这看得吕律心痒痒,很有再取一次蜂蜜的冲动。

  入了秋,也是不少植物使劲开花的时候,但一想这短暂的秋季一过马上是几个月的风雪,他还是强行忍住心里的贪念。

  这要是取了,到时候蜜蜂没得吃,冬天那么冷的天气,要蜂命。

  一箱箱蜜蜂看过去,到了一棵椴树下的蜂箱前,吕律看到蜂箱巢门口,簇拥着黑乎乎的一团蜂。

  就在巢门口前,低沉的嗡嗡声响着。

  听到这声音,吕律头皮跟着就是一紧。

  好家伙,那分明又是只地雷蜂,还是最大号的拇指那么大的地雷蜂。

  它不停地在巢门口飞舞,每一次靠近,拥堵在巢门口的黑蜂,必然会非常紧张,齐刷刷地震动翅膀发出嗡嗡声,以此来威慑那只试图进行捕杀的地雷蜂。

  可这样的威慑,在这样的庞然大物面前,那根本就没啥作用。

  它太大了,外壳又坚硬,力气也相当大,没个几十只蜜蜂缠着根本定不住,关键是缠着也没啥用啊。

  吕律以前在别人蜂场亲眼看到,一拥而上的蜜蜂看似将地雷蜂给困住了,可是,咬又咬不动,用毒针蛰,毒针在地雷蜂身上都打滑,根本刺不进去。

  而地雷蜂对付黑蜂,只需要张开双颚,咔嚓一下,轻松切成两段。

  蜜蜂想要弄死这地雷蜂,只有一个办法,层层叠叠地将地雷蜂给包裹住,不断地震动翅膀升温,将地雷蜂给活活闷死。

  这是蜜蜂的绝招。

  可就是这样的方法,也很难困住这屠戮机器一般的东西。

  一个蜂巢中,但凡闯入那么三五只,只需要一晚上,绞杀一群蜜蜂,是很常见的事情。

  蜂巢中的蜂蛹、蜂蜜,对于地雷蜂的诱惑力,可比捕杀蜜蜂的诱惑力要大得多。

  看到这只地雷蜂的时候,吕律立马从旁边小树上折下一根枝叶,想要将它打死。

  不打死的话,发现蜜蜂蜂巢,带回食物,它一样会将它蜂巢中的地雷蜂纠集,前来捕杀这群蜜蜂,继而入侵。就跟蜜蜂发现蜜粉源后,会回来招呼同伴一起去采集一样。

  都是为了食物。

  吕律手中树枝扬起来,眼睛跟着这大地雷蜂转,正想一下子拍打下去,却见它直接停到蜂箱巢门口旁边,试探性地朝着巢门口靠近。

  这可不能打,一下子下去,被拍死的蜜蜂更多。

  吕律犹豫了一下,想用小棍将它戳死,可就在这时,耳边又传来嗡嗡声,另一只地雷蜂已经到了。

  见吕律站在蜂箱旁,这只地雷蜂饶了一圈,飞远一些,跑到另一群蜂箱旁围着绕圈。

  同伴都有到的了,这地雷蜂肯定不是第一次来捕杀蜜蜂。

  说不定还有更多的地雷蜂已经知道这里。

  只是简单地将这两只地雷蜂打死,无法断根啊。

  必须将这群地雷蜂给找到,彻底剿灭才行。

  要剿灭,那就得知道它们的巢穴在哪儿。

  和蜜蜂一样,采到足够的花粉或是肚子里吸够了蜂蜜,它们返回巢穴的时候,通常都是直来直往,地雷蜂也是一样。

  吕律静静地等着。

  那只爬到巢门口的地雷蜂不断地靠近,簇拥在一起的黑蜂,一下接一下地震动翅膀,齐刷刷地发出阵阵嗡嗡声。

  似乎是意识到,这样的做法威慑不了这只地雷蜂,眼看着地雷蜂越靠越近,其中一只小蜜一下子飞扑上去。

