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原先的资料,抚顺关内曾有两支牛鲁部的部队。
不过,辽东战事愈演愈烈,如今抚顺关镇守的士兵,已经不足百人。这一百多人,看起来一点都不像是要开战的样子。
抚顺关北皆为后金所辖,就算他战力高强,也想不到会有人偷偷绕过蒙古大平原,截断他的去向。
“你们看,那边是什么地方来了那么多的铁骑?”一个眼睛很好的蒙古人,伸手一指,叫了起来。
“应该是赫图阿拉的援军吧,他们即将和大明开战,所以他们才会派人来支援。”
北方是金国的领地,唯一的可能就是来自于赫图阿尔的军队。
不多时,满桂率领三千先锋部队,已经逼近抚顺关外,城墙上的建奴还没有做好迎战的打算,因为满桂看起来就是蒙古人,而且他是从北方而来,并没有插什么旗子,所以被人认出来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杀。”满桂顾不上守在门外的建奴,一声令下。
三千人,早有准备,转眼间,就将十多个建奴,全部斩杀,然后,先锋部队,以最快的速度,进入了抚顺关。
不出一个小时,大明帝国就将抚顺关收复。只有两名被满桂放走的建奴,其他的都被杀得干干净净。
“挥令旗,以最快的速度,向抚顺关进发。”
“抚顺关被夺回来了,回去禀报,通知你的上级,我们现在的粮草,最多只能支撑十天。”
这一路上,满贵算是真正体会到了“锦衣卫”的厉害,一路行来,什么地方有水,什么小部族,什么蒙古间谍,在“锦衣卫”的眼皮子底下,全部暴露了出来。
能够让六万人的军队能够安然无恙的到达,其中有锦衣卫的消息,有一大半都是因为他们。
不过,满贵对锦衣卫并没有什么好感。毕竟,锦衣卫和文武百官向来是敌对关系,关系不好也是很常见的事情。
“大人,粮食方面您就不必操心了,有镇国侯坐镇。只要你能把抚顺关牢牢的
那就好。我们只需要堵住蒙古人的退路。”“锦衣卫”在旁边说道。
事实上,这位锦衣卫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禁军,更像是一位穿着锦衣卫铠甲的禁军。旅顺被苏破虏夺回,崇祯便时常派出一些生化部队,在建奴国境内兴风作浪。
由于建奴人残忍,所以他们轻松的就将大量的辽人聚集在了一起。
在训练过后,他们就变成了一身华服的暗卫。
“禀告,明军队出了广宁城。足足四十万人!”一位西平堡的蒙古人强者,强忍着伤口,瑟瑟发抖的问道。
“是不是朱定国在指挥军队?”代善紧张的问道。
三天之前,明军忽然发起了一场猛烈的探马战,驻扎在宁远一带的后金探马因疏忽而被明军全歼。
只有少数蒙古人,仗着自己的马技,才能侥幸逃脱,否则代善等人根本不会注意到广宁一带的斥候已经被清剿一空。
代善和林丹两人,为了能够摸清明军的行踪,派出了不少斥候,却始终没有找到他们想要做什么。
如今有了这个好消息,他当然高兴坏了。
“我也不知道,但是上面有一面朱字大旗。”
那蒙古鞑子道:“是啊。
“你是哪位大帅的人?”
