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风飋飋,长师戈壁飞沙走石,十四人皆以细纱蒙头遮面,骑驼徐行。
队伍里有一名五旬男子,诨名老蝎,进清尘使之前,服役于仲贤麾下,而在从军之前,常为穿越马马查沙漠的商队带路。
仲贤成为清尘使的首座后,看中此人穿行于沙漠里的本领,便将之收进清尘使,成为一名寻尘。
老蝎本姓是谢,在一次漠行时被毒蝎蜇身而未死,令诸人折服,都笑说他是蝎中之王,恰其人姓谢,诸人便以老蝎称之,老谢从此便得了个老蝎的诨名。
此次漠行,除开老蝎,其余人都乃初次。
“老蝎,”易拾一手把缰,一手按住好似随时都会被大风吹走的面纱,大声道:“漠上天气一直是这样吗?”
“回首座,”老蝎同样大声回话:“也有无风的时候,但冬日里常是大风天气。”
易拾回首,目光扫过身后的十二人,又问老蝎:“咱们带的水和干粮够吗?”
老蝎语气肯定地道:“首座放心,不出意外的话,到见宿城完全足够。”
趁落日余晖尚未隐尽之时,老蝎便轻车熟路地引众人来到一座耸立的巨岩下,在背风一面烧起两堆篝火,预备在此过夜。
入夜之后,烈风渐缓。
易拾指派四人值守,两两一组,分别守上半夜和下半夜,老蝎是其中守下半夜之人。
前半夜,平稳无事。易拾忧心悄悄,辗转无眠。
及至中宵之时,易拾忽然听到一阵轻微的响动,他瞬间睁眼,身体保持平躺不动,头慢慢侧向一边,往黑暗中望去。
只见两三黑影在火光之外不迭游移,似蠢蠢欲动。
是时,坐在易拾两步之遥外,背对岩石、面朝篝火的老蝎低声道:“首座,狼来了。”
躺下之前,易拾将弓箭分别放在左右两侧,触手可及,此刻听老蝎一说,两只手立时摸到弓箭,“叫兄弟们起来,备战。”
头一回在戈壁过夜,诸人均了无睡意,听到老蝎和易拾的谈话后,已不约而同地睁眼,齐齐悄声道:“备战。”
话落,几乎同一时间,十二人,一个鲤鱼打挺,翻身而起,武器已然握在手中。
此动,彼亦动。只听狼群之中蓦然响起一声凶猛的嗷呼,像是群狼之首发出的进攻指令,狼群行随令动,朝众人齐扑而上。
群狼的嘶叫声仿佛雷阵之吼,如洪水汹涌近身后,易拾等人方大致看清情势。
约莫有七八头狼,俱是一副壮硕体格,獠牙尖利,目露凶光,攻退有度,好似受过训练,不断地有人被狼爪所伤。
更要命的是,狼嚎声惊到骆驼,有三头骆驼骤然挣断缰绳,放蹄乱跑。
在大漠里跑丢骆驼是极其致命之事,但众人现在被狼群围攻,分身乏术,只能眼睁睁看着三头骆驼跑开。
渐渐地,易拾察觉到狼群似乎在将他们一步一步地往别处赶,及至被围堵到一片平地里时,易拾终于醒悟过来,方才背靠巨岩,狼群的胜算并不大,但在四面开阔的平地里,易拾等人便几乎等同于落进陷阱的待宰羔羊。
易拾一壁与之交战,一壁扫视狼群,扬声问道:“老蝎,哪个是狼王?”
老蝎环顾四周,一眼锁定,“首座,在你右后方,灰毛的那头就是狼王。”
易拾往后一看,“孙伦,杜汉,你们掩护我。”
“是。”孙伦、杜汉距易拾最近,二人得令后,立刻一个纵跃,护卫左右。
易拾迅即挽弓搭箭,“擒贼先擒王。”
五指一松,羽箭“嗖”地射出。
狼王很是机敏,似已察觉到易拾的意图,在羽箭射出的同时,它猛地左扑,飞箭擦尾而过。
“倒挺机灵。”易拾立马再拉一箭,先是对准狼王的方向,待五指将松之时,出其不意地一转。
狼王不虞易拾会有此举,故技重施地右扑之后,才发觉不对,却已迟了,像是迎着飞矢而去,眨眼便被命中心腹之处。
狼王倒地之后不住地哀嚎,群狼顿失首领的同时也被激怒,开始疯狂地报复,但行动却变得凌乱无章,像是一盘散沙。
易拾扬弓高呼道:“狼王已死,群狼无首。”
众人闻言大振,筋骨之力瞬间如雨后春笋的勃发,扬刀挥剑之时更显爽利,刀刀破骨。
狼非常勇猛,且耐力极强,并十分忠诚,无论何时何地都会战斗到最后一刻。
战况正激之时,方才受惊跑开的三头骆驼突然往回奔来。
骆驼性子温顺,无任何战力,兼之身负重物,此时回来无异于送死。
果不其然,其中两头狼怒而转攻,三下两下便将三头骆驼当场咬死。
此行尚在起头处,便一下失去三头骆驼,更加重行进路途之艰难。
在众人的奋力格杀中,狼一头接一头地倒下,一刻功夫后,遍地皆是狼尸,易拾等人已杀得满身是血。
杜汉气喘吁吁地跑到易拾跟前,“首座,我们损失了三头骆驼,返回还是继续前进?”
不及易拾拿主意,老蝎便急声道:“不能返回。”
易拾看向老蝎,“为何?”
老蝎如数家珍地分析利弊:“马马查沙漠里有两类狼,一类是野狼,一类是梦家驯养的狼。野狼从不主动袭击人,只有梦家驯养的狼才会。梦家驯养的狼如同大漠里的拦路虎,虽然不是每每都会袭击人,但谁也拿不准自己的运气。另外,梦家的狼袭击进漠之人也并非无度,它们对一次经行仅攻击一次,如果我们现在返回,再回到沙漠里极有可能再次遭到袭击,实在得不偿失。现在虽然损失掉三头骆驼,但水和干粮没少,所以属下拙见,宁肯减慢行速,也不能返回。”
冷静地听完分析后,易拾当机立断:“听老蝎的,把这三头骆驼身上的东西卸走,匀一匀,除开即将负重两人的骆驼,全都分到剩下的骆驼身上,我们继续前进。”
众寻尘齐声道:“是。”
诸人开始往回走时,距离易拾最近的孙伦发现其上衣在方才的打斗中被狼咬破,当即出言提醒:“首座,你的衣裳。”
易拾低头一看,但见左侧衣摆处被撕烂一片,而其余地方虽有抓痕,但无明显破损,遂不以为意地道:“不影响,能穿就行。”
即便梦家驯养的狼对一次经行只会攻击一次,但易拾认为“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因此一回到原地便令诸人迅速整顿,并用沙石将篝火掩埋,而后片刻不停地骑驼离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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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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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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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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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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