  可惜,这样的飞扑,跟送菜没啥区别。

  刚到地雷蜂面前,它立马就被地雷蜂咬住,叼着飞到旁边五六米处的一蓬蒿叶上。

  吕律连忙跟了过去,就在旁边看着。

  这地雷蜂也不怕,丝毫没有立刻飞走的意思,就在蒿叶上,将已经被它咬死的黑蜂脑袋直接用强力的双颚剪掉,紧跟着将黑蜂翅膀也切掉,两只前脚抱着蜜蜂尸体,快速地分解。

  不到半分钟时间,一只黑蜂已然被它加工成了一个黑乎乎的粘稠小团,叼着直接飞了起来。

  吕律凝神,双眼紧紧地盯着这只地雷蜂,看着它飞高,飞远。

  以地雷蜂的体型,只要盯紧了,看着它飞出百多米远,完全不成问题。

  这只地雷蜂,没有绕着飞行辨认方向,直起直飞,显然已经是轻车熟路,来了不是一次两次。

  也正是如此,通过这一点,能很容易地辨认出它的巢穴方位。

  直到这只地雷蜂变成一个黑点,再到完全消失,吕律才收回目光。

  初步辨认出,地雷蜂的巢穴大概方位,就在朝着草甸深入到尽头的小山顶上,一棵挺拔的桦树,正对着的方向。

  可惜没有望远镜,不然的话,能看得更远,判断得更加精准。

  至于用羽毛或是薄膜之类绑地雷蜂身上放标,再用无人机跟踪直接找到蜂巢位置,吕律倒是想,可这是在八零年代,距离那一天,还很遥远。

  吕律紧跟着走到后边一个他初来乍到时制作的原木蜂桶旁,看着那只悬停在蜂巢门口的地雷蜂。

  被它鼓动翅膀的嗡嗡声震动,蜂桶巢门口的黑蜂不断爬出来,一些在巢门口护着,一些则乱飞起来。

  可正是这样的乱飞,也给了地雷蜂可乘之机。

  一只从旁边飞过的黑蜂,被那只地雷蜂凌空逮住,直接就落往一旁的小树。

  快速将逮到的黑蜂分解后,叼着肉团直接起飞。

  让吕律没有想到的是,这只地雷蜂跟前一只地雷蜂,居然不是同一个方向,而是偏往赵团青他们草甸子的位置。

  听着耳边又传来的低沉嗡嗡声,吕律有些恼火。

  这情况不妙啊,再这么祸祸下去,蜜蜂再多也遭不住啊。

  过了夏季入秋,不仅仅是蜜蜂们最壮大的阶段,也是野外毒蜂最强的时候,都看护了那么长时间,这里的每一群蜂都投入了他们两口子不小的精力。

  蜂群壮大起来,明年才是有好收获的开始……得赶紧把那些毒蜂处理才行!

  他又往别的蜂箱前看了看,这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蜂场中,竟有十多个蜂箱巢门口有蜜蜂戒备,这都是被骚扰攻击的标志啊。

  有的蜂箱口,甚至还有不少被咬死的蜂,当然,他也看到了一些被打死的地雷蜂。

  陈秀玉这段时间也有查看,但家里琐事不少,不可能一直守在蜂箱旁,这防护力度小了些,总有机可乘。

  吕律在护秋这三四天里,也无暇顾及,就这么短短几天,结果就被祸害成这样。

  除了地雷蜂,吕律还看到了体型更小一些的天雷蜂。

  天雷蜂和地雷蜂,都是胡蜂。

  只是,不少人对此又有细分,在地上筑巢的,叫地雷蜂,在树上筑巢的,叫天雷蜂。

  都是蜜蜂的天敌啊!

