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筝心累,这大姐的嘴宛如机关枪扫射,她没半点讲话机会!
房厅终于有一瞬间的安静,她赶紧的张嘴想要讲两句。
可苏母温声细语的声音响起,“有初,妈知道这些年苦了你,可眼下只有你最合适,你放心,咱去了只是过渡一下,我和你爸会想办法的让你尽快回来。”
这轻柔的声音,仿佛早晨使劲敲门和摔打东西,还有骂她们是赔钱货的人不是她一样!
“呵,我去了还有回来的机会吗?就算回来了还有工作的机会吗?恐怕我前脚刚走,小弟会立马的去接手我的工作吧?小弟是你和爸的心尖尖不能去。但是苏筝凭啥不能去?就因为她有病她有理吗?”苏有初冷哼一声满脸讥讽道。
有病的苏筝再次举手,心道:请给孩子一个说话的机会吧。
苏母头疼的不行,她也不想让大女儿去,可小女儿一直都病恹恹的,从出生这病就没断过,她现在就后悔当年没把这孩子送出去,要不然也不会有今天的两难境地!
想到这里,她往小女儿那里看了一眼,发现苏筝正在举手,她怒道:“这又不是在上课,你举手做什么?”因为心烦的缘故,她的语气不是很好!
苏筝闻言一喜,终于能轮到她哔哔两句了,可谁知她刚说了“我要……”两个字,“砰”地一声,跌倒在地便昏了过去。
“妈哒!”大家同样穿越,穿书啥的,为何只有她穿的这么惨?
苏母和苏有初很是平静的将苏筝抱起来,因为太过于瘦弱,两个女人很是轻松地将她放到床上。
“早知道生病会有这待遇,当初生病的是我多好!”苏有初看着半死不活的苏筝说道!
“你这孩子一天天的能不能别胡咧咧!”苏母一脸晦气的训斥,这一个病秧子都够她受得了,再来一个的话,她还不如死了干脆!
苏有初剜了一眼昏迷的苏筝,“哼,我说错了吗?因为三天两头的生病,这么多年我多干了多少活?可你们从来都没为我着想过,你们只会不断的索取和压榨!”说到这里,忍不住抹起眼泪,不行,她要想办法,不能这么认命!
“唉,你这孩子干啥去,快给我回来。”苏母看年有初哭着跑出去,她赶紧追出去喊道。
这一个个的真糟心,要是被邻居瞧见的话,还不得以为她这个当妈的在家虐待孩子?
苏筝在两个人出去后,她睁开眼睛,用了半天的劲才坐起来。
她心情极其复杂,真没想到自己就是喷了作者和女主几句,结果自己就穿到了这本书里!
一切的起因还要追溯到前世的某一天,做完任务的她打算咸鱼一阵子,结果一好友给她推荐一本小说,说里面有个和她同名同姓的炮灰,还是男主心目中的白月光,于是,脑抽的她就开始了追书之路。
但是这本书看的巨来气,这人一生气会做出什么可想而知,嗯,她做的就是喷,一会喷作者,“作者大大,你敢不敢把这煞笔写下线?我看着超级烦知道不?”
喷完作者,喷女主,“这女主瞻前顾后的还是杀手穿过去的?就让这煞笔在你面前晃悠?一刀就能解决的事,非要磨磨唧唧留着碍眼。”结果当天晚上起来上厕所,一不小心脑袋插进马桶里淹死了,确切的说是先晕,而她的巴掌大的小脸正好怼在那点水中。
言归正传说说剧情!
这部小说名叫(空间之:七零辣媳有点田)
不管是女主女配还是她这个白月光都是下乡的知青。
哦,当然还有男主和男配也是。
“既然醒了就起来给我烧火,别在那躺着睁着眼发呆了!”
还没等苏筝捋完剧情,苏母回来看见她醒了便叫她起来烧火。
苏筝下地穿上鞋子,往门外走的时候路过衣柜,她看了一眼镜子里的自己,没二两肉的小脸上毫无血色,整个人看上去就不是很健康的样子。
再加上前几天,原主生了一场病,看着更是脆弱,这还真符合活不了几章的白月光形象!
打开厨房的门,她走到灶台旁蹲下,按照原主的记忆熟练的生起火来,同时又仔细看了一眼便宜的老娘,她没原主的遗留情绪,所以没感觉到其恨不恨家里人。
半晌,她开口道:“我去!”