林丹有些不解的说道。
“属下是乞颜齐的部属,两天之前,属下奉命前往打探明军的消息,结果,我们的统领和我们的武士,已经全部阵亡。”
“明军的枪械威力实在是大,三百余丈外,连我们的皮衣都能打透,我们的大帅,就是因为大意,才会中了明军的枪械,他临终之前,让我假死,送来了一个明人的枪械。
明军用长矛刺了我两下,我不喊也不动,总算逃得一命。”说话间,那蒙古汉人将绑在他大腿上的绷带扯了下来,将一把新的手枪拿了出来。
“到了傍晚,一位明将被抓,离我不远,听他们说,明军派出了四十万全副武装的军队,明军营地就在我所在的地方,明军的硝烟弥漫,就算是明军,也不过四十万人而已。”
其实这个蒙古鞑子本就是因为自己的坐骑被明兵打成重伤,跌下了马背,陷入了昏迷。埋伏的明军,当然也是知晓了敌人没有死,否则也不至于在自己的眼前做这样的事情。
其实广宁的军队的确有四十万之多,清一色的盔甲,但为首的却是孙承宗,而非朱定国。
这四十万人的目标,并不在于与鞑子决一死战,而在于牵制鞑子,待蒙古军大胜,辽东一带鞑子尽归剿灭。
毕竟明军队和蒙古人不一样,他们缺乏马匹,缺乏骑兵,鞑子又不缺马匹,明军就算能在正面作战中战胜蒙古人,也很难全歼他们。
在没有车辆出现以前,牧民们的机动能力是不可忽视的。
“明军伏击抚顺关时,盛京急报。”
一位建仆人惊慌失措的跑到了议事厅中。
“有几个?”
代善面露担忧之色。不仅是他,还有不少后金朝的重要人物,都在沈阳,在盛京。
抚顺关距沈阳不算太近,如果明军从抚顺关进入沈阳,那还怎么打仗?
“起码有五十万明兵。”
“明军为何要攻下抚顺?”你能不能……粆图台吉,你可以带着三千人,到大平原上看看,明军有没有毁掉西边的水源?”
这两日蒙古人来报,说他们在草原上遭遇了大量的明兵,林丹原本还认为他们是想要伏击自己的部族,可是如今抚顺关失守,林丹心中出现了一个不可思议的念头。
“明兵多,步行而来,不知道要多久,我便率部剿杀抚顺关明兵,将我方的侧面隐患清除干净,然后子再兵聚一点,与朱定国决战。”
“行”林丹想了想,同意了代善的要求。
满桂率军队在长途奔袭后,到达抚顺关外。
按照原先的资料,抚顺关内曾有两支牛鲁部的部队。
不过,辽东战事愈演愈烈,如今抚顺关镇守的士兵,已经不足百人。这一百多人,看起来一点都不像是要开战的样子。
抚顺关北皆为后金所辖,就算他战力高强,也想不到会有人偷偷绕过蒙古大平原,截断他的去向。
“你们看,那边是什么地方来了那么多的铁骑?”一个眼睛很好的蒙古人,伸手一指,叫了起来。
“应该是赫图阿拉的援军吧,他们即将和大明开战,所以他们才会派人来支援。”
北方是金国的领地,唯一的可能就是来自于赫图阿尔的军队。
不多时,满桂率领三千先锋部队,已经逼近抚顺关外,城墙上的建奴还没有做好迎战的打算,因为满桂看起来就是蒙古人,而且他是从北方而来,并没有插什么旗子,所以被人认出来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情。
“杀。”满桂顾不上守在门外的建奴,一声令下。
三千人,早有准备,转眼间,就将十多个建奴,全部斩杀,然后,先锋部队,以最快的速度,进入了抚顺关。
不出一个小时,大明帝国就将抚顺关收复。只有两名被满桂放走的建奴,其他的都被杀得干干净净。
“挥令旗,以最快的速度,向抚顺关进发。”
“抚顺关被夺回来了,回去禀报,通知你的上级,我们现在的粮草,最多只能支撑十天。”
这一路上,满贵算是真正体会到了“锦衣卫”的厉害,一路行来,什么地方有水,什么小部族,什么蒙古间谍,在“锦衣卫”的眼皮子底下,全部暴露了出来。
能够让六万人的军队能够安然无恙的到达,其中有锦衣卫的消息,有一大半都是因为他们。
不过,满贵对锦衣卫并没有什么好感。毕竟,锦衣卫和文武百官向来是敌对关系,关系不好也是很常见的事情。
“大人,粮食方面您就不必操心了,有镇国侯坐镇。只要你能把抚顺关牢牢的
那就好。我们只需要堵住蒙古人的退路。”“锦衣卫”在旁边说道。
事实上,这位锦衣卫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禁军,更像是一位穿着锦衣卫铠甲的禁军。旅顺被苏破虏夺回,崇祯便时常派出一些生化部队,在建奴国境内兴风作浪。
