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谢隋林菀菀>第3章 谢少爷,卖菜呢
  这点儿东西不过吃个半饱,毕竟没有主食,不过对林菀菀母子三个已经是很不错的一顿饭了。

  午饭之后,谢隋抢着刷了碗,孩子们困了,林菀菀哄着去午休。

  谢隋背着背篓继续上山找点儿吃的,晚饭还没着落呢。

  林菀菀也背着锄头下地,既然没死成,日子还得过,玉米地里的草该锄了。

  “老婆,你休息,放着我来吧。”

  “不了,我怕你把我种的玉米苗都给锄了,谢少爷。”

  林菀菀讥讽他一句,谢少爷是村子人对谢隋的调侃,庄稼人哪儿有长的细皮嫩肉的,脸白的堪比小姑娘,可不是少爷嘛!

  谢隋不好意思,好像他还真不会。

  “那我去找吃的,老婆辛苦了。”

  林菀菀翻个白眼,油嘴滑舌用在自己身上,天知道他又打什么主意呢。

  下午的收获不大,打猎他不会啊,这小身板,遇到野猪什么的,不定谁是猎物,谢隋只找到些野菜,这玩意儿吃两顿还行,顿顿吃没油水,脸都是绿的。

  “哎呦,谢隋呀,怎么摘野菜呢?你也稀罕吃这个?”

  是同村的张文峰,昨天就是参加他的婚礼,两人也就是狐朋狗友,张文峰看他还气不顺,小白脸子一个,自己媳妇儿还有意无意提起他,感觉自己要绿的节奏。

  谢隋看到他跟亲人一样,乐了:“文峰啊,你不在家陪着新媳妇儿,出来干嘛?”

  “新媳妇儿不用养的吗?下地干活儿啊,我可没你那么好命,有那么好的媳妇儿,林菀菀可是知青呢,有文化长的好,你小子别不知足。”

  “知足,我当然知足。

  文峰哥,商量点儿事儿,弟弟家揭不开锅了……”

  “那个,我家办了事儿,欠了一屁股债,无能为力,我锄草去啊!”

  “别,不是借钱,你看我的新衬衣,十块买的,你给五块,卖你了。”

  白衬衣虽然有些泥土,不过是第一次穿,还是新的,张文峰和他身材差不多,也羡慕谢隋的白衬衣。

  昨天婚礼要是能有个白衬衣穿,他也不会被谢隋盖住风头。

  “真的吗?”

  “文峰你不是说要对媳妇儿孩子好吗?我以后得改过,家里断粮了。”

  “行吧,成交,我不是占你便宜,是帮你。”

  “懂,你就是我异父异母的亲哥。”

  谢隋脱了白衬衣给他,也没光着脊梁,里面穿着老头背心,只是破了两个洞,尴尬的脚底都能抠出一个榆树村来。

  驴粪蛋子表面光,说的就是他,他年轻的时候竟然能做出这么丢脸的事情来!

  张文峰乐呵呵穿在身上,只是他脸黑,长得憨厚,没有谢隋穿的那么俊朗,穿着龙袍也不像太子呐。

  谢隋抖下嘴角,他高兴就好。

  兜里有了五块钱,村里没有小卖铺,抬脚去了村长家里。

  “谢隋,我家桃子没熟呢,你让那桃子树歇两天成吗?”

  赵铁钢一言难尽看着他,臭小子能别逮着我家一棵树祸祸呀!

  “叔,没想摘桃子,”谢隋摸摸口袋,想递给他一颗烟,结果忘了这年月,烟可是贵重东西,一般人买不起,他身上也没有。

  干脆说正事儿:“家里断粮了,找叔买点儿粮食,我给钱啊!”

  “谁家粮食也不多呢,给你十斤玉米面,五斤白面,白面一斤五毛,玉米面一斤一毛五分钱。”

  “谢谢叔。”

  还剩一块钱,谢隋高兴走了。

  村子还有些不敢相信,“太阳打西边出来了,这小子真给钱呀!”

  他已经做好了谢隋赖债的心理准备,给他粮食是看在两个孩子的份儿上,多好的双胞胎,五岁才有寻常孩子三岁一般大,瞧着都心酸。

  “真的改好了,林菀菀的日子也有盼头了。”

  ……

  晚饭家里还剩下野鸡蛋,加了面糊和野菜,做了煎饼吃,还做了一锅疙瘩汤,撒上一点儿小葱花点缀一下,没什么油花,只面疙瘩就吃着很香。

  这次有了面,吃得饱饱的,林菀菀才正眼看了他一眼,真的变好了吗?

  “哥哥,你看丁丁的肚子,圆滚滚的像不像怀了小宝宝呀?”

  林菀菀哭笑不得:“你还是个宝宝,怎么怀小宝宝?女孩子才会生宝宝,男孩子不会,里面都是粑粑。”

  “我看村里小芳姐姐的肚子就是鼓鼓的,婶子们都说是宝宝,我不能生宝宝吗?”

  丁丁还有些失落,为何男孩子不能生宝宝?好羡慕女孩子!

  豆豆摸一下傻弟弟的脑袋:“生宝宝很疼的,以后别说蠢话,咱们抓迷藏玩儿吧。”

  “好哒,我藏起来,哥哥抓。”

  “那我数到十个数儿,你快点儿藏。”

  “一,二,……,八,六,五……”

  谢隋无语:“这怎么还往回数呢?”

  林菀菀冷声道:“豆豆让着弟弟,给他时间藏起来,我去烧水,给孩子们洗澡。”

  “我来,老婆辛苦,你歇着。”

  谢隋麻利干活儿,越发让林菀菀看不懂了,就算是有所图谋,做到这个份儿上,谢隋牺牲够大的呢。

  “老婆,我明天去镇子上一趟,想法子赚点儿钱,给孩子们买肉吃。”

  “你会赚钱?对了,你的新衬衣呢?”

  林菀菀才发现他的新衬衣不见了,这件衬衣也是压垮她的最后一根稻草,他卖了家里最后的玉米,丝毫不管她和孩子们会不会饿死。

  林菀菀绝望之下,才做傻事儿,既然要死,不如拉着他一起死了干净。

  幸好没有酿成大错,林菀菀想起来还心里发凉,手脚发麻。

  “我给卖了,亏了点儿钱,卖了粮食吃,菀菀,你放心,以后我会撑起这个家,以前你辛苦了。”

  谢隋说的真诚,林菀菀别开脸:“良心发现吗?希望你说到做到。”

  洗漱休息,一夜无话。

  翌日一早,谢隋去山上摘了些野菜,还有些香椿芽,这东西有些人喜欢的不行,有些人受不了这个味道,这个季节恰好是吃香椿的季节。

  满当当装满蛇皮袋子,兜里就一块钱,不舍的坐车,徒步一个小时到了镇子上。

  走到镇子里,差点儿累瘫了,身体太弱了,可不是后世他每天两个小时锻炼出来的强壮身体。

  撩起肚子,八块腹肌没有,只有白生生的跟排骨一样的搓衣板儿身材,哎,锻炼身体也要提上日程。

  “野菜,新鲜的野菜,香椿芽啊,最嫩最香的香椿芽,便宜卖了啊!”

  熟练开口揽客,全指望这点儿东西换钱呢。

  “哟,我没有眼花吧?这不是谢少爷?您这么精贵,竟然会卖菜?”

  几个流里流气的年轻人把他围起来,原本要卖菜的婶子们也给吓跑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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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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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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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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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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