正在背对着她切菜的苏母转过身来,问:“你说什么?”
她的心里就是想让苏筝去的,毕竟大女儿能赚钱,更舍不得儿子去受苦,奈何公公婆婆不同意。
苏筝拿着柴火的手一顿,她再次开口道:“我说,我去下乡!”
在书里最终去的也是原主,反正不管如何最后去的都是她,那么正好趁此机会摆脱这家人!
以她现在的状况不适合留在城里,别说现在没有工作的机会,就算后期有工作的机会,按照苏母的性格也会让她把工作让出来,好给那个便宜弟弟做嫁衣。
要不就是她工作像大姐一样,苏母宛如吸血鬼的伯爵,死死咬住她吸血,若是不给就会去厂里大哭大闹,使劲一切手段逼你就范。
她若是敢反抗或者动手,一个大不孝的名声安下来,这辈子政治生涯和社会地位都会被诟病。
所以,与其被他们安排命运,还不如化被动为主动。
“小妹,你说的是真的吗?”
因为没想到办法,苏有初一脸丧气的回来,没想到刚进屋就听到苏筝说的话!
苏筝勾起嘴角微微一笑,“没错,我说,我去下乡当知青。但是我有个条件!”
她知道这个便宜大姐是有后手的,要不然上一世去的不可能是原主,最后还客死他乡。
苏有初的眼珠子转了转,“小妹,咱俩拉钩,这可是你自己说的,不能反悔,谁返悔了谁是小狗。”
苏筝将苏有初递过来的手指头按下去,说道:“大姐,我说了我有一个条件,若是你和妈不答应,我是不会去的!”
“你说小妹,只要大姐能做到的,啥都能答应你!”苏有初只要能继续待在城里就行!
“我没什么太大的要求,只要帮我把下乡的生活用品置办齐全,还有家里各种钱票按人头分,把属于我的那份给我就成。”
在书里,原主没有任何准备,年母还克扣一些知青票证,结果第一年冬天因为缺衣少食,导致原主生了一场大病,差点没熬过去。
“不行!”还没等苏有初说话,苏母最先开口拒绝道,那些东西都是她宝贝儿子的。
苏筝也不说话,她就看着苏有初,这些都是家里能拿出来的。
苏有初为了不下乡肯定是愿意的,反正钱交给家里,等于跟她没关系,又拿不回来。
所以她很快做出取舍,还把苏母拉到一边嘀咕半天。
苏母本来在苏有初的劝说下,同意了苏筝提出的条件,但她觉得这个小女儿性格软弱,还想说点其他的打打苦情牌。
苏筝可不愿意听年母絮叨,她杵着烧火棍站起来,一边往屋里走,一边说道:“我要的东西都不能少,准备齐了我就走,如果不能,我就去找爷爷和奶奶谈谈。”
原主刚出生差点被苏父和苏母扔掉或送人,若不是老爷子和老太太及时赶来,把两个人教育一番,原主现在说么在哪呐,而且原主从小吃喝用度都是两个老人供养的。
要不是每次生活费和粮食被苏母克扣一大半,原主身体也不会这么弱,更不会因为下乡早早地死去。
苏母一听苏筝要去找公公婆婆,瞬间服软,她清楚自己都做了什么,“筝儿,这钱票给你后,家里也不剩下啥,等到分粮的时候,要记得往家里补贴补贴啊!”
“嗯!”苏筝不想和这些人继续扯皮,为了接下来几天安稳的日子,都是她们说啥是啥!
还真是弱,烧个火就累的气喘吁吁的,她赶紧躺在床上缓缓。
结果眼前一黑,又陷入了昏迷,晚饭都没吃,好亏!
等她再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日的早上。
窗外阳光明媚,蝉声悠长。
今天状态比昨天强点,昨天完全掌控不了这身体,总感觉自己的灵魂随时会跑出来!
“小妹,来把这个吃了!”苏有初端着一碗红糖鸡蛋水走过来。
“你给我吃这个,妈知道吗?”苏筝从记忆中得知,现在粮食金贵的很,家里几个鸡蛋,多少红糖,苏母都是有数的!
“小妹,你放心的吃吧,这些都是我自己买的,不属于家里的财产。”苏有初拍着胸脯保证道。
这话苏筝倒是信,因为她已经猜到了原因,无非就是她昨晚不是正常的睡觉,而是昏厥过去。
“放心,我不会耽误下乡的!”
