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甜甜擦了一下眼泪,急忙说道:“姑父,这是我和楚楚刚认识的朋友,他和他的朋友在姑苏帮了我们,而且,他还说,那个……”
说到这里,景甜甜不知道该怎么解释了。
因为,江无尘说的那些什么巫族诅咒,太过于玄妙,甚至可以说是迷信,景甜甜之前闻所未闻,也不太相信。
这时,江无尘开口道:“林先生您好,我叫江无尘,金陵人,学过五年道法,我是来给尊夫人看病的。”
“呃……”
林政和听得莫名其妙,眼前这个年轻男子,自称是一位道士,还要给自己的妻子治病。
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啊?
林佳欣则是心里一阵欣喜,急忙走上前,看着江无尘说道:“你的意思是,你会治病对吗?”
江无尘点了点头:“是的,我还学过五年医术,我可以试一试。”
“太好了,那你赶紧给我嫂子看一看,她究竟得了什么病?能不能治好?”
林佳欣眼中带着期待,催促道。
林政和还没说话,就见郑秀美走了过来,上下打量江无尘几眼,说道:“你一会说自己是道士,一会又说自己会医术,你到底是干什么的?”
林政和与林家众亲朋都看向江无尘,他们的目光都带着质疑,显然并不相信江无尘能治病救人。
江无尘看着郑秀美,没有回答她的话,反而问道:“这位女士,林夫人和林楚楚小姐手腕上的佛珠,是你送给她们的么?”
郑秀美一愣,没想到江无尘忽然关心起这个问题,她微微点了点头,说道:“没错,是我花了几十万,特意在藏地寺庙求的,你问这做什么?”
江无尘看向林政和,淡淡地开口道:“林先生,恕我直言,这对佛珠乃凶煞之物,你要想救林夫人必须马上把它烧了。”
“啊?什么?”
林政和还以为自己听错了,林家众亲朋也是目瞪口呆。
郑秀美顿时脸色微变,不过很快就恢复了正常。
江无尘依旧觉察到了,更是验证了他之前的判断,这个女人有问题!
“姓江的,你胡说八道什么?”
郑秀美气得叫嚷起来,“这可是名贵的金丝楠木佛珠手串,是我特意在布达拉宫求取的,大德高僧亲自开的光,你神经病吧?”
江无尘目光直视郑秀美,眼前这个女人确实妖媚性感,虽然年龄三十五六岁,但看着像是二十多岁的年轻女子一样,长腿、细腰、丰臀,浑身上下散发着性感、成熟的美。
“布达拉宫么?”
江无尘嘴角浮现一抹玩味的笑意,“但据我所知,你求的这两串佛珠,是在一座供奉着四眼四手的狰狞神像的寺庙中,一个戴着骨牙项链的光头和尚给你的,对么?”
听到江无尘的话,郑秀美脸色猛地一变,这次不光是江无尘,就连林政和、林楚楚和李林佳欣等人,也清楚地看到了。
“你,你胡说八道!”
郑秀美再次娇叱江无尘,但气势显然没有刚才足了。
江无尘轻哼一声,继续说道:“我还知道,你跪在那个邪恶的神像面前,光头和尚对着佛珠施展了巫族诅咒,你最后给了那个和尚一张银行卡……”
“你…你…怎么知道的?”
郑秀美声音开始轻颤,说话时忍不住向后退了一步,像见了鬼一样的看着江无尘。
从郑秀美的反应来看,很明显,江无尘都说对了,林家众亲友纷纷怒视郑秀美。
林政和目光复杂地看着郑秀美,皱眉说道:“秀美,你能解释一下吗?”
“你为何要欺骗我们?为何要费尽苦心把这等邪物送给景雯和楚楚?为什么?”
“我……我……”
郑秀美结结巴巴,半天说不出话来。
她看着林政和,这个和自己青梅竹马的男人,她痴爱半生,但最终却有缘无分,败给了自己的大学同学和好闺蜜景雯。
这么多年来,追求郑秀美的优秀男人,宛若过江之鲫,但是曾经沧海难为水,她根本就对那些男子无法动情,心里始终惦记着林政和。
只不过,林政和与景雯感情深厚,尤其是在两人有了爱情的结晶林楚楚之后,一家三口更是幸福和睦,让郑秀美嫉妒得简直快要疯掉了。
为了得到林政和,她想尽各种办法,去年从好友那里结识了一位苗族和尚,据说是位有法力的大师,精通各种巫蛊、诅咒秘术。
于是,她便独自去了华夏西南,在十万大山深处去拜访那位大师。
那个和尚给了她两串佛珠,说只要让宿主时刻佩戴,很快就会精神衰弱,甚至神经错乱而死。
果然,半年后,景雯就开始精神不振,噩梦连连,身体不时出现各种状况,直到昨天,她的健康突然恶化,被紧急送到了医院。
但是,医生给她做了各种检查,最后没有发现任何病因,而景雯却越来越严重,傍晚时分一度没有了生命迹象,医院覃院长不得不下达了病危通知书。
江无尘冷声质问道:“那个寺庙根本就不是布达拉宫,那串佛珠是谁给你的?那个中年光头和尚到底是谁?”
郑秀美低着头,颤抖道:“我…我也不太清楚,是…是我一个姐妹推荐的。他的寺庙叫法王寺,在广西深山,那个和尚据…据说叫什么净明大师。”
“法王寺,净明大师吗?”
江无尘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
那串诅咒佛珠极其阴毒,虽然在江无尘眼中不值一提,但对于普通人来说,根本就难以承受。
江无尘根据苍云道长的描述,这种妖术很像是西南十万大山中的阴鬼宗,或者是鬼巫教的术法。
不过,江无尘不能确定,或许来自某个传承更古老更,法度森严的神秘教派。
不过,哪怕这法王寺再强,那个中年和尚术法再邪恶,也丝毫不放在江无尘眼中。
“郑秀美,咱们从小一起长大,景雯也是的的好闺蜜,大学同学,你为何要害她和我的孩子啊?”
林政和眼睛通红,无比的疑惑和愤怒。
“林政和,你还好意思说我们从小一起长大?”
郑秀美深吸一口气,对着林政和质问起来,“我认识你比景雯早十八年,咱们从小一起玩耍、一起上学,甚至一起睡觉,青梅竹马。”
“小时候,咱们两家的父母还有约定,等咱们长大了就让咱们拜堂成亲。”
“可是,你自从在大学里遇到景雯之后,就把我给抛到了一边,和景雯谈起了恋爱,丝毫不顾我的感受。”
“大学毕业后,为了能和景雯在一起,你放弃了在燕京发展,跟着景雯来到天海,把我独自一人留在燕京,不顾我的死活。”
“为了你,我和父母闹掰,追着来到了天海,二十年来痴痴爱着你,你只是一心和景雯双栖双飞,完全无视我……”
说到最后,郑秀美变得歇斯底里起来,咬着牙说道:“都是景雯那个贱女人,她抢走了我的男人,抢走了原本属于我的幸福,害得我半生孤苦无依。”
“我只恨,没能早点遇到净明大师,否则我在你刚认识景雯那个贱人的时候,就会不惜一切代价,让她从这个世上消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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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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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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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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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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