由于建奴人残忍,所以他们轻松的就将大量的辽人聚集在了一起。
在训练过后,他们就变成了一身华服的暗卫。
“禀告,明军队出了广宁城。足足四十万人!”一位西平堡的蒙古人强者,强忍着伤口,瑟瑟发抖的问道。
“是不是朱定国在指挥军队?”代善紧张的问道。
三天之前,明军忽然发起了一场猛烈的探马战,驻扎在宁远一带的后金探马因疏忽而被明军全歼。
只有少数蒙古人,仗着自己的马技,才能侥幸逃脱,否则代善等人根本不会注意到广宁一带的斥候已经被清剿一空。
代善和林丹两人,为了能够摸清明军的行踪,派出了不少斥候,却始终没有找到他们想要做什么。
如今有了这个好消息,他当然高兴坏了。
“我也不知道,但是上面有一面朱字大旗。”
那蒙古鞑子道:“是啊。
“你是哪位大帅的人?”
林丹有些不解的说道。
“属下是乞颜齐的部属,两天之前,属下奉命前往打探明军的消息,结果,我们的统领和我们的武士,已经全部阵亡。”
“明军的枪械威力实在是大,三百余丈外,连我们的皮衣都能打透,我们的大帅,就是因为大意,才会中了明军的枪械,他临终之前,让我假死,送来了一个明人的枪械。
明军用长矛刺了我两下,我不喊也不动,总算逃得一命。”说话间,那蒙古汉人将绑在他大腿上的绷带扯了下来,将一把新的手枪拿了出来。
“到了傍晚,一位明将被抓,离我不远,听他们说,明军派出了四十万全副武装的军队,明军营地就在我所在的地方,明军的硝烟弥漫,就算是明军,也不过四十万人而已。”
其实这个蒙古鞑子本就是因为自己的坐骑被明兵打成重伤,跌下了马背,陷入了昏迷。埋伏的明军,当然也是知晓了敌人没有死,否则也不至于在自己的眼前做这样的事情。
其实广宁的军队的确有四十万之多,清一色的盔甲,但为首的却是孙承宗,而非朱定国。
这四十万人的目标,并不在于与鞑子决一死战,而在于牵制鞑子,待蒙古军大胜,辽东一带鞑子尽归剿灭。
毕竟明军队和蒙古人不一样,他们缺乏马匹,缺乏骑兵,鞑子又不缺马匹,明军就算能在正面作战中战胜蒙古人,也很难全歼他们。
在没有车辆出现以前,牧民们的机动能力是不可忽视的。
“明军伏击抚顺关时,盛京急报。”
一位建仆人惊慌失措的跑到了议事厅中。
“有几个?”
代善面露担忧之色。不仅是他,还有不少后金朝的重要人物,都在沈阳,在盛京。
抚顺关距沈阳不算太近,如果明军从抚顺关进入沈阳,那还怎么打仗?
“起码有五十万明兵。”
“明军为何要攻下抚顺?”你能不能……粆图台吉,你可以带着三千人,到大平原上看看,明军有没有毁掉西边的水源?”
这两日蒙古人来报,说他们在草原上遭遇了大量的明兵,林丹原本还认为他们是想要伏击自己的部族,可是如今抚顺关失守,林丹心中出现了一个不可思议的念头。
“明兵多,步行而来,不知道要多久,我便率部剿杀抚顺关明兵,将我方的侧面隐患清除干净,然后子再兵聚一点,与朱定国决战。”
“行”林丹想了想,同意了代善的要求。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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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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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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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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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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