  以又损失几只小蜜为代价,吕律再次确定着蜂巢的大概位置。

  正在他查看着那群天雷锋巢穴方位的时候,陈秀玉从外边赶了回来,远远看到吕律在蜂场中转悠,打开栅栏大门进来后,直接就朝同样被用栅栏圈起来的蜂场中跑来。

  “段大娘把东西收下了,留着我在她家里唠了好一会儿嗑,还非得做杠子头火烧让我带回来吃……”

  她一边说着,一边将提着的布袋打开送到吕律面前。

  吕律低头看了一眼,里面装着十多个两面金黄的面饼,一股子香味儿从袋子里直窜出来,还有余温,他伸手从里面直接拿了一个出来,咬了一口:“咱们今晚就吃这个了!”

  肉火烧,北边的名小吃。

  伊春的肉火烧,以面粉、肉为主要材料,水面与油面相和作皮,猪肉丁加调料作馅料,口感酥脆,肥而不腻,回味醇厚。

  段大娘做的是杠子头火烧,个头大,外形圆,一个都得有半斤,边厚里薄,中间隆起,面比较硬,但是烙熟后,吃起来脆口,越嚼越香。

  难得的美味啊。

  用的虽然是野猪肉,比不了家猪,但这一口下去,那种怀念已久的满足感和豪横感油然而生,这是上辈子吕律最为喜爱的食物之一,每次回到区上,肯定会在小吃摊上买上几个,以至于他经常光顾的摊子,烙肉火烧的大姐一看到他,就像看到亲人似的。

  看出吕律喜欢吃,陈秀玉笑了起来:“得空我去找段大娘好好学学,以后我做给你吃!”

  “好……”

  吕律点点头,提着手中的枝条,将一只天雷锋拍落在地上,紧跟着一脚踩过去搓了搓:“走吧,先跟我进山!”

  “这时候进山干哈,你腿都还没好呢!”陈秀玉担心地说着:“赶紧回屋养着。”

  “养啥啊养,不把这些毒蜂给搅了,咱们这些蜜蜂,不被咬死,也得飞逃,那损失可不小,这可都是钱!”

  吕律说着,转身就往木刻楞走:“咱们又不去多远,就在附近山林转转,又不是去打猎,我这腿脚受得了!”

  陈秀玉稍稍松了口气,只是在附近转转的话,倒也问题不大,她当即跟着吕律回院子。

  吕律取了半自动,绑了子弹袋,背上猎囊,陈秀玉也背上背篓,将三只猞猁崽子关屋里后,两人出了院门,几条狗一见吕律这装扮,立马跟在身后。

  原本吕律想将元宝留下休息的,昨天跟大炮卵子纠缠,它出了不少狠劲,加上前几天没少跟着在山里转悠打猎,应该很疲惫了,但一想到这时节附近的野物出山,吕律觉得,还是很有必要带上,反正也就是在附近走走,追风都不用骑。

  陈秀玉前几天才在附近山里刚遭了熊瞎子呢。

  安全起见!

  吕律上前,顺着栅栏爬上山脊,一边啃着杠子头火烧,一边往顺着山脊往深处走,走得次数多了,山脊上这条小道俨然已经成型,变得很板实。

  元宝领头在前,不急不缓地走着,五条狗崽一路上做着领地标记,这其实对草甸子很有好处,至少一些动物,在闻到这些标记的气味后,不敢轻易闯入。

  十数分钟后,吕律就到了小山上那棵认准的挺拔桦树下,他大概估摸着自己蜂场的位置,两点一线,瞄着方向搜寻出去。

  腿脚不行,不然他真想爬到这棵桦树上等着,只要再有地雷蜂从树梢经过,一定能很容易找准蜂巢的位置。

  现在只能估摸着方向往前搜寻了。

  在林子间搜寻地雷蜂的位置,是件很考验听力的事情。

  但只要找对方向,走到蜂巢附近时,地雷蜂那轰炸机似的低沉嗡嗡声,也很容易暴露它们巢穴的位置。

  跟陈秀玉说了法子后,两人在山林中慢慢搜寻起来,边走边听。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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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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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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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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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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