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言,莫正刚眉峰一挑,还心想是什么大事呢?
松了口气,笑道,“这好说,墨爷亲自开口,莫某自是义不容辞。”
顿了一会儿,又觉得不对,“只是这…若初的母亲已经去世了,我们这媒人是要……”
按理说,媒人该是上门同女方父母提亲的,安婧姝去世了,这个步骤,就可以免了。
谭京墨点了点头,“岳母虽已去世,但该有的规矩不能少,到时候您和夫人以媒人的身份出席婚礼就好,也算是为我们做个见证。”
莫正刚看了看陆念慈,笑着答应了下来,“这件事容易,我们一定准时到场。”
谭京墨站起身,理了理衣领,“那就不多打扰了,到时候,林迟会亲自过来送请柬。”
待谭京墨走后,莫欢挽着陆念慈的胳膊,撒娇地晃了晃,“妈,到时候林队亲自过来送请柬,我也可以一起去的吧?”
陆念慈想了一下,有意逗她,“人家墨爷过来只说了你爸爸我们俩去当媒人,可没说要邀请你去呀?”
“啊!我不管!初初嫁人,我一定要去的。”莫欢不经逗,真就信了,嘴撅得老高。
莫正刚觉得有些好笑,刮了一下她的鼻头,“傻丫头,你妈那是逗你的,到时候咱们都去。”
“我就说嘛!”莫欢高兴了,蹦跶着上楼了。
莫正刚看了看楼上,暗自说了一句,“要说这若初也真是命不好,从小父亲就不在身边,年纪不大母亲又去世了,还好,这墨爷是真心喜欢她,这姑娘的好日子在后头呢!”
-
凛苑。
谭京墨从莫宅回去的时候,时间已经很晚了。
京城的郊外,只有树叶在夜风中沙沙作响,寂寥空荡。
车子在门口停下,林迟就掉头离开了,谭京墨抬腿走了进去。
偌大的院子里,只有大厅里亮着微弱的灯光。
女孩身穿浅藕色的真丝睡衣,侧卧在沙发上,身上盖了条天鹅绒的毛毯,已经睡着了,怀里还搂着小汤圆儿。
小家伙舔舐着自己毛茸茸的小爪子,蹭着小脸,也像是在做睡前准备一样。
沙发旁边,黑豹趴在地上,眼睛微眯着,十分警觉的观察着四周。
看到谭京墨回来,‘噌’的一下站了起来,回头看了看沙发上熟睡的女孩,默默退到了屋外,钻进了窝里。
谭京墨微微俯身,将汤圆儿抱到了地上,这才看到女孩手里抱着本英文书。
迟疑了一下,才刚把书抽出来,人就醒了。
安若初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男人俊美的五官渐渐在眼前放大、清晰。
“唔……你回来啦?”
说着,就抬起胳膊搭上了他的脖颈,想要往怀里钻。
谭京墨皱了皱眉,担心自己身上沾有外面的寒气,将人从衣服里推了出来,抱着往楼上走去。
“怎么在沙发上睡着了?着凉了怎么办?”
安若初窝在他的怀里,小手扣着他领口的扣子,努了努嘴,“我想等你回家的嘛!哪知道你会这么晚呀!等着等着就睡着了……”
谭京墨把她放在床上,揉了揉她的脑袋瓜,“乖,先睡,我去洗个澡。”
他原本就体温低,又才从外面回来,身上全是寒气,得冲个热水澡才能抱她。
过了好一会儿,谭京墨才裹着浴巾从浴室出来。
头发微湿垂在额前,水珠顺着侧脸流了下来,划过胸肌、腹肌,没入在了人鱼线处。
安若初眨了眨眼,下意识地咽了咽口水,视线移到一边,尝试转移注意力。
“咳!那个…你回来这么晚,是去…是去做什么了?”
谭京墨微微俯身,将她拢在两臂之间,手捏着她的下巴,强迫她看着自己,眼神潋滟着温柔,嘴角噙着一抹淡淡的笑意。
“初初宝贝是在吃醋吗?”
安若初被迫仰起小脸,抿了抿唇瓣,“才没有!只是…只是我们都快结婚了,我应该有权力知道你早出晚归是去了哪吧!”
谭京墨轻笑了一声,当时突然想到少了个媒人,一时心急,忘了没提前告诉她一声。
男人声线低沉,伏在她的耳边,轻声解释着,“我就是去了趟莫宅,跟莫老爷商量着给咱们做个媒人,到时候婚礼上也算做个见证。”
“当时有些着急,从局里直接就去了,这才没告诉你,让你等了,是我的不对。”
“以后,不管我去哪,去干什么,一定派人过来给你说一声。”
安若初听他这么说,才放心。
胸口一温,男人下巴上的水滴,精准无误的落在了她的胸口处,渐渐滑了下去……
她一只手捂住领口,另一只手用力推了他一把,“你…挡我光了,赶紧躺好。”
谭京墨闷笑了一声,在床上躺好拥着她。
安若初想了一下,还是问了一句,“怎么想到找莫叔叔当我们的媒人了?”
她压根都没想到媒人这个事。
谭京墨挑起一缕她的秀发,玩弄着,“说来也巧,林迟回来说在路上偶遇了莫欢,这才提醒了我。”
安若初点了点头,‘哦’了一声,“那到时候欢欢他们一家都会来参加我们的婚礼喽?”
“嗯,放心吧!你的朋友我都会帮你请到。”谭京墨说着,吻了吻她的眉心,“明天周末,我们去把喜事告诉妈吧!”
“好。”安若初抬头看他,“顺便带我去见见你的母亲。”
谭京墨愣了一下,笑着拍了拍她的后背,“好,不早了,快睡吧!”
-
翌日清晨。
安若初难得没睡懒觉,快速起床洗漱,挑了件得体的衣服。
从衣帽间出来的时候,谭京墨也换好了一身西装,整个人看起来十分精神。
安若初帮他理了理领口,”我们去买束花吧!母亲最喜欢的。”
“好。”谭京墨拉着她的小手,坐上了汽车。
在花店选好花束后,安若初叹了口气,“之前母亲的花都是家里的,现在却要从外面卖了。”
谭京墨揽着她的腰,“你若是喜欢,我在家给你种。”
安若初笑了笑,想起了什么,“诶,伯母喜欢什么,我们顺便买了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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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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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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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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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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