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回说的是山村里的老光棍,家里还有两个光棍兄弟,都四十岁往上了,出了一万块彩礼,江小叔挺满意,说好明天来接人,酒席也不办了,一手交钱一手交人。
结果江思媛就逃了,一万块彩礼也黄了。
“连个人都看不好,你白吃几十年米了?”江父恨铁不成钢地踢了脚,江小叔摔倒在地上,哀求道:“吃中饭的时候还在,肯定没跑远,哥,咱们去找吧。”
江父虽然生气,还是一起去找人了,陆尘懒得管闲事,回了城。
凌晨一点,陆尘扛着山一样的行李,身后跟着金闪闪,离开了福城。
半小时后,他坐在一辆装满了鸡的卡车上,卡车司机是兄弟俩,去沪城送鸡的,陆尘只能和金闪闪一起,坐在卡车后面。
和一群鸡大眼瞪小眼。
气味十分销魂。
好在有金闪闪在,那些鸡不敢靠近,给他俩腾出了一小块空地,除了气味外,其实还是蛮舒服的。
而且一分钱不用花,陆尘十分满意。
十个小时后,到了沪城,陆尘从车上跳了下来,头上还顶了几片鸡毛。
金闪闪得意地飞了下来,还用的是一苇渡江的高级身法,平稳落地,乖乖站在陆尘身边,鸡场老板火热地盯着金闪闪,他养鸡几十年,还是头一回看到这么漂亮的鸡。
“后生仔,这只鸡你出个价,我买!”老板一眨也不眨地盯着金闪闪。
他想买来当种鸡。
“不卖!”
陆尘冷声拒绝,金闪闪是媳妇和豆豆的宝贝,不能卖。
“我出五百块!”
“五千都不卖!”
陆尘冷冷地看了眼,和司机兄弟告辞,领着金闪闪走了,身后是一脸遗憾的老板,多好的鸡啊!
江寒烟一觉睡到了十点,昨晚看电视到了后半夜,大城市的台多,节目也多,她一不小心看到半夜三更了。
伸了个懒腰,江寒烟起床洗漱,陆尘也不知道到哪了?
洗漱完了后,她给陆尘打了传呼,但许久都没回过来,直到快十二点时,电话才响,是陆尘打来的,“刚刚在车上,一会儿就到。”
“我去做饭,咱家是四楼,门口贴着福字。”江寒烟一下子来了精神。
“嗯。”
陆尘唇角上扬,他喜欢听江寒烟说咱家。
王大妈和一群老伙伴们在楼下唠嗑,远远看到一座小山,缓慢前进着,再走近一些,看到了一只亮闪闪的公鸡,又高又大,羽毛也漂亮,在阳光下闪着光。
“这是找谁的?怎么还带着鸡上门?”王大妈疑惑地问。
“乡下亲戚吧,送只鸡很正常。”有人说。
“这鸡吃了怪可惜的,还从没见过这么漂亮的鸡呢。”
“再漂亮也是鸡,不吃了难道还当宠物养起来?”王大妈呛了句。
其他人都深以为然,他们都经历过饥荒,在他们眼里,除了人以外,其他动物都是食物,饿急眼了连虫子都吃。
陆尘走近了,他坐三轮车过来的,给了师傅十块钱,单元楼下一群大爷大妈,都齐齐看着他,目光审视。
“小伙子,你找谁的?”王大妈热情地问。
她是街道办的,有责任搞清楚任何一个陌生面孔的来历,防患于未然嘛。
“江寒烟,四楼的,她是我媳妇。”
陆尘坦然地说着,他回自己家呢。
“小江是你媳妇?”
王大妈差点被口水呛死,此时的陆尘,头顶鸡毛,身上还有股鸡屎味儿,又扛着山一样的行李,说实话,形象不是一般的土。
在王大妈心里,江寒烟就是仙女一样,陆尘这种土包子咋配得上?
“对。”
陆尘挺直了背,行李有点重,压得他背都弯了,这一抬起头,几个大妈都看直了眼,哦哟,小后生长得怪好看的。
难怪小江能看上,小两口多般配啊!
“你怎么还带只鸡来?沪城这边都有得买。”王大妈态度热情多了。
“是寒烟的宠物。”
陆尘解释,金闪闪是自家人,当然得带。
金闪闪立刻昂首挺胸,鸡冠一抖一抖的,神气极了。
王大妈又差点被口水呛死,还真有养鸡当宠物的,现在的年轻人啊,脑子里也不知道都装了些啥,一天天不干正经事。
比如儿媳妇,养了只哈巴狗,天天叫宝贝儿子,她和老头子听得膈应极了,狗和她孙子成平辈了,她和老头子算啥?
陆尘上楼了,王大妈在后面叮嘱:“别让鸡跑到外面乱拉屎啊!”
“不会!”
陆尘回了句,金闪闪比很多人都自觉,拉屎会去马桶,还会冲水。
等他上楼后,几个大妈顿时炸了,议论纷纷的。
“小江不是要上学吗?怎么结婚了?”
“是未婚夫,处对象呢,年纪没到,我听小江说,小伙子是当包工头的。”王大妈了解得最清楚。
“包工头挺赚钱的,难怪小江买得起房。”一个大妈口气有点不屑,王大妈听不惯,没好气道:“小江自己就能赚钱,她医术好的很,我家老头子前阵子打嗝不止,小江随便扎几针就好了,比大医院的大夫强多了。”
“真有那么厉害?”
“我哄你们有钞票挣?不信你们问我家老头子去。”王大妈哼了声,就看不惯这些人势利眼,瞧不起外地人。
外地人是有些偷鸡摸狗的,可本地人也有品行不好的,只要品行好,外地本地都无所谓,分那么清楚干啥。
江寒烟在炒青椒肉丝,陆尘喜欢吃,但沪城这边的青椒没福城的好吃。
门铃响了,豆豆去开了门,随即响起了欢呼声,江寒烟从厨房探出头,看到了头顶鸡毛的陆尘,哈哈大笑起来:“你不会和一群鸡坐的车吧?”
“嗯,送鸡的车不要钱。”
陆尘放下了行李,四下打量了新房,布置得很温馨,空气里还有熟悉的菜香,一路的风尘顿时消散了。
“你去洗个澡,马上吃饭了。”
江寒烟从行李里拿出了辣椒,闻了下,眼睛亮了,就是这个味儿,她要做个辣椒炒皮蛋吃。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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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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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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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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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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