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从1982开始的赶山生涯>第五十四章 水狗子
  尽管艾绒燃烧的气味浓烈,但蜜蜂天性护巢,不是立马就能完全驱赶出来的,这需要一定的时间。

  熬过漫长的冬季,好不容易到了有花草的春季,正是蜂蜜存储不足,又是大力繁殖的时候,加上烟熏刺激,这个时候的蜜蜂非常容易被激怒。

  眼看着出口处有丝丝青烟冒出,外出乱飞的黑蜂越来越多,范围越来越大,吕律识趣地退到更远的地方观察。

  这种时候还呆在蜂群飞舞的范围,很容易就会被蛰到。

  它们这种受到强烈刺激的应激反应,需要稍稍冷静。

  黑蜂乱飞数分钟后,渐渐地,受到草锅盖中吕律涂抹的蜜汁吸引,开始有黑蜂飞落草锅盖中,努力的吸食着上面的蜂蜜。

  蜂巢受到侵扰,它们会本能地吸饱蜂蜜,做好搬迁的准备。

  随着不少黑蜂落入草锅盖中,最善于呼朋引伴的它们,会很快招引更多的蜜蜂聚集在一起进行抱团。

  等了十数分钟眼看着有黑蜂不断地从树洞中爬出,顺着树干进入到草锅盖中,吕律知道,要不了多久,受越来越多的黑蜂招引,蜂王也会跟着爬出巢穴。

  在树下,他没法看到蜂王,只能从最终蜂群的抱团情况来分辨蜂王在不在。

  看了看周边,见河滩边阳光正好,又有几块被流水冲刷得光华的石头散落着,倒也是个烤太阳的好地方。

  连续阴冷了数天,能好好烤烤太阳补补钙,也是一件很享受的事儿,反正等着也是等着。

  只是,当吕律走到那块最大的石头旁边时,正准备坐下,却被旁边另一块河滩石上的一团东西吸引。

  他走了过去,蹲下来仔细查看,那是一团细长的比拇指还小一些的黑绿色粪便,里面夹杂着些小鱼的骨刺,伴随着浓重的鱼腥味儿,水分在石头上浸湿一小片,很新鲜的样子。

  “应该是刚拉没多久,好东西啊!”

  吕律认出这玩意儿的时候,神色变得惊喜。

  因为这是水狗子的粪便。

  水狗子,是东北人对水獭的俗称。

  东北的水狗子,比别的地方要大得多。

  他前世收售山货,没少接触水狗子,对它了如指掌。

  水狗子皮毛美丽,有着稠密的底绒,手感细腻,质地丰富均匀,并且不易被水浸透。正是这些特点,让它的皮毛变得非常昂贵,比起紫貂皮也差不了多少。

  这还没完,水獭肝是珍贵的药材,就连它的肉也是能入药的。蒙医中大名鼎鼎的“萨日玛莎”就是这肉。

  就连这粪便,也是极好的东西,因为总有些动物喜欢寻找食用,比如赤狐、豹猫等,是天然的诱饵。

  有着新鲜粪便,就说明这附近的河边,住着有水狗子。

  要是搞到手,熊胆加上它的皮毛一卖,轻松买把五六式半自动步枪,毫无压力。

  吕律心里一下子变得火热。

  他太希望自己能尽快弄到一把枪了,无论是狩猎还是防身,都有大用。

  眼睛在周边扫视好一会儿,在河流下方,陈秀清被熊瞎子拍落的河湾处,吕律远远地看到稍微平缓的水流中荡漾的水波,那里,一只水狗子仰面浮在水面上,正用小短腿抱着一条鱼啃着。

  勾引我!

  吕律眼睛定定的看着它,这身条得有八十厘米,是真大啊,那身皮毛是更是漂亮。

  但是,他也很清楚,就凭自己手里的弹弓,对它根本就没什么大用。

  可别小看了水狗子,在水中如鱼得水,在陆地上也不孬,别看腿短,行动那是相当敏捷,加上锋利的爪子和牙齿,遭到攻击,那是敢跟比它大许多的动物对抗的,性格很凶猛。

  吕律曾听说,有人带狗打围,几条狗围住一只水狗子,还有猎狗被反咬致死的记录。

  那身皮毛,越完好,价格越高,多弄破一点都是损失,也不能用枪,更不能让元宝来咬。

  只能智取啊。

  而捕捉水狗子,最好的办法就是用不伤皮毛的木板夹子了。

  他稍稍收心,目光重新落到那石头上的粪便,在周围转了一会儿,又找到了几处水狗子的粪便痕迹,然后在旁边数米处的一个枯木桩子下,看到了一个洞穴,还有经常走动在潮湿的泥地上留下的密密麻麻的爪痕。

  吕律立刻有了计较,忍不住笑了起来:“你是我的了……嗯,明天得去找一下清子,问问有没有木板夹子,借几个回来!”

  这林子的河边,能遇到水狗子,对于吕律来说,是很大的惊喜。

  通常在更大的江河边,数量会稍微多一点点,在这种山中河流也有分布,但数量极少,主要是这些年,为用皮毛出口创汇,被猎杀了不少。在这水域范围,也算是顶级猎食者了,非常难得。

  按耐住心中的兴奋,吕律返回蜂巢所在的椴树下,看到草锅盖中,已经聚集了一大团黑蜂,看样子,得有三四公斤的样子,还不断有黑蜂从蜂巢中爬出来,汇集到蜂群中。

  过冬的时候,有不少黑蜂死去,在野外,现在能有这群势,已经算是很大了。

  黑蜂已经出来得差不多,看它们汇集的样子,蜂王应该也已经出来。

  吕律将一旁小树上的绳索取下,慢慢地将挂满一大团黑蜂的草锅盖放下来,提着挂在两米外的一棵小树枝桠上。

  草锅盖上,有黑蜂不断震动翅膀招引别的蜜蜂汇集,虽然换了位置,还是很快有黑蜂找寻过来。

  他蹲在蜂团前观望了一会儿,果然看到还略有些慌张的,体型比普通工蜂长了大半截的壮硕蜂王在蜂团表面爬了一段,然后找位置钻进蜂团中。

  看到蜂王,吕律心头一喜,知道这群黑蜂,算是收取成功了。

  随后,他再次爬到树上,用擦拭干净的侵刀,将蜂巢里面的蜂脾一块块割取下来,装在身上挎着的蛇皮口袋中。

  让吕律意外的是,过完一整个冬天,里面竟然还有两块完整的封盖老蜜,看样子得有四五斤的样子。

  这好东西啊!

  除此之外,树洞中还有不少已经开始发黑发黄的老旧蜂脾,吕律也没有放过。

  将蜂巢中的蜂脾尽数割取装在袋子中放到树下,他想了想,在地上寻了一块差不多的石头,将那蜜蜂进出的洞口堵上。只留下一个拇指大小的洞口。

  等到分蜂时节,这里就是一个天然的诱蜂树洞。

  虽然这山里蜂群数量不多,但还是有机会有蜂群入住的,到时候,无论是东北黑蜂还是中蜂,都是一种收获。

  事情做完后,吕律看汇集到蜂群中的散蜂已经没多少了,他没有耽搁,将大斧插在后腰,提了蜂群和蜂脾,轻快地往自己地窨子赶。

  刚翻到地窨子后边的山梁,他就远远地听到了元宝的吠叫声,不由眉头皱了起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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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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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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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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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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