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丹若客气地接待了他,听说皇帝让她“抽空”办事,也没什么意见。推广疫苗非一朝一夕之事,十年都未必能推广到全国各地。
这是一个长远计划,急不来。
不过,皇帝忽视不代表她就要等。
人要发挥主观能动性。
程丹若客客气气地送走了石太监,转头找来姜元文和金仕达。
布置任务。
“光灿,《白素贞》下一回的内容换一换,这是牛痘治疗天花的资料。”她用温和的口气,说着加班任务,“君王圣明,天下大治,故有良药出世。”
目前小说还是以章回体为主,白素贞也是,但却是单元剧模式,每个故事之间的关联并不紧密,可以调整前后顺序。
“有难度吗?”她问。
姜元文沉吟片刻,觉得问题不大,不就是祥瑞么,只不过以前是白龟白鹿,这回是牛痘。
总之,把牛痘的妙处和皇帝的圣明结合起来,拍了马屁,又能让他更重视,运气好的话,还能让龙嗣沾上好处。
“在下姑且一试。”他矜持地应下。
“金先生,你的活儿要更难一些,得麻烦你出趟远门了。”她道。
金仕达道:“夫人吩咐就是。”
“我想你去一趟江南,寻访几位试过人痘的大夫,把牛痘的抄本给他们,请他们到京城,助我一臂之力。”程丹若嘱咐。
清朝时,沿海地区有不少人家种痘,她推测人痘法是在沿海出现的,并且民间有人一直在做,只是效果不佳。
然则即便如此,他们已经有了很多经验,比如知道怎么保存痘苗,要用干净的瓷瓶密封,存放于洁净清凉处,对疫苗的失活也有研究。
人痘法也需要选苗,毒性低的叫吉苗,毒性高的叫凶苗,具备基本的疫苗种植知识。
程丹若打算把他们召集起来,教他们学会种牛痘,然后让他们回乡,在各自的家乡为人种痘。
这种民间行为能在官方推广前,弥补时间段的空白。
说实话,在官场混得越久,对古代的行政效率越不乐观。牛痘再好,推广之前肯定也要撕几轮。
利益分配好了才能干活。
程丹若搞舆论,把牛痘的功绩和皇帝的圣明捆绑,就是希望他给力点,在这种需要中央集权的事情上,推她一把。
当然,鸡蛋不能放一个篮子,民间自发的行为也很重要。
皇帝在宫里未必会染上天花,百姓却很容易遭到天花的肆虐,他们的积极性会更高。
金仕达也毫不犹豫:“晚生遵命。”
程丹若想了想,道:“你这一去至少大半年,爱娘是跟你去,还是留在我这?”
“让小女随我去吧,长长见识,对她没坏处。”金仕达道。
程丹若笑道:“这样也好,兴许还能碰见个如意郎君。”
然而,金仕达听了这话,面露踟蹰。
“怎了?”她意外,“莫非金先生已经寻好了人家?”
金仕达叹气:“夫人知道,小女主意大,她先前和我说,想嫁回贵州去。”
程丹若忙得很,许久没有和金爱聊过天了,不由惊讶:“为何?”
“她说京城好是好,可不如贵州自在。”金仕达愁眉苦脸,“这孩子犟得很,我也说不过她。”
程丹若道:“我和她聊聊吧。”
谢玄英还没回家,她干脆喊来金爱,留她一道用晚膳。
期间,问起了金爱的打算。
“你爹说你想嫁到贵州?”程丹若好奇,“这是看上谁了?”
金爱摇头:“没有看上谁,我只是觉得该回贵州。”
“为什么?”
“我爹说,他现在有夫人照拂,给我找一小富之家不成问题,什么布商孙子,米铺儿子,耕读之家的童生……”金爱掰手指细数,“大树底下好乘凉,我爹在夫人跟前说得上话,所以,他们一定会对我好。”
程丹若笑了:“你爹不想你活得太辛苦。”
“我知道,可这样的日子太没意思了。”金爱认真道,“我想自己做点事,这样夫人才需要我,我才能一直得您照应。”
爹在夫人面前有脸面,和自己对夫人有用,看似差不多,其实是两码事。
金爱知道,她最大的后台就是夫人,以后日子过得好不好,就看她对夫人有没有用了。
“我长得不好看,我爹也只是个秀才,没什么大用。”她分析,“但我和韶儿是好朋友,和安银也熟悉,我嫁到贵州去就能继续和她们来往。夫人也缺人打理西南的事情不是吗?我愿意去。”
金爱仰起头:“您给我找户人家,把我嫁过去吧。”
程丹若没有敷衍她,平静道:“你这么做,对我确实有好处,可婚姻是一辈子的事,嫁错了人会很痛苦。”
“夫人给我撑腰,他家岂敢拿捏我?”金爱却信心十足,“我不怕。”
程丹若道:“你也知道冯四爷和张夫人的事,张夫人有父亲撑腰,但与丈夫离心离德,你能过这样的日子吗?”
“我会笼络他,真不行,我也能过。”金爱毫不犹豫,“夫人,我本来就是个穷丫头,不怕累不怕苦,我想做出一番事业。”
金爱娘无才无貌,最大的优势就是和赤韶的友谊,以及程夫人的喜爱。
她要把这份优势放到最大,去最合适的地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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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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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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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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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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