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眉毛往上飞扬,脸上又长满络腮胡的月氏国人,正是那日跟刘烨在杏花村喝酒的人,他拿出在西方换来的单个望远镜,见到很远很远的地方战火连天,两队人马疯狂的在草原上厮杀。
很快就有一方就败下阵来,获胜的那一方,用长矛刺穿敌方将军的尸首,举在半空中,以壮士气。
获胜的那一方,呐喊、挥舞好似热闹。
“完了,树茂将军死了。”男子的面色被吓得苍白,收好望远镜,转身走进帐篷,把自己走南闯北的马车迁出帐篷。
他的警惕性非常高,无论走到哪里,帐篷是会扎,但是马车里面的家当一个都不会拿下来,即便是吃饭,也是那一口锅子,起火烧水,煮熟吃饱,洗刷干净,就有把锅子拿去放在马车上。
准确的说,他随时随地都做好逃亡的准备。
之所以会长久待在月氏国,除了是在这片土地上长大的原因,还有的就是乡情。
一种游子在外无论过的有多好,或者有多差,都想要回到家乡的情感。
哪怕是看一眼,心中也会觉得足矣。
“曹伦大哥,你真的打算搬迁啊?”前来说话的男子,也是那日跟刘烨一起在杏花村喝酒的男子。
他肚子像塞了半个篮球,走路的姿势像极南极洲的企鹅。
“石雷兄,后会有期。”眉毛往上飞扬脸上又长满络腮胡的曹伦,连解释都没解释,坐上马车,赶着马车快速往前走。
也不知道,是不是那日喝酒、聊天生出的情感,曹伦又把马车掉头走回去,拿出怀中的望远镜,对着石雷说道:“匈奴人打过来了,火势很猛,树茂将军已经殉国,你竟然叫我一声大哥,我切问你,要一起走吗?”
石雷人的曹伦手中的玩意,那日喝酒他也来拿过来玩过,可以看见非常远的地方,于是立刻说道:“大哥等我。”
言毕,他回到帐篷把经商时用的马车赶出来,连帐篷、锅碗都来不及,直接跟着曹伦走了。
他们一路往西,却见到许多的月氏国人,还悠闲的坐在自家门口发呆,根本不知道危险即将来临。
刘烨跟在匈奴人的后面,见到他们烧杀抢掠,那惨无人道的画面,看着流泪,闻着伤感,要不是为了大汉的未来。
他有好几次都想冲上去了解这群土匪。
奈何他们人多势众,现在又杀红眼,除非他的红衣大炮在此,否则很难战胜匈奴人。
一时间,刘烨气的牙痒痒。
站在被大火烧过后的地方,刘烨看着被鲜血染红的草地和遍地的尸体。
下令道:“找块干净的地方,把他们埋了吧。”
毕竟他还要等张泽把红衣大炮送来,他们没必要紧跟着匈奴人。
汉江守军和御林军,并不知道刘烨心中的真实想法。
他们只觉得,人死就要入土为安,刘烨的举动,瞬间拉高他在汉江守军以及御林军心目中的地位。
一位皇帝对待别国的子民都能如此仁义,对待他们肯定会更加仁慈。
他们只需要效忠大汉的皇帝,未来肯定会前途无量。
于是他们麻利的把死去的人全部抬出来,摆在空地上,分别挖好坑,将他们埋葬下去。
但是碑文该怎么写,他们都不知道这些月氏国的人叫什么。
胡乱写,总归是对死者不尊敬。
薛仁便问道:“皇上,他们的墓碑文字,该如何写呢?”
刘烨也不知道他们叫什么,但是死去的人除了名字可以给活人作为念想,还有就是他们身前的物件。
熟悉他们的人,按照物件就能够找到失去的人是谁。
“把他们身上最特别的物件,取下来挂在坟头上。”刘烨说道。
汉江守军跟御林军立刻就发现,月氏国死去的人身上,挂着的铃铛不一样,便纷纷取下来,系在墓碑上。
一阵风吹过,铃铛就会发出叮叮当当的声音,仿佛在对他们说“谢谢”。
刘烨双手合十,对着他们拜了拜,再次带上队伍出发。
等他们抵达下一个地方,哪里的帐篷已经被烧的只剩下几根木头,一些好一点的房子,也燃烧着熊熊大火。
地上全是月氏国人的尸体,男子都是被一刀解决,年轻的女子就没那么幸运了,他们被人扒光衣服凌辱后,后背残忍的杀害。
那惨不忍睹的画面,堪称人间炼狱。
哇哇哇……
婴儿的哭喊声,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力,刘烨环顾四周没有看见一个婴儿的身影。
难道是闹鬼了?
刘烨向来不相信鬼神一说。
派人四处寻找,在一个被子盖住上面的竹篓中,他们发现几个小孩,小孩的手中抱着被惊吓的婴儿。
而距离他们五米远的地方,是一位头发斑白的老婆婆,不过她躺在血泊中,早已经死去多日。
男孩子顺着刘烨的方向看过去,见到老婆婆的尸体,抱着怀里的婴儿,哭着大喊的跑过去:“阿婆……”
刘烨第一次御驾亲征,第一次看见历史书写的,战争会让百姓流离失所,妻离子散。
刚才埋葬月氏国人,他仅仅是为了等红衣大炮,触景生情的难受并不大。
现在看着那孩子跟婴儿悲戚的哭喊声,顿时湿了眼眶。
又见那孩子不停的伸出手,去摇晃躺在血泊中的老婆婆。
吩咐薛仁等人:“去找找,看还有没有活着的人。”
刘烨想说的是还有没有活着的孩子,转眼一想,万一还有活着的大人,他能救肯定救。
一巡下来,大家还真的找到一些孩子。
小一点有三岁,大一点的十一岁。
男孩有7个,女孩有三个。
他们看着身穿匈奴人衣服的刘烨等人,眼神中充满胆怯和害怕。
大一点的男孩子更是双目怒瞪,赤手空拳的冲向前,想要跟刘烨决一死战,嘴里还不停发出咆哮的声音:“我要杀了你们。”
薛仁想要将其拦下,却被刘烨制止了。
突然失去家园,突然失去亲人,是需要发泄,并且还是疯狂的发泄。
男孩走到刘烨身边,拳头如雨点般打在刘烨的胸膛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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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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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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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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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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