被戳穿心思的苏有初也不尴尬,她又从兜里拿出来一个手绢打开,“小妹,这是饼干,你就着红糖鸡蛋水赶紧吃了!”
“大姐,我喝红糖鸡蛋水就行,饼干还是你留着吧,我不爱吃!”苏筝看着快洗掉色的手绢,哪还能吃的下里面的饼干!
苏有初想让年有为在下乡之前把身体调养好点,她拿着手绢往前送了送,刚想开口劝说几句。
可触及到苏筝清冷的眼眸时,吓得她心里直发毛。
真是奇怪,她这个妹妹从昨天开始像变了一个人是的。
翌日。
因为今天是周日,所以晚上吃饭的时候,人还是很齐全的!
“小妹,你傻不傻,你这身体怎么能去下乡?”说话的人正是原主的二姐苏有静。
苏筝声音淡淡的:“既然二姐这么心疼我,要不你代我去如何?”
苏有静皱眉,“小妹,你怎么这么不识好人心?”再说,就算我想代你去下乡,也不能去不是?”
“呵呵,所以二姐以后莫要再说这话,不然,我真的会以为你很疼爱我!”苏筝说完转身进屋。
三姐妹中,苏有静一向最有优越感,不管是工作还是定亲对象,都比原主和苏有初强,连重男轻女的年父年母都要退让三分。
身边的朋友更是捧着她,啥时候受过这种气,她走上前就“哐哐哐”的敲门,非要苏筝出来道歉。
苏筝此时压根听不见敲门声,因为她刚躺下又陷入了昏迷。
“二妹,你这是干什么?”苏有初听见声音赶紧过来阻止。
她对这个妹妹是有嫉妒心的,明明三个女儿,可爸妈偏偏疼爱这个二妹,只是因为找的对象比她们好,所以当得知下乡名字是小弟时,从来没想过要让二妹代替去下乡。
“呵,看来在小妹没彻底离开前,大姐这颗心会始终悬着。”
苏有静回眸看了苏有初一眼,她也没再继续敲门,因为比起屋里的软包子,她更愿意和这个大姐斗!
正在昏迷的苏筝还不知道外面的事,因为原主正在影响着她。
“恨吗?”她问!
细弱的声音传来,“嗯!”
女孩怎么能不恨,她本该有大好年华,可最终却惨死在乡下!
“要报复吗?”苏筝继续问!
女孩摇头,“并不想!”
“那你有什么心愿吗?”苏筝觉得这个孩子很纯良!
“请你代替我看遍这祖国的大好河山!”女孩的声音逐渐飘远。
“好,你的心愿我来完成!”苏筝的话音刚落,她猛地睁开双眼。
“咳咳咳!”虚弱的咳了两下,她能清晰地感觉到自己与这具新身体彻底融为一体。
苍白的脸上都有了些许血色。
次日一早。
苏筝掀开被子下地,从衣柜随便拿了一件带补丁的衬衫穿上,她洗漱完坐在镜子面前。
不得不说,苏家的女儿是一个比一个好看,之前只是匆忙的看一眼,今天仔细一看,还真是漂亮。
肤若凝脂,巧笑倩兮,俏目倩兮,柔柔盈盈,一双灵动的眼眸宛如一汪清泉,好一朵小白花模样!
怪不得和女主在一块,男主最先注意的也是原主。
原主今年十七岁,刚好高中毕业,如今正是七五年。
当然,这些都是原主的爷爷奶奶供养的,所以,哪怕苏父苏母有很大的意见也不敢违背。
“切,看你那有气无力的样,吃再多也是白搭,所以拿来吧你。”苏筝刚把鸡蛋剥完皮,手一空,鸡蛋就被传说中的便宜弟弟抢走。
苏有钰今年十六岁,家里唯一的男丁,正是苏父苏母的宝贝疙瘩。
苏有钰把鸡蛋整个放进嘴里,对苏筝眯着眼摇头晃脑挑衅着!
苏筝没有说话,她杵着烧火棍站起来,往前走两步,抬起手对着苏有钰的脸使劲扇过去。
现在的她已经不是以前认人欺负的受气包,而是重生加穿书而来的钮钴禄·苏筝……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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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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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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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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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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