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苗顺着升腾的烟雾就往上飘,眼看着就要把厨房给烧了。
刘壮志更加慌乱了。这样的大场面他也没有见到过呀。要是把厨房给烧了。父母回来肯定把他吊起来打。
关键时刻,刘壮志脑子还转不过弯来了。他赶紧呼救:“救命呀!着火了。”
龙敖己见厨房里火苗乱窜,赶紧跑过去,手掌一扇,把锅里的火往土灶膛里引,然后指挥刘壮志:“把兔子肉倒锅里。”
刘壮志条件反射地把兔子肉倒锅里。锅里的火烧得更旺了。不过火都往灶膛里跑了。他也不用担心失火了。
“你也太笨了。什么都不会。”龙敖己嫌弃地埋怨道。他在人间想要吃顿饭也太难了,感觉像是在历险。
“平时这些事情都是我妈做的。我只是见过,没有实操过。男的不需要做这些。所以……”刘壮志狡辩道。
龙敖己无奈地摇摇头,勉强地说道:“那你继续做吧。别再出乱子了。”
想要吃顿现成的饭实在是太难了。他还要教刘壮志做饭。
刘壮志赶紧点点头,说道:“嗯……我一定小心仔细。”
龙敖己深吸一口气,出去了。他就是不会做饭。他要是会做饭,他自己就做了。想要吃刘壮志做的饭,太难了。
等到刘壮志把兔子炒好,米饭都凉了。
兔子肉看着还行,闻着也香喷喷的。龙敖己迫不及待地夹了一块兔肉放到嘴里。脸上的笑容僵住了。太咸了,比旁边的那盘咸菜还咸。龙敖己感觉自己的舌头发麻。
“怎么了?不好吃吗?”刘壮志小心翼翼地问。
龙敖己赶紧吃几口米饭才把那块兔子肉吃下去。
“你没尝吗?”龙敖己反问道。当然不好吃了。这是他吃过最难吃的菜了。好好的兔子肉都被刘壮志给糟蹋了。
“我尝了呀。挺好吃的。”刘壮志自信地说道。
龙敖己惊讶地看着刘壮志质问道:“你是不是失去了味觉?这么咸,你还觉得好吃?”
刘壮志不以为然地说:“就是要咸一点才好吃。咸了下饭。我妈都是这样做饭的。”
“确实下饭。不过我不需要下饭。我要好吃。以后别做这么咸了,让你妈妈也别放那么多盐了。盐吃多了,对身体不好。”龙敖己交代道。他吃不了这么咸的东西。六百多年来,他也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咸的东西。
刘壮志似懂非懂地点点头,乖巧地说:“好。等我妈回来了,我就跟她说。”
“你也吃呀?忙活了这么久,你不饿呀?”龙敖己见刘壮志一直都不吃饭,于是劝说道。
“我怕不够你吃的。你先吃。”刘壮志谦让地说道。他也想好好招待龙敖己,但是实力不允许。
龙敖己给刘壮志递了一双筷子,淡定地说道:“这些肯定不够我吃的。我先垫垫,等下顿再吃。”
刘壮志接过筷子,吃了一碗饭。他也很饿。
吃完饭,刘壮志把锅刷了,然后挑着担子,准备去打两桶水让龙敖己洗洗头,洗洗澡。
“你干嘛去?”龙敖己不解地问。他懒洋洋地靠在椅子上,看着刘壮志。他现在就认识刘壮志,所以有点黏刘壮志。他想让刘壮志一直陪在自己的身边。看不到刘壮志,他心里发慌。
“去挑水呀。给你洗洗头,洗洗澡。你的头发太乱了。”刘壮志委婉地说。龙敖己现在的发型跟他之前在集市上遇到的乞丐一模一样。
龙敖己震惊地看着刘壮志,难以置信地说道:“挑水?你们家没有水井呀?还要去挑水。”
他说着摇了摇头。刚才乱糟糟的头发变得很顺滑,自动束起来了,脸上的污垢也没有了。
刘壮志看到龙敖己一下子就变得玉树临风了起来,就像是在变戏法一样。
“村里只有一口水井。村里人用水都是到村里的那口井去挑水。”刘壮志挑着担子回答道。
村里的这口井还是大家集资挖的呢。以前都是要到邻村去挑水。挑水是每天都要做的沉重劳动。
龙敖己惊讶地说:“你们也太落后了吧。”
“嗯?”刘壮志疑惑地看着龙敖己。他一时不知道龙敖己这话是什么意思。
“一个村才有一口井。你们就不能一家一口井吗?”龙敖己不解地问道。
生活在两个不同的世界。他们都对对方的生活大为不解。
“只有城里的富贵人家才能做到一家一口井。我们农村一个村一口井已经算是好的了。还是几个村子共用一口井的。”刘壮志平静地说道。
他不能理解龙敖己,龙敖己也不能理解他。他们是两个世界的人。
龙敖己挠挠下巴,问道:“你这么挑水不累吗?”
“累呀。但是没办法呀。”刘壮志无奈地说道。
挑水当然累了。每次挑水,他都被扁担压得肩膀疼。但是也必须去挑呀。不然没水用呀。洗衣服可以拿到河边去洗,吃饭用水是推脱不了的,只能去挑。从刘壮志有记忆以来,就是这样了。这么多年了,刘壮志都习惯了。
龙敖己同情地看着刘壮志,无奈地摇摇头,轻轻地叹息:“唉!凡人的生活也太苦了。”
刘壮志担扁担的动作熟练得让人心疼。
“我先去挑水了。你在这里等我一下。我一会就回来。”刘壮志说道。
龙敖己连忙阻拦:“别去了。我帮你……”
他想帮刘壮志弄个能够自己流淌过来的泉水。用的时候打开阀门,清澈的泉水就自动涌出来,不用的时候关上阀门,泉水就可以停止流淌。他挥挥手,还是没有任何反应。他不泄气地试了好几次,结果都是一样的。原本要说的话,他也说不出口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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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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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